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題為《痛心!竹林村村委會辦公室,豈能淪為肆意謾罵的“法外之地”?》的網絡文章引發關注。文章反映,2026年4月22日16時53分許,江蘇省東臺市富安鎮竹林村村委會辦公場所內,發生工作人員公然辱罵村民、言語污穢的惡劣事件。更令人關注的是,涉事關鍵時段監控(4月21日下午、4月22日下午)至今未全面核查、未向村民公開。村民質疑:村委會辦公區是否成了無人監督的“法外之地”?
一、事件核心:一張未查的監控,一句未道的歉
村民陳述,事發后他們多次要求調取監控、還原真相,但鎮村層面未給出有效回應。半個月來,關鍵監控未被封存核查,涉事人員未被問責,村民合理訴求如石沉大海。這不僅損害了群眾切身權益,更嚴重挫傷了基層政務的公信力。
輿論普遍認為,此事暴露出的不僅是個別工作人員素質低下,更是基層日常監管、作風建設和監督機制的多重短板。
二、三大失職,分管領導難辭其咎
作為富安鎮分管基層治理、村務管理、作風建設的責任領導,對以下問題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1. 日常監管嚴重缺位
村委會是服務村民的一線窗口。工作人員當眾辱罵村民,絕非偶然事件,而是日常教育不嚴、紀律約束松散、服務規范形同虛設的必然結果。分管領導長期習慣坐辦公室聽匯報,缺少下沉督導。
2. 事件處置遲緩失當
事發已逾一周,鎮分管條線未及時介入核查,未回應村民訴求,未啟動作風督查,導致輿情持續發酵。群眾訴求被漠視,干群矛盾被激化。
3. 監督機制形同虛設
村民強烈要求公開4月21—22日監控以證清白,但關鍵證據未被快速封存核查。分管領導對村級監控管理、村務監督流程管控不力,客觀上讓村委會辦公區游離于有效監督之外。
三、五項硬性要求,必須限期落實
基于上述事實,村民及關注此事的公眾鄭重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立即徹查監控,還原事實。
責成分管領導牽頭,聯合鎮紀委、督查辦,24小時內調取并固定竹林村村委會4月21日下午、4月22日下午完整監控,查清涉事人員身份及事件全過程。絕不允許刪改、隱匿或拖延。
第二,從嚴問責追責,絕不姑息。
對辱罵村民的工作人員,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對負有管理責任的村負責人、鎮包村干部同步追責。處理結果必須向村民公開,杜絕“內部消化”。
第三,公開回應群眾,接受監督。
以富安鎮人民政府名義正式通報調查與處理結果,完整回應村民訴求,主動接受社會和媒體監督,用公開透明贏回信任。
第四,全面整頓作風,舉一反三。
在全鎮所有村(社區)開展村級服務作風專項整治,嚴查態度粗暴、刁難群眾、紀律渙散等問題,完善文明服務規范和日常督查機制。
第五,壓實分管責任,書面檢討。
分管領導需就監管失職、處置遲緩問題作出書面深刻檢查,明確整改時限與責任清單,向鎮黨委、政府及竹林村村民鄭重交代。
四、基層作風無小事,分管責任不容甩鍋
村委會是基層治理的“橋頭堡”,村干部是群眾身邊的“公仆”。竹林村發生的辱罵村民事件,不是私事,不是小事,而是破壞干群關系、損害政府公信力、違反紀律規矩的典型問題。
我們呼吁:基層領導干部應真正走出辦公室,放下茶杯,多到村組院落、田間地頭看一看、聽一聽。守土有責,更應守土盡責。不能只抓發展不抓作風,只重事務不重民心。
若繼續拖延處置、回避責任、敷衍群眾,不僅將引發更大輿情,更會從根本上損害富安鎮的整體治理形象。
五、結語
真相不容掩蓋,責任不容推卸。
我們敦促東臺市富安鎮分管領導立即正視問題、扛起責任、快速處置,以徹查監控、嚴肅問責、公開通報、全面整改的實際行動,還給竹林村村民一個清朗的辦公環境,重樹基層政務文明形象。
村民在看,輿論在看,紀律在看。問責絕不手軟!
(歡迎轉發,持續關注事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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