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0日
四川宜賓
監控記錄下驚險一幕
一輛電動三輪車在上坡時
突然冒煙并失去動力
![]()
短短10秒鐘
整輛車被明火吞噬
車上兩人察覺異常后
及時跳車逃生
![]()
消防員接警后立即出動
趕到現場后
發現明火已熄滅
經送醫檢查
其中一人全身多處燒傷
另一人雙手燒傷
目前
兩名受傷人員正在醫院接受救治
![]()
經初步調查
該電動三輪車存在違規加裝
同時搭載鋰電池與鉛酸電池
具體起火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
上面這起案例中的車輛
同時搭載兩組不同類型動力電池
火災風險顯著高于普通車輛
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
以及電動三輪車
危害極大
以下案例同樣給大家敲響警鐘
案例一
成都市龍泉驛區某科技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4年6月29日,成都市龍泉驛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位于龍泉驛區的某倉庫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待售4款電動自行車腳踏騎行能力、尺寸限值項目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標準要求。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2025年3月3日,成都市龍泉驛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二
攀枝花市仁和區某車行涉嫌改裝、加裝并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5年3月3日,攀枝花市仁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電動自行車專項檢查中發現,當事人銷售的11輛“雅迪”牌電動自行車,經現場測量鞍座長度大于350mm,鞍座長度超過國家標準值。當事人電動自行車的經營模式為:購進超標車—改造成合規車—車管所辦理行駛證—改回超標車(恢復大鞍座、加裝后儲物箱、加改裝電池等)—待售—售出—交付購車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攀枝花市仁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三
遂寧市大英縣某電動自行車行銷售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4年9月10日,遂寧市大英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監督檢驗結果,對大英縣某電動自行車行開展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所銷售的5輛電動自行車照明、標識與警示語、在線、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等項目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標準要求,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2025年1月7日,遂寧市大英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
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輪車
是常用的代步工具務必做到
“一選二拒三注意”
![]()
電動自行車起火
燃燒猛烈、蔓延極快
![]()
日常生活中
大家要規范使用電動自行車
嚴禁私自改裝
以下電動車安全使用指南
請務必知曉
![]()
![]()
![]()
![]()
![]()
![]()
![]()
編輯:遂寧消防全媒體中心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