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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訊 4月30日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多地監管分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多家銀行及相關責任人因存在各類違規行為受到處罰。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成為受罰對象之一。根據商金罰決字〔2026〕8號行政處罰決定,其暴露出諸多問題,包括內控管理不到位;銀承業務保證金來源不合規;貸款管理不審慎;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嚴重不審慎以及向“四證不全”項目發放固定資產貸款等。鑒于此,商丘金融監管分局對其作出罰款150萬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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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時任建行永城支行行長曹慶利因內控管理不到位被給予警告處分(商金罰決字〔2026〕9號);時任建行商丘分行高級客戶經理雷志剛則因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嚴重不審慎行為被警告(商金罰決字〔2026〕10號)。這些處罰反映出監管部門對銀行內控及貸款管理等方面違規行為的嚴肅態度。
同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陽監管分局也發布了相關處罰信息。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市分行因向“四證”不全的PPP項目發放固定資產貸款、貸款“三查”不到位等問題,被處以罰款45萬元(安金罰決字〔2026〕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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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行多名相關責任人也受到處罰。時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安陽市分行副行長楊雙慶因向“四證”不全的PPP項目發放固定資產貸款被警告(安金罰決字〔2026〕11號);信貸客戶經理馮運高、王自麗、李小飛、劉一均因貸款“三查”不到位被警告(安金罰決字〔2026〕12 - 15號)。貸款“三查”制度是銀行防控風險的重要手段,此次處罰凸顯了監管對該制度執行情況的嚴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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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朔州監管分局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存在信用卡風險資產分類不準確,未對關聯企業按照集團客戶進行統一授信的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相關規定,被處以罰款40萬元(朔金管罰決字〔2026〕1號)。
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行長助理田川對未對關聯企業按照集團客戶進行統一授信的行為負有責任,被給予警告處分;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個人金融部總經理呂寧非則對信用卡風險資產分類不準確的行為負有責任,同樣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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