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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五一”長假,持有ST萃華的股民心情格外焦慮,因為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報和一季報,可能引發退市風險。
來源|讀創財經
編輯|薛婷陽 責編|李耿光
近期,ST萃華(002731)因為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報和一季報,可能引發退市風險。此外,ST萃華今年以來股價暴跌超過65%,近期更是連續出現多個跌停,市值僅剩下11億元。
沈陽萃華珠寶原本是一家擁有130年歷史的中華老字號企業,但眼下面臨著“生死危機”。公司原定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 2025 年年度報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報告,但卻遲遲沒有披露。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8.3 條規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的,深交所于相關定期報告披露期限(2026 年 4 月 30 日)屆滿后次一交易日,對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過兩個月。
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上市公司因觸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未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相關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將被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ST萃華表示,目前公司 2025 年度報告編制工作仍在進行中。公司會盡最大努力加強與各方的溝通,組織有關人員抓緊完成定期報告的編制工作,盡快完成披露 2025年年度報告及 2026 年第一季度報告。公司對于定期報告預計無法及時披露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
ST萃華同時公告,公司收到獨立董事翁榮貴先生、王玉榮先生、劉彥文先生聯合發來的《獨立董事關于督促經營管理層工作的函》,3位獨立董事要求經營管理層盡快落實查清內部存在的問題,做好風險排查和信息披露工作。同時再次要求經營管理層全力推進 2025 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工作,盡快完成 2025年年度報告及相關文件的編制,在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前提下,提交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將審慎判斷是否提交董事會審議。
4月17日,ST 萃華公告,公司于2月9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 0022026001 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目前,中國證監會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的結論性意見或決定。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根據立信中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ST 萃華 2025 年年審會計師對審計工作進度和審計執行情況的說明》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9.3.1 條第(三)項的相關規定,若年審會計師對公司 2025 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將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情形;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9.8.1 條第(四)項的相關規定,如果年審會計師對公司 2025 年度內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將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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