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4月27日),A股上市公司、知名貨主企業濮耐股份(002225.SZ)股票一字跌停、次日股票再次跌停,市值兩天蒸發了十多億。而背后的原因,居然是因為貨代企業一次“貼心、專業的建議”!
那么,是什么樣的“專業建議”,會讓這家貨代把自己和客戶送進了監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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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上周五晚間,涉事出口企業濮耐股份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遼寧省營口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起訴書》,公司、營口萬華物流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華物流”)及相關責任人因涉嫌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被提起公訴。
走私天然鱗片石墨1243.55噸
根據營口市人民檢察院查明的事實,2023年10月之前,濮耐股份采購生產鎂碳磚的原料天然鱗片石墨發往其全資子公司濮耐美國股份有限公司等海外子公司,并始終使用天然鱗片石墨對應的稅則號列2504101000申報出口。
2023年10月20日,我國商務部與海關總署聯合發布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天然鱗片石墨被列入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管制范圍,未經許可不得出口,出口須取得商務部頒發的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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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23年11月,即上述管制政策生效前夕,濮耐股份鋼鐵事業部副總經理兼海外營銷部部長祁長生、海外營銷部副部長孟秋鳳、海外營銷部單證科科長姚書陽,為滿足海外子公司需求,接受萬華物流的建議,以其他粉末狀天然石墨對應的稅則號列2504109900(管制前后均無需出口許可證)進行了申報出口。
此后,上述人員繼續默認、縱容、委托萬華物流沿用該稅則號列進行申報、完成查驗,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間,通過偽報品名方式違規申報出口天然鱗片石墨共計1243.55噸(其中通過萬華物流申報890.8噸),以上物品均發至濮耐股份的海外全資子公司。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單位濮耐股份、萬華物流及被告人祁長生、孟秋鳳、姚書陽、王麗波(萬華物流法定代表人)違反海關法規,未經許可,將天然鱗片石墨走私出口,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貨代老板和三名貨主企業負責人已被捕
據公告披露,經鲅魚圈海關緝私分局偵查終結,濮耐股份、萬華物流及四名被告人涉嫌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違規申報出口天然鱗片石墨共計1243.55噸。鲅魚圈海關緝私分局已于2025年5月至2025年9月期間,對被告人祁長生、孟秋鳳、姚書陽、王麗波執行逮捕。此次營口市人民檢察院正式提起公訴,意味著案件進入了刑事審判程序。
對于本次訴訟,濮耐股份表示,公司具備完善的治理結構,本次訴訟事項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團隊穩定,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同時,濮耐股份指出,本次訴訟尚未審理,判決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對公司利潤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最終影響以法院判決為準。公司將根據訴訟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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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隨著石墨資源戰略地位越來越受重視,2010年,歐盟將石墨列為14種緊缺礦產資源之一;2013年,美國將石墨列為難以獲得的戰略性礦產之一;2016年,我國將晶質石墨列入戰略性礦產目錄。2023年10月,我國正式將球化石墨等3種高敏感石墨物項納入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這是維護國家資源安全和履行防擴散國際義務的重要舉措。
濮耐股份作為耐火材料領域的龍頭企業,產品出口至全球多個國家及地區,此番因走私國家嚴格管制的戰略資源被起訴,在市場上引發了較大關注,同時也給貨代物流企業敲響了警鐘!
企查查顯示,濮耐股份成立于2002年,于2008年4月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是目前國內主要的功能耐火材料、不定形耐火材料生產企業之一,主要產品包括透氣磚類、座磚類、散料類、滑板水口類、三大件類、鎂碳/鋁鎂碳類等多系列產品,廣泛應用于鋼鐵、有色冶煉、電力、石化、鑄造等行業。除國內外,公司在美國、韓國、印度等國家設有10個分子公司及辦事處,是行業內“出海”較早的大型耐材企業。
涉事貨代營口萬華物流發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冊資金1000萬,法定代表人王麗波,營口萬華物流在官方介紹中稱“(公司)在營口市貿易/進出口行業中位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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