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而論道,不如起而行之。
在2023年到南通崇川區(qū)法院南通港法庭打官司,和夏建華“法官”交惡之前,我常年都是閉門索居,寫寫文章;空余坐河邊釣釣魚。
和夏建華大打出手之后,我就全面介入南通法院尤其崇川法院的司法實務(wù)了。基層法院的污濁不堪之處,需要被蕩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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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關(guān)注南通的“教科書式老賴”李云松。她饑不擇食,把一個退伍軍人、單身漢小費(fèi)的家底兒掏空了;而人家老娘還躺在護(hù)理院里等錢用。是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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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式老賴”,多年前我持續(xù)抨擊過一個——河北唐山市撞死人轉(zhuǎn)移財產(chǎn)不賠錢的黃淑芬。2017年-2019年,發(fā)表了多篇評論。
如《對付“教科書式老賴”,就得“無縫”堵截》(江蘇衛(wèi)視荔枝新聞客戶端)、《如何防范“教科書式老賴”鉆法律空子》(法治周末報)、《“教科書式老賴”案,是塊老賴治理試金石》(錢江晚報)、《撞死人后,肇事方還能轉(zhuǎn)移財產(chǎn)……交通肇事案的財產(chǎn)保全機(jī)制該前移了》(解放日報上觀新聞客戶端)、《我們拿“老賴”真的沒一點辦法了么?》(搜狐網(wǎng)“搜狐神吐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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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得閑,在網(wǎng)上檢索了看看,本月有新報道:《河北唐山“教科書式耍賴”事件10余年后,有新進(jìn)展》,說苦主趙勇提起的“債權(quán)人撤銷權(quán)糾紛”案塵埃落定,2025年12月23日,唐山市中院判決稱,撤銷被告黃淑芬無償贈與其女兒劉明月402686.93元的行為,劉明月于本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nèi)返還黃淑芬402686.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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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錢回到黃淑芬名下,執(zhí)行局就可以執(zhí)行了。
近年,對老賴的打擊力度在加大。2024年,最高法也出臺了《關(guān)于辦理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4〕13號),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要求該亮劍時果斷亮劍!
臭名昭著的河北唐山市“教科書式老賴”黃淑芬被拿下了;逍遙了也差不多十年的,江蘇南通市的“教科書式老賴”李云松被清算,還會遠(yuǎn)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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