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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健全藥品價格形成機制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加快商業健康保險作用,加快商保創新藥品目錄落地實施,拓寬創新藥支付渠道。
事實上,過去一年,商保創新藥支付的政策動作不斷。
2025年12月,《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公布,首次將19種未納入醫保的高值創新藥納入到商保范圍,推動醫保“保基本”和商保“保高價”的雙軌支付模式破冰形成。在2026年3月的全國兩會上,創新藥連續三年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并開始聚焦商保支付保障。
與此同時,創新藥支付也面臨著落地難題,商業保險如何與“三醫(醫療、醫保、醫藥)”深度融合發展,惠及消費者,找到彼此的平衡點。醫、藥、險之間不應各行其是,更不能互相排斥,而是要合力降低醫療和醫藥價格,給醫保減輕壓力,給商保打開空間,做難而正確的事情。
順應市場,破除障礙
隨著老齡化不斷加深,居民的醫療健康需求日益旺盛。從各國實踐來看,長期醫療支出都是上漲的。
對中國而言,醫保難以覆蓋高值的創新藥,商保不再只是補充形式,而是能與醫保形成雙軌的支付手段。創新藥過度依賴醫保將沒有前途,居民“有藥可用卻買不到、用不起”的局面亟須破局,而只有與商保形成市場內生增長的銜接,才能真正實現創新藥和保險業的高質量發展。
不可謂不難,不然也不會遲滯至今日。但機遇在前,如果將難點轉換為爆點,將是市場效益和社會效應的雙重收獲。
首先,醫院的用藥顧慮,是橫亙在創新藥商保支付面前的一座大山。在DRG/DIP支付改革、藥占比考核等現有管理制度體系下,醫院擔憂高值創新藥使用會拖累整體績效考核,推高醫療運營成本,這個體系如果不破,鼓勵創新藥商保支付的政策難免空轉。否則臨床醫生開具處方時顧慮重重,面臨結構性和體系性的擠壓,導致創新藥入院難、開方難,醫院和醫生的主動性均不足。
其次,險企的風控與定價困境,更制約了商保發揮。大多數創新藥上市周期短,臨床數據匱乏,險企無法精準測算賠付概率與經營風險。CAR-T等天價藥的療程費用動輒百萬元,巨額賠付壓力讓險企經營風險陡增,倒逼險企不得不設置嚴苛的投保門檻和理賠限制,壓縮實際保障范圍。如此,商保產品只是“看上去很美”,支付難題仍然是空中樓閣。
而更深層次的桎梏,在于多方數據壁壘以及協同機制的缺失。醫保、醫療、醫藥、商保四大主體數據相互割裂、互不聯通,險企無法獲取患者完整的診療、用藥及醫保報銷數據,既難以研發精準適配的保障產品,也無法有效防范虛假就診、過度用藥等理賠風險。
打破壁壘,主動作為
既知病因,就應對癥下藥。既知堵點,就應勇于破壁。破解創新藥商保支付難題,不能流于表面,不能畏懼阻力,而是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以新供給創造新需求。
要打消醫院用藥顧慮,就要優化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體系,不能讓醫院同時面臨兩個相互齟齬的目標績效,因此有必要單獨設立高值創新藥的專項考核,從而從醫保用藥的考核體系中獨立出來,建立創新藥的臨床用藥激勵機制,才能真正解決后顧之憂。
同樣,險企要全力解決風控難題,不等只是坐等“投喂”,而是要積極進行底層創新和微觀創新,與創新藥企建立市場化風險共擔機制,平衡保障力度與經營風險。
最關鍵的是要打破數據壁壘,在嚴格保護患者隱私的前提下,加快搭建四方數據協同對接平臺,實現診療、用藥、理賠、結算數據互通共享,為產品定價和風險防控提供數據底座。如果醫療醫藥數據互聯互通,險企定價有“據”可查,當下患者先墊付再報銷的防守型理賠模式也會有所改變,這無疑讓體驗感和保障感大幅提升。
破解高價創新藥支付困境,構建起更普惠、更市場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最是考驗供給側改革和深水區改革。這里面,既涉及到老齡化和大健康的國家戰略方向,也涉及到每一個人的全生命周期保障和幸福指數,是難而正確的典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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