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錢存進銀行,需要用的時候再隨時取出來,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邏輯。
然而,吉林陳女士想要取錢時卻遇到了很大的麻煩,1000萬存款不翼而飛。半年過去了,她的錢還沒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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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扶余惠民村鎮銀行存款失蹤案,終于在網上被曝光了。兩名儲戶1800萬元存款,被銀行員工偷偷轉走。
銀行雖承認管理失職,但卻以 “等司法定論”為由拖延兌付,導致儲戶企業瀕臨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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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 28 日,吉林企業家陳冰在扶余惠民村鎮銀行存入 1000 萬元,并辦理了七天通知存款(不約定存期,支取時提前7天通知銀行),年利率 0.95%。
陳冰經營著一家公司,有300余名員工,這筆錢也是她企業的備用金。存款后,她一直把銀行卡、身份證帶在身邊,未交付他人,她自己也再未踏入銀行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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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個多月后,陳冰偶然發現手機銀行無法登錄。到營業廳查詢后,她瞬間感覺天都塌了。自己的銀行卡被莫名掛失后又重新補辦,而那1000 萬存款,只剩下了一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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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儲戶王鳳也遭遇同樣噩夢。2025 年 11 月 10 日,她在該行存入 800 萬元。2026 年 1 月發現存單被掛失,800 萬不翼而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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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合計 1800 萬存款莫名失蹤,經調查后,嫌疑人全部指向同一人——銀行業務員趙某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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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某麗 2023 年通過朋友結識陳冰,她深知對方資金雄厚,便以“幫忙完成攬儲任務”為由,多次游說陳冰將錢存到扶余惠民村鎮銀行。
一開始,陳冰沒有該銀行的賬戶,就直接轉賬給趙某麗,存在她的銀行卡里。后來,陳冰開設了自己的賬戶,并將1000萬存了進去,沒料想一個月就被轉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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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類似,王鳳的800萬,也是被趙某麗以 “高息 + 送米面” 拉攏,沒想到血汗錢一夜清零。
那趙某麗是如何把儲戶的錢拿走的呢?
2025 年 12 月 13 日,趙某麗利用銀行職員的身份便利,用陳冰的身份證復印件,冒用她的名義將原銀行卡掛失,然后補辦了一張新卡。隨后,她贖回 1000 萬的七天通知存款,將資金全部轉移到新卡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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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趙某麗通過柜臺轉賬的方式,將1000萬轉到了自己卡里。
這也是為什么,陳冰的銀行卡和身份證一直自己隨身攜帶,但存款卻莫名其妙被轉走的原因。更離譜的是,所有掛失、補卡、轉款憑證上的簽名,全是趙某麗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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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面還有一個問題,辦理這一連串的業務,而且涉及到上千萬的金額,通常都有比較繁瑣的確認流程。
按照規定,需要本人攜有效證件親自到柜臺辦理,并且在辦業務時需要上一層領導或同事來審核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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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套流程,絕不是一個柜員就能順利辦完的,那趙某麗是如何做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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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此事并非趙某麗一人作案,而是與其他同事串通,聯合作案。她們利用職務便利,繞過風控,偽造全套手續,讓內控形同虛設,讓銀行成了 “自家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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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冰找趙某麗理論的時候,對方也承認了這一點:“她說,這個事不是我一個人干的事兒,我們好幾個人,我們投資了,存在股票賬戶里了。”
好家伙,銀行職工能直接拿走儲戶的存款去炒股,真是讓人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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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冰又氣又急:“這哪是員工作案,分明是銀行監守自盜!如果只用一張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取走客戶的錢,那豈不是所有儲戶的錢他們都可以隨時轉走?這簡直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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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趙某麗的說法,她讓陳冰等一等,她會把錢從股市里提出來,然后就能還給她。然而,陳冰一連等了十幾天,趙某麗則是一次又一次地推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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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趙某麗并沒有把所有錢都拿去炒股,其中一部分還償還了個人高額債務。她私下負債累累,面對債主催討,鋌而走險,伙同他人挪用儲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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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被吉林農商銀行合并。事發后,陳冰多次找支行、總行維權,總行曾承諾 7 天內追回錢款。結果在 7 天以后,她沒有等來一分錢,反而等來了趙某麗喝藥輕生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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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趙某麗經及時搶救,已經脫離生命危險,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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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某麗進局子了,但這對于陳冰來說并不是什么好事兒。之前她一直追著趙某麗要錢,至少還能說得上話,現在只能面對各種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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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3 月,銀行自查承認 “員工違規、管理失職”,認可儲戶兌付訴求,卻始終不予兌現承諾,只有一句 “等司法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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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支行到總行,從總行又到監管部門、司法機關。雖然銀行認錯,相關部門也介入了調解,但她的錢卻是一毛也沒回來,她只能一直等,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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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陳冰的企業因資金鏈斷裂,300多員工已經兩個月發不出工資了,馬上瀕臨倒閉。她為這事兒整日失眠焦慮,精神瀕臨崩潰。
她想不明白,自己的錢是存到銀行的,按合同約定是可以隨存隨取的。至于職工私自轉走儲戶存款,那是銀行內部的事情,“我為什么要等司法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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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層面來看,趙某麗等人的行為屬職務侵占,侵害的是銀行權益,是她和銀行之間的案子。而儲戶與銀行儲蓄合同合法有效,銀行有義務兌付存款,以 “案件未結” 拒付,于法無據。
另外,《商業銀行法》也明確規定,銀行須保障儲戶存款安全,這是不可推卸的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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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趙某麗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職務侵占被批捕,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但 1800 萬何時歸還,普通儲戶存款安全如何保障,仍無答案。
銀行本應是資金安全的 “保險柜”,但若淪為監守自盜的 “重災區”,儲戶的信任何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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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司法機關盡快查明真相,銀行主動承擔責任,給兩名儲戶一個公正答復,也給其他所有儲戶吃下一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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