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關于秸稈焚燒,央視新聞隆重出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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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調查燒秸稈屢禁不止#【太危險!#秸稈火海離機場跑道不足500米#】記者經過近5個月實地調查,發現黑龍江、吉林等多地,機場、高速路周圍等禁燒區域,“不讓燒”卻又“無人管”,焚燒秸稈的現象依舊存在↓↓
在黑龍江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旁邊的立功村,離機場跑道不到500米處,秸稈被隨意焚燒,煙霧彌漫,記者身后是一片火海。現場沒有任何人監管。每隔幾分鐘,跑道上就會有飛機起降。當天,哈爾濱市道里區空氣質量指數為重度污染,全國排名倒數第一。村民說“每年都說不讓點,還是都點了,不點咋種地?”|
……說到底,秸稈焚燒還是要禁止的,只不過要考慮怎么禁、怎么禁好的問題。
禁止秸稈焚燒是出于環境保護、資源利用、農業可持續發展及公共安全等多方面的綜合考量。
秸稈焚燒會釋放大量煙塵和細顆粒物,導致空氣質量急劇下降,尤其在秋冬季節易引發霧霾,增加呼吸道疾病(如哮喘、支氣管炎)和心血管疾病的風險。
秸稈燃燒過程中產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氣體,長期暴露可能損害人體免疫系統,甚至誘發癌癥。秸稈焚燒的煙霧可能隨風擴散至城市或周邊地區,影響更大范圍的人群健康,每年夏收和秋收期間,城市里的市民也會感受到空氣中的煙霧,這就是周邊農村秸稈焚燒的結果。
秸稈是土壤有機質的重要來源,焚燒秸稈會直接破壞土壤結構,導致土壤肥力下降,長期影響農作物產量。焚燒使土壤表層焦化,降低透氣性,影響作物根系發育。
高溫焚燒會殺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和蚯蚓等生物,破壞土壤生態平衡,降低土壤保水保肥能力。
干燥季節秸稈焚燒極易失控,蔓延至山林或農田,造成大面積火災,威脅生命財產安全。
焚燒秸稈產生的濃煙會降低能見度,增加交通事故風險,尤其在高速公路或機場附近危害顯著。
焚燒會直接摧毀農田中的昆蟲、鳥類等生物的棲息地,影響生態鏈平衡。秸稈焚燒釋放大量二氧化碳,加劇溫室效應。
可見,秸稈焚燒的問題多多,而不是好處多多。
敲黑板,秸稈焚燒不存在幾千年的歷史傳統,因為歷史上的秸稈是用來生火做飯的。歷史上以秸稈生火做飯時沒現在這么多人口,也沒這么多秸稈,再加之生火做飯時通過煙囪排放秸稈燃燒產生的煙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和減少了空氣污染,所以歷史上秸稈直接燒危害很小。
如此,過去因為農民以秸稈生火做飯,秸稈不是問題。而如今隨著燃氣等新型燃料普及,農民已經不習慣以秸稈燒火做飯了,也因此秸稈成了多余的垃圾,所以才帶來嚴重的秸稈問題。
如果任秸稈焚燒,那危害就大了,此危害前文已述。所以禁止秸稈焚燒工作那是必須要抓起來的。下面我重點說說禁止秸稈焚燒的歷史由來。
1997年,農業部首次發布《關于嚴禁焚燒秸稈,切實做好夏收農作物秸稈還田工作的通知》,明確禁止焚燒秸稈,并提出秸稈還田的利用方向。
1999年,農業部、國家環保總局等六部局聯合頒布《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劃定機場、高速公路等關鍵區域為禁燒區,標志著秸稈禁燒從部門倡議升級為聯合管理。
這里就得重點強調了,禁止秸稈焚燒的提出和那個姓董的無關,那個姓董的說禁止秸稈焚燒是2008年左右(那時候說禁止秸稈焚燒的名人很多),離農業部首次提秸稈焚燒已經過去11年。可見,第一次正式大張旗鼓提禁止秸稈焚燒的是農業部。
這里插一個——秸稈還田。理想很豐滿,結果很骨感。
秸稈粉碎不徹底帶來的問題:秸稈過長(超過10厘米)或粉碎不均勻,導致翻埋后土壤空隙過大,種子與土壤接觸不實,影響出苗率。比如,玉米秸稈粉碎長度超過15厘米時,播種機易被堵塞,種子無法深入土層,造成缺苗斷壟。
翻埋深度不足帶來的問題:秸稈未埋入土壤深層(需15-20厘米),僅停留在表層10厘米內,易被風吹散或腐爛時產生有害氣體。翻埋深度不足15厘米時,秸稈腐爛速度減慢30%,且易滋生病蟲害。
以上等等原因,秸稈還田的效果并不理想,這也是現實,必須承認。如果秸稈還田的效果很理想,就不存在禁止秸稈焚燒的問題了。但必須強調,秸稈還田或資源化利用可實現碳封存,這是未來必須做的工作,動搖不得。
2000年,成都市率先發布地方性法規《成都市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辦法》,細化禁燒范圍、責任及處罰措施,為全國提供地方實踐樣本。
2001-2007年,環保部(原環保總局)連續發布多項通知,要求加強秸稈禁燒監測與執法,并通過衛星遙感技術實現全國范圍焚燒情況實時監控。
2007年,農業部辦公廳發布緊急通知,強調“疏堵結合,以疏為主”,推動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協同推進。
2008年,我國正式全面禁止民間焚燒秸稈,覆蓋所有農作物秸稈及枯草等。同年,《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明確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并設定個人罰款500-2000元、單位罰款1萬-10萬元的法律責任,為禁燒政策提供強制力保障。
2008年北京奧運會前夕,為加強秸稈禁燒工作,環保部還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秸稈禁燒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擴大了禁燒范圍。
2015年第二次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明文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劃定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同時提高了違規罰款的額度。
2023年,農業農村部發布通知,計劃建設1600個秸稈綜合利用基地,通過資源化利用減少焚燒需求,體現政策從“單純禁止”向“源頭治理”的升級。
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對秸稈出路提出“精準劃定禁燒范圍”——禁燒不再全國一盤棋,開始區域分化。這意味著秸稈資源的利用方式也會分化:禁燒嚴格的區域,必須提升資源化利用能力;允許適度焚燒的區域,可以選擇還田等簡單方式。
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對秸稈利用,升級為“提升綜合利用能力”,政策重心從“堵“(禁燒)轉向“疏”(利用能力提升)。
順應時代,禁止秸稈焚燒的情況正在發生變化。總之,對秸稈出路(利用)來說,面臨多元選擇:飼料化、肥料化、能源化、材料化,不同地區、不同經濟情況會有不同選擇,而不是一刀切一禁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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