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關品方
美國發動對伊朗戰爭40多天,失大于得。美國軍事挫敗,遭受人員傷亡、武器庫存消耗、造成經濟損失,戰爭主動權喪失。特朗普誤判形勢,以為戰爭可以速戰速決,結果事與愿違。戰爭延宕,勝負難分,美國民眾對油價上漲、經濟負擔的擔憂,極有可能影響共和黨中期選舉選情。如今,特朗普承受巨大政治壓力,美國的國際形象受損。全球對美國和以色列的行動持負面態度,美國民眾對特朗普本人的支持率下降。特朗普的預期戰略目標未能達成,未能實現伊朗政權更迭,反而強化了伊朗內部團結,鐵了心對抗美國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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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更因為這次戰爭失去了對霍爾木茲海峽的管控權。因為得不到盟友的支持,如今進退兩難。美國自詡軍事力量全球最強,結果證明贏不了這場仗,頂多打個平手。如今談判局面僵持,談談打打,有可能把美國拖在中東戰場、長期脫不了身。美國不但遏制不了伊朗發展核武器,反而可能因此最終導致伊朗擁有核武器。
五角大樓過去40多天唯一得到的好處,是利用了這個機會把伊朗作為軍事技術試驗場。美軍在戰爭中首次大規模應用AI技術(例如Claude模型,由Anthropic開發的,用于鎖定目標和斬首行動),為未來軍事科技發展積累經驗。美國失去了海灣國家對它的信任。伊朗成功反擊美以,鞏固了國內政權,展示封鎖霍爾木茲海峽的能力。通過反美的敘事,伊朗爭取到地區國家的支持,削弱了美國在中東的軍事存在。美國失去對霍爾木茲海峽的“自由航行權”,引發油價波動,全球供應鏈受到沖擊。美國實際上提高了核擴散的風險。伊朗擁核的可能性現已提高,刺激沙特、土耳其等國加速核技術發展,中東格局勢將重新洗牌。
總而言之,美國如今得不償失,特朗普壓力山大。中東火藥庫被引爆,中東核擴散已成長期趨勢,極難避免。關鍵問題是特朗普發動戰爭的權力太大。筆者個人認為,他(和以色列的內塔尼亞胡)是人類和平的公敵,已犯下戰爭罪和反人類罪。
美國民主黨幾位議員上月提案修改“宣戰法”。國會圍繞總統戰爭權力的爭議,集中于憲法解釋與1973年《戰爭權力法案》的適用性。民主黨以憲法“宣戰權專屬國會”條款為依據,指控特朗普未經授權對伊朗動武屬“違法”,推動了多項限制性議案,但受共和黨多數席位的制約,再次遭到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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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八款明確規定國會擁有“宣戰權”,1973年《戰爭權力法案》進一步限制總統僅在“國家緊急狀態”下才可以未經授權采取有限軍事行動。民主黨議員指出,近期對伊朗的軍事打擊缺乏“迫在眉睫威脅”證據,屬于總統越權行為。安薩里(民主黨眾議員)發表聲明 : “只有國會才有權宣戰,而不是一個無法無天的總統或他的走狗”。他推動彈劾戰爭部長赫格塞思,指控其協助總統違憲。范霍倫(民主黨參議員)批評特朗普將沖突升級為“政權更迭戰爭”,認為行動缺乏合法性,沒有明確戰略目標。蘭德保羅(共和黨參議員)罕見地跨黨派支持限制提案,聲稱“憲法賦予國會宣戰權是為了降低戰爭風險”。
相關議案條款要求終止未經國會批準的對外軍事行動,同時強制總統在采取任何對外軍事行動之后的48小時內要向國會報告其行動依據。此外還附加“日落條款”(即設定限期的意思),要求國會每兩年須重新授權才可持續進行軍事行動。
筆者坦率認為,共和黨和民主黨在美國軍事霸權問題上其實只是扯貓尾。支持議案的人,為了爭取選票支持。反對議案的人,同樣為了爭取選票支持。美國窮兵黷武的壞習慣不會改變。對限制提案的辯論,不過是一場政治表演。3月4日眾議院的投票結果212:219,限制議案被否決 。3月24日參議院的投票結果47:53,限制議案再被否決。特朗普勝出,他發動戰爭的權利未受限制,軍事行動繼續進行。共和黨否決限制議案的理由是 : 限制總統權力會削弱總統應對危機的靈活性,只有個別共和黨議員倒戈。民主黨認為總統的單邊行動違反憲法,共和黨以“自衛權”(先下手為強)和“情報機密性”(不必向國會透露)反駁。
美國民間反戰情緒升溫,促使民主黨推動議案。共和黨堅持所謂“國家安全”議題。其實即便限制議案通過,并無實際效果。特朗普可以行使否決權,國會難以湊齊三分之二的票數推翻總統的否決。事實是美國國會自從1942年初向日本宣戰以來,再未有向任何國家正式宣戰過。歷屆美國總統都是以“軍事行動”的名義規避國會的戰爭授權。如今限制議案再次失敗,進一步加速國會的戰爭權力旁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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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權力過大已成詬病,但筆者看不到有任何方法可以改變這個既成制度。美國國會目前無法有效限制特朗普發動戰爭。美國國會雖然擁有宣戰權,但黨派政治嚴重削弱了其制約能力,國會簡直被廢了武功。現時共和黨在參眾兩院均占據多數席位,導致民主黨提出的限制議案不能通過。即使通過了又如何?美國的軍事工業綜合體是各個利益集團的山頭林立式的壟斷。這么大的一盤國際性的軍火生意,牽涉多少錯綜復雜的利益?你方唱罷我登場,利益集團之間、各個山頭爭權奪利分餅仔。共和黨和民主黨的本質一樣,各自為背后的利益集團山頭服務。所謂政黨輪替可以有效鉗制,其實是一個笑話。
筆者個人認為,美國憲法對總統權力的約束早已失效。特朗普聲稱軍事行動屬于“國家緊急狀態”,借此輕易規避國會授權。盡管《戰爭權力法》規定總統需在行動后48小時內向國會報告,但特朗普從未嚴格遵守。當然,若國會持續“失職”,最高法院是“最后防線”,但保守派大法官占多數(部分更由總統直接任命),裁決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即使裁決結果對總統不利,已是明日黃花,只是又一個笑話。
在戰略層面,毛主席對美國有深刻評價。他在1946年提出“一切反動派都是紙老虎”的論斷,認為美國雖表面強大,但本質虛弱,最終會被人民力量戰勝。他又批評美國的霸權行徑,認為
“美國人做的事太不像樣子”。1954年,他指出美國“違反國際形勢、違反歷史”。美國通過政治孤立(阻撓中國恢復聯合國席位)、軍事包圍(第七艦隊進駐臺灣海峽)、經濟封鎖(從1949至1979長達30年的禁運)等手段遏制新中國的發展。美國霸權本質是“以大欺小、以富壓貧”的帝國主義邏輯,肆無忌憚干涉別國內政。毛主席堅持人民立場,強調美國人民與美國政府區分,將斗爭矛頭指向少數帝國主義者而非普通民眾。他在1959年批評美國“不可輕信”,原話是 :“任何時候都不要相信美國。美國想要和你談和平,其實就在養精蓄銳準備發動一次更大的戰役。輕信美國,輕則國家困頓,重則亡國亡民。” 這幾句話是他在當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十周年歡迎晚會上對赫魯曉夫的警告,強調美國的外交策略具有欺騙性和危險性。
67年后的今天,美國現在要和伊朗談判和平。毛主席當年的判斷是不是發人深省?1945年,美國在廣島和長崎投下原子彈之后有沒有與日本談判和平?特朗普發動對伊朗的戰爭已40多天,美國是贏了還是輸了?如果贏了,還需要和伊朗談判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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