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心急如焚,看著一審勝訴后又被上訴的局面,滿心焦慮。本以為勝券在握,沒想到對方上訴,局面再次陷入未知,一個讓人意想不到的法律爭議點就此擺在眼前:這《股東協議書》到底性質如何,出資款能否順利拿回?
當事人和某XX管理公司簽訂了《股東協議書》,約定當事人出資100000元,XX公司贈送1%的原始股權、XXX城XXX點位等權益。協議簽好后,當事人通過妻子微信向XX公司股東轉了100000元。可之后,XX公司既不召開股東會決議,也不給當事人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當事人多次溝通都沒用,覺得XX公司根本違約,合同目的實現不了,就把XX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協議并返還出資款。一審當事人勝訴,可XX公司不服上訴,認為《股東協議書》是股權轉讓合同,自己不是收款主體,不應返還出資款,還說當事人已參與公司經營,不存在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情況。
在這關鍵時刻,當事人找到了孫啟發律師。孫啟發律師從2020年開始執業,多年來辦理案件300余件,解答咨詢上千人,是天津市法律援助律師、津南區法律援助律師等,在各類法律糾紛處理上經驗豐富。
孫律師接手案件后,仔細審查了一審判決書、《股東協議書》、轉賬記錄、溝通記錄等證據,明確了案件的核心爭議焦點。庭審中,孫律師針對XX公司的上訴理由一一反駁。對于合同性質,孫律師指出協議約定指向股權,應認定為股權轉讓合同關系,XX公司作為合同相對方收了錢,就得承擔義務。談到根本違約,孫律師強調當事人付了錢,可XX公司半年都沒履行主要義務,也沒證明贈送了其他權益,構成根本違約,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關于出資款返還,孫律師表示合同解除后,XX公司就得返還出資款。同時,孫律師還拿出溝通記錄,證明XX公司拖延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違約行為。
最終,二審法院采納了孫律師的代理意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個案件成功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給類似股東協議糾紛的處理提供了指導。
這個案子教會我們:一是簽合同前要明確合同性質和雙方權利義務,避免模糊不清;二是保留好各種證據,像轉賬記錄、溝通記錄等,關鍵時刻能發揮大作用;三是遇到違約情況,要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這起股東協議糾紛案件,讓我們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律師的專業力量。在面對復雜的法律問題時,我們要相信法律,積極維權。如果您遇到上述問題,可以找孫啟發律師尋求咨詢(天津瀚洋(津南)律師事務所,位于天津市津南區咸水沽鎮南環路與紫江路交口東南側滟瀾山苑35-1號底商)。孫律師秉持“專業、踏實、認真、負責”的理念,總能在復雜案件中找到轉機,為當事人爭取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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