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昌 王國燦
導語
中小民營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活力擔當”,是撐起就業的“廣闊天地”,更是推動科技創新、培育新質生產力的重要載體。根據現有數據,截至2023年底,中國民營企業(絕大多數是中小微企業)數量已超過5300萬戶,占企業總量的92%以上,貢獻了約3.95億個城鎮就業崗位,占城鎮就業人口的84%左右;此外,中國還有超過1億戶的個體工商戶,同樣是就業的重要蓄水池。從人才結構來看,早期經濟普查數據顯示私營企業大專以上學歷從業人員比例約為13.5%,雖能反映中小企業人才基礎曾相對薄弱的現實,但近年來情況已有很大改善,民營經濟已成為大學生就業的主要去向,從部分地區抽樣數據看,中小微民企大專、本科及研究生學歷員工合計已占總數的52.3%。值得關注的是,創業者學歷越高,企業平均帶動就業能力越強,例如本科創業者企業平均雇員19.56人,高于大專學歷創業者的14.52人。從街頭巷尾的小微企業到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中小民企以靈活的機制、敏銳的市場嗅覺,在技術創新、產品迭代、模式突破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科技迭代日新月異、市場競爭日趨白熱化的今天,“創新人才荒”已成為制約中小民企高質量發展的“卡脖子”難題——培養乏力、引進無門、用好無方,無數中小民企懷揣創新夢想,卻因缺乏適配的人才支撐,陷入“想創新卻無人才,有項目卻缺骨干”的困境,甚至在同質化競爭中逐漸被淘汰。
創新是中小民企的生存之本、發展之魂,而人才則是創新的核心載體。沒有創新人才,再先進的創新理念、再優質的創新項目,也只能是“空中樓閣”。當前,我國中小民企在創新人才培養、引進、用好方面的困境,既有企業自身實力薄弱、資源有限的內在制約,也有政策支持不均衡、服務保障不到位的外部因素。相較于大型企業和國有企業,中小民企在人才吸引力、培養能力、激勵機制上處于天然劣勢,亟需完善的政策引導、精準的政策支持,破解人才困境,為中小民企創新發展注入“人才活水”。
為深入貫徹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相關要求,破解中小民企創新人才難題,推動中小民企實現高質量發展,結合當前中小民企創新人才發展實際,聚焦“培養、引進、用好”三個關鍵環節,提出以下政策建議,兼顧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真正貼合中小民企痛點、解決企業實際困難,讓政策紅利直達企業、惠及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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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培養難、成本高”,構建精準化、低成本的創新人才培養體系
當前,中小民企創新人才培養面臨著“兩難一高”的突出痛點:一是培養能力弱,多數中小民企缺乏完善的培養體系,沒有專業的培訓團隊和培訓資源,無法開展系統性、針對性的人才培養;二是培養動力足但能力有限,企業渴望通過培養人才提升創新能力,但受資金、規模限制,難以承擔高額的培訓成本;三是人才留存難,企業投入資源培養的創新人才,往往被大型企業、國有企業“挖走”,陷入“培養一個、流失一個”的惡性循環,讓企業不敢投入、不愿投入。針對這些痛點,需構建“政府引導、企業主體、院校支撐、社會參與”的多元化培養體系,降低企業培養成本,提升培養實效,破解人才培養困境。
一是加大政府培訓補貼力度,降低企業培養成本。建議設立中小民企創新人才培養專項基金,對中小民企開展的創新人才培訓項目給予精準補貼,補貼比例不低于培訓成本的50%,重點補貼技術研發、數字轉型、高端技能等領域的人才培訓。針對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等重點領域的中小民企,可適當提高補貼比例,對開展“師徒結對”“崗位練兵”“技能比武”等特色培養項目的企業,給予額外獎勵。同時,簡化補貼申請流程,實行“線上申請、線下核驗、快速撥付”模式,避免繁瑣手續增加企業負擔,讓企業真正享受到政策紅利。借鑒湘潭市人社部門的做法,建立培訓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產業發展和企業需求,及時調整補貼范圍和標準,確保補貼政策精準適配企業需求。
二是搭建校企協同培養平臺,破解企業培養能力不足難題。中小民企自身培養能力有限,亟需依托高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的資源優勢,開展協同培養。建議出臺政策,鼓勵高校、職業院校與中小民企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共建實訓基地、產業學院,開展“訂單式”培養、“定向式”培訓,將企業的實際創新需求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讓人才培養更貼合企業實際。針對高校專業課程內容更新滯后于產業技術迭代的問題,推動高校優化課程設置,增加跨學科融合課程,重點培養“技術+外語”“技術+法律”等復合型創新人才,減少企業“二次培養”成本。同時,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的專家學者到中小民企兼職授課、指導創新,企業選派技術骨干到高校、科研院所進修學習,實現人才雙向交流、資源共享。對參與協同培養的高校、職業院校和企業,給予稅收減免、資金獎勵等政策支持,激發各方參與積極性。
三是完善企業內部培養激勵機制,提升人才培養實效。引導中小民企建立健全內部創新人才培養體系,明確培養目標、培養路徑和激勵措施,將人才培養與企業創新發展緊密結合。鼓勵企業設立“創新人才培養崗”,選拔優秀青年員工重點培養,給予專項培養資金和晉升機會;建立“師徒結對”機制,由企業技術骨干、行業能手擔任導師,一對一指導青年人才成長,對表現優秀的導師和徒弟給予表彰獎勵。同時,引導企業將人才培養成果與員工薪酬、晉升掛鉤,對通過培訓提升創新能力、為企業創造創新價值的員工,給予加薪、晉升、股權獎勵等激勵,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破解人才留存難題。借鑒傳化集團經驗,鼓勵有條件的中小民企搭建自身技能培訓體系,對投入資金開展內部培訓的企業,給予額外的政策補貼和榮譽表彰。
四是搭建公共培訓服務平臺,共享優質培訓資源。針對中小民企分散、培訓資源匱乏的問題,由政府牽頭,搭建區域性中小民企創新人才公共培訓服務平臺,整合高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的優質培訓資源,為中小民企提供免費或低價的培訓課程、技術指導、人才測評等服務。平臺重點開設創新思維、技術研發、知識產權、數字化轉型等相關課程,邀請行業專家、企業高管授課,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培訓模式,方便企業員工靈活參與。同時,建立培訓效果評估機制,定期對培訓課程、培訓質量進行評估,根據企業反饋及時優化課程內容,確保培訓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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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聚焦“引進難、留不住”,出臺差異化、全方位的創新人才引進政策
引進創新人才,是中小民企快速提升創新能力的捷徑,但當前中小民企在人才引進方面面臨著“三重困境”:一是吸引力不足,相較于大型企業、國有企業,中小民企在薪酬待遇、發展空間、工作環境等方面處于劣勢,難以吸引高層次創新人才;二是引進渠道狹窄,中小民企缺乏有效的人才引進渠道,難以精準對接符合自身需求的創新人才,往往陷入“盲目招聘、無果而終”的困境;三是服務保障不到位,引進的創新人才在落戶、住房、子女教育、醫療保障等方面面臨諸多困難,導致人才“引得來、留不住”。針對這些困境,需出臺差異化、全方位的人才引進政策,增強中小民企人才吸引力,打通人才引進“最后一公里”。
一是出臺差異化人才補貼政策,增強中小民企吸引力。摒棄“一刀切”的補貼模式,根據中小民企的規模、行業類型、創新需求,出臺差異化的創新人才引進補貼政策。對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如博士、高級工程師、行業領軍人才)的中小民企,給予一次性安家補貼、月度生活補貼,補貼標準根據人才層次和當地經濟水平合理確定,補貼期限不少于3年;對引進急需緊缺創新人才(如技術骨干、創新團隊)的中小民企,給予專項引進補貼,同時對企業繳納的人才社保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針對中小民企薪酬競爭力不足的問題,鼓勵地方政府設立“中小民企創新人才薪酬補貼”,對企業為創新人才發放的薪酬超過當地平均水平的部分,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減輕企業薪酬負擔。借鑒大同市人大代表的建議,設立中小民企緊缺人才專項引進基金,重點支持專精特新中小民企引進技術研發、高端管理等緊缺人才。
二是拓寬人才引進渠道,搭建精準對接平臺。政府牽頭搭建中小民企創新人才對接平臺,定期組織中小民企參加人才招聘會、行業交流會、產學研對接會,重點對接高校畢業生、科研院所科研人員、行業技術骨干等創新人才。鼓勵行業協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中小民企提供免費的人才引進服務,對成功為中小民企引進創新人才的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同時,支持中小民企通過“柔性引進”模式,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即不改變人才的人事關系,通過項目合作、兼職指導、技術顧問等方式,讓人才為企業提供創新服務,降低企業人才引進成本。借鑒湘潭市人社部門的做法,打破地域限制,組織中小民企赴粵港澳大灣區等人才密集地區開展集中引才活動,結合地域差異制定靈活引才策略。
三是完善人才服務保障體系,解決人才后顧之憂。人才留不住,核心是服務保障不到位。建議出臺專項政策,解決中小民企引進創新人才的住房、落戶、子女教育、醫療保障等實際困難。在住房方面,為引進的創新人才提供公租房、人才公寓,或給予住房租賃補貼、購房補貼;在落戶方面,簡化創新人才落戶流程,實行“一站式”落戶服務,對高層次創新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可直接辦理落戶手續,不受戶籍限制;在子女教育方面,保障引進創新人才子女就近入學,優先安排到優質學校就讀,破解人才子女“入學難”問題;在醫療保障方面,為引進的創新人才提供便捷的醫療服務,建立高層次創新人才健康檔案,定期開展健康體檢,享受優先就診、專家會診等服務。暢通民營經濟組織職稱評審渠道,建立以實際貢獻、創新能力、市場認可為導向的職稱評審機制,讓一線創新人才獲得應有的專業肯定和社會認可。
四是營造尊重創新、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通過媒體宣傳、政策解讀、典型表彰等方式,宣傳中小民企創新人才的先進事跡,弘揚創新精神、工匠精神,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新”的社會氛圍,提升中小民企創新人才的社會地位和榮譽感。定期開展中小民企創新人才表彰活動,對為企業創新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人才,給予表彰獎勵,并授予榮譽稱號,增強人才的歸屬感和成就感。同時,引導社會各界關注、支持中小民企創新人才發展,破除對中小民企人才的偏見,讓更多創新人才愿意扎根中小民企、服務中小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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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用不好、效能低”,健全激勵性、市場化的創新人才使用機制
引進和培養創新人才,最終目的是用好人才、發揮人才的創新效能。當前,中小民企在創新人才使用方面存在著“三個脫節”:一是人才使用與企業創新需求脫節,引進、培養的人才與企業的創新項目、發展方向不匹配,導致人才“英雄無用武之地”;二是激勵機制與人才創新貢獻脫節,多數中小民企缺乏完善的創新激勵機制,人才的創新成果得不到合理回報,創新積極性難以調動;三是人才發展與企業發展脫節,企業沒有為創新人才提供清晰的職業發展路徑,人才難以實現自身價值,最終選擇離職。針對這些問題,需健全激勵性、市場化的人才使用機制,讓創新人才“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充分釋放人才創新活力。
一是引導企業精準匹配人才與創新需求,提升人才使用效能。建議政策引導中小民企明確自身創新發展方向和人才需求,根據創新項目、業務發展需要,精準引進、培養創新人才,避免盲目引進、重復培養。鼓勵企業建立創新人才需求清單,定期梳理企業創新人才缺口,明確人才的專業、技能、經驗等要求,精準對接人才資源。同時,引導企業優化人才配置,根據人才的專業特長、創新能力,合理安排工作崗位,讓人才能夠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參與企業創新項目,實現人才價值與企業發展的有機結合。借鑒騰訊“青云計劃”經驗,支持中小民企圍繞核心創新領域,針對性引進、培養人才,讓人才深度參與企業前沿技術研發和核心業務創新。
二是完善創新人才激勵機制,激發人才創新活力。激勵是用好創新人才的核心,需建立健全“物質激勵+精神激勵+發展激勵”的多元化激勵體系。在物質激勵方面,引導中小民企完善薪酬體系,將人才的創新成果、工作業績與薪酬掛鉤,對做出突出創新貢獻的人才,給予高額獎金、股權分紅、項目提成等獎勵;鼓勵企業設立“創新獎勵基金”,對在技術研發、產品創新、模式突破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人才,給予一次性重獎。在精神激勵方面,定期開展創新人才表彰活動,對表現優秀的創新人才,授予“創新標兵”“技術骨干”等榮譽稱號,增強人才的榮譽感和責任感。在發展激勵方面,為創新人才提供清晰的職業發展路徑,建立“技術+管理”雙晉升通道,讓技術人才既能深耕專業領域,成為技術專家,也能拓展管理視野,走上管理崗位;鼓勵企業支持創新人才參加行業交流、學術研討、技能競賽等活動,提升人才的專業能力和行業影響力。同時,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相關要求,加大創新成果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實施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保護創新人才的創新成果,讓人才敢于創新、愿意創新。
三是賦予創新人才充分的自主權,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創新需要自由的空間和寬松的環境,建議引導中小民企破除僵化的管理模式,賦予創新人才充分的研發自主權、項目決策權,讓人才能夠根據創新需求,自主開展研發工作,避免過多的行政干預。鼓勵企業營造開放、包容的創新氛圍,允許創新人才試錯、寬容失敗,打破“怕出錯、不敢創新”的思想束縛,讓人才能夠大膽探索、勇于突破。同時,引導企業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弘揚創新精神、協作精神,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讓創新人才在企業感受到尊重和關懷,愿意長期扎根企業、服務企業。借鑒紅豆集團“四鑄四有工作法”,通過黨建引領,將創新人才吸引到企業發展中來,增強人才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四是建立創新人才評價機制,科學衡量人才價值。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創新成果、工作業績為核心的中小民企創新人才評價機制,摒棄“唯學歷、唯職稱、唯資歷”的評價模式,注重人才的實際創新貢獻和企業認可。評價指標重點包括技術研發成果、產品創新成效、項目落地情況、為企業創造的經濟效益等,由企業、行業協會、科研院所共同參與評價,確保評價結果科學、客觀、公正。評價結果與人才的薪酬、晉升、獎勵等直接掛鉤,讓真正有能力、有貢獻的創新人才得到認可和回報,激發人才的創新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強化政策保障,確保各項政策落地見效、直達快享
再好的政策,若不能落地見效,也只能是“紙上談兵”。當前,部分針對中小民企的人才政策存在“落地難、見效慢、門檻高”的問題,企業難以真正享受到政策紅利。為確保中小民企創新人才培養、引進、用好各項政策落地見效,需強化政策保障,優化政策實施環境,打通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成立由政府牽頭,人社、科技、財政、教育、稅務等部門組成的中小民企創新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統籌推進各項政策的制定、實施和落實。建立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中小民企創新人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形成工作合力。明確各部門政策落實責任,將中小民企創新人才工作納入部門績效考核,對政策落實不力、工作推進緩慢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督促整改。
二是優化政策實施流程,降低企業享受政策門檻。簡化各項政策的申請流程、審批流程,推行“一網通辦”“一站式服務”,減少企業申請材料,壓縮審批時限,讓企業能夠快速、便捷地享受政策紅利。降低政策享受門檻,打破“規模限制、行業限制”,讓更多中小民企能夠參與到政策扶持中來,避免政策向大型民企、優勢民企傾斜,確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建立政策解讀機制,通過企業座談會、線上宣講、上門指導等方式,向中小民企解讀各項人才政策,讓企業清楚政策內容、申請條件、申請流程,提高政策知曉率和參與度。
三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擴大政策覆蓋面。通過政府官網、媒體平臺、行業協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中小民企創新人才相關政策,重點宣傳政策的扶持內容、申請條件、典型案例等,讓更多中小民企了解政策、享受政策。針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中小民企,開展精準宣傳,根據企業的人才需求,針對性解讀相關政策,提高政策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及時總結推廣中小民企創新人才工作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引導更多中小民企重視創新人才工作。
四是建立政策落實監督評估機制,確保政策實效。建立中小民企創新人才政策落實監督評估機制,定期對各項政策的落實情況、實施效果進行監督評估,重點評估政策的覆蓋面、企業滿意度、人才培養引進成效等。通過問卷調查、企業訪談、實地調研等方式,收集企業和人才的意見建議,及時發現政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政策進行優化調整,確保政策貼合企業實際需求。對政策落實過程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五、結語:以人才賦能,助中小民企創新突圍、行穩致遠
中小民企興,則民營經濟興;創新人才強,則中小民企強。當前,我國正處于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階段,科技創新已成為推動經濟發展的核心動力,而創新人才則是科技創新的核心支撐。中小民企作為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其創新人才的培養、引進、用好,不僅關系到企業自身的生存和發展,更關系到我國民營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和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
當前,中小民企創新人才面臨的“培養難、引進難、用不好”的困境,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既需要企業自身主動作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也需要政府出臺精準、有效的政策支持,破解人才困境。本次提出的各項政策建議,聚焦中小民企創新人才發展的核心痛點,圍繞“培養、引進、用好”三個關鍵環節,構建多元化、全方位、市場化的政策支持體系,旨在降低企業人才成本、增強人才吸引力、提升人才使用效能,讓創新人才真正成為中小民企創新發展的“核心引擎”。
希望各級政府能夠高度重視中小民企創新人才工作,切實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優化人才發展環境,為中小民企創新人才培養、引進、用好提供有力保障;希望中小民企能夠主動轉變觀念,重視創新人才工作,加強自身人才隊伍建設,完善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機制,充分釋放人才創新活力;希望社會各界能夠關注、支持中小民企創新人才發展,營造尊重創新、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讓更多創新人才扎根中小民企、服務中小民企。
我們相信在政策的有力支撐、企業的主動作為、社會的廣泛參與下,中小民企創新人才困境將得到有效破解,更多優秀的創新人才將投身中小民企創新發展實踐,為中小民企注入強勁的創新動力,推動中小民企在科技創新的浪潮中突圍發展、行穩致遠,為我國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科技創新能力提升貢獻更大力量。
(本文作者:王友昌系浙江之江綠色科技創新研究院執行院長;王國燦系浙江之江綠色科技創新研究院資深副院長,文化戰略觀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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