近日,日本一起婚姻訴訟引發了廣泛關注:一對夫妻新婚僅4個月,丈夫就背著妻子出軌多個女人,更離譜的是,后來他直接和其他女人同居了。
妻子忍無可忍選擇離婚,并將前夫告上法庭要求精神賠償。然而結果讓全網陷入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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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從新婚甜蜜到背叛,只用了4個月
2020年夏天,美咲(化名)和翔太(化名)相識相戀,次年開始了同居生活。2022年2月,兩人正式登記結婚,本以為是幸福生活的開始。
然而,僅僅過了4個月,翔太就開始在社交平臺上勾搭其他女性。這還只是開始——結婚剛過一年,他又通過婚戀APP認識了新女友,開始正式交往。兩年后,翔太直接搬去和另一個女人同居了。
一而再、再而三的背叛,讓美咲徹底死心。2024年夏天,兩人離婚。美咲將前夫告上法庭,要求賠償200萬日元(約8萬5千元人民幣)的精神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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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太沒有否認自己出軌,但他提出了三點理由,認為賠償應該減少:
美咲堅持夫妻AA制,替他墊付的生活費要償還這一點不合理;
美咲嫌他收入低,經常催他多賺錢,還讓朋友“監視”他的工作情況;
美咲說過“不需要老公,只想要孩子”之類傷人的話。
此外,翔太還辯稱,簽離婚協議書時,美咲說過“這事就到此為止了”,他認為這意味著所有責任已經了結,包括精神賠償。
02
什么是“慰謝料”?
在深入判決之前,先解釋一個概念。
“慰謝料”,可以理解為精神損害賠償金。在日本,當一方出軌(法律上叫“不貞行為”)、家暴或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婚姻破裂時,無過錯的一方可以向過錯方索賠,用來撫慰精神上的痛苦。
這類賠償分為兩種:
離婚本身慰謝料:僅僅因為“離婚”這件事造成的心理打擊。即便對方沒有明顯過錯,也可以請求。
離婚原因慰謝料:因為出軌、暴力等具體過錯導致離婚的精神賠償。這類更為常見。
出軌必須是有實質關系的才算,精神出軌或不貞行為,法律一般不認可。
慰謝料通常在50萬到200萬日元之間,但如果因為出軌導致離婚,賠償金額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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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點要注意:慰謝料和財產分割是兩回事。財產分割分的是夫妻共同財產,比如存款、房子;而慰謝料是額外的賠償,兩者互不沖突。
03
法院怎么判的?
關于出軌——法院認定翔太的行為“性質惡劣”。結婚僅4個月就開始出軌,而且出軌對象不止一人,最后直接同居。
法院明確指出:原告美咲遭受的精神痛苦“不難想象”,認定賠償200萬日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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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翔太提出的減額理由——法院逐條駁回了他的三點辯解:
生活費AA制:法院認為,雙職工家庭分擔生活開支再正常不過。美咲先墊付了超出自己份額的部分,要求歸還“并非不合理”。
催他工作:翔太聲稱被“監視”工作,但拿不出任何證據,法院不予采信。
說過傷人的話:同樣缺乏證據,法院不認可。
關于離婚協議書——法院仔細審查后發現,離婚協議里根本沒有提到精神賠償的問題。美咲那句“到此為止”,不等于放棄索賠。因此,翔太的主張不成立。
最終,東京地方法院判決翔太支付全額200萬日元慰謝料,加上從2024年7月9日開始的遲延賠償金(年息3%),全部支付給美咲。
04
這起案件告訴我們什么?
在日本,慰謝料的判決通常要綜合考量結婚時長、出軌期間、有無子女、婚姻破裂程度、受害者的痛苦程度等因素。
法院的判決邏輯,本質上是在回答一個問題:這個傷害,值多少錢?
這起案件中,翔太“婚后僅4個月就出軌、持續出軌多人、最終同居”的行為,讓法院認定他不僅態度輕浮,而且毫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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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判了200萬日元——這個金額接近日本的法定上限,足以說明法院對“持續性惡意出軌”的態度:零容忍。
不是所有的痛苦都能用金錢衡量。但至少在這個案子中,法院給出了一個明確的信號:婚姻不是兒戲,背叛,是有代價的。
話說,你覺得這個判決結果解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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