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HR朋友曾在群里詢問:
最近面試了一位候選人,各方面條件看起來還不錯,但提到入職前要背調并出具征信報告時,他表示拒絕…遇上這種情況,我們能偷偷背調嗎?背調看征信是否過分?
當時大家討論激烈,爭議也多。
為此,對于這個問題,我們今天統一來探討下。
公司背調是否需經本人同意?
毫無疑問,是需要的。
從操作層面看,常規背調所需的證件號、證書編碼、此前任職的單位聯系人、社保及工資明細等,一般都是需要本人主動自愿提交的。如果對方不配合,背調也很難進行下去。
即便常規信息都有,因為背調涉及多個機構(如銀行、社保局)、多重人員(前東家雇員),也需要本人配合。沒有得到對方的認同和支持,招聘企業也很難獨自掌握全面的信息,這是其一。
從法律層面看,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第13條、第14條:收集和處理對方的個人信息,都是需要取得個人同意,并在對方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確進行的,否則很容易因為涉嫌侵犯個人隱私,惹上官司。
為了避免這一點,專業的HR在背調前一般都會提前告知本人,獲得對方的同意再進行下一步操作。如委托第三方背調,還需要簽署背調同意書、背調授權書之類的協議,并全程監督實施。
所以不管從合法性還是執行難度看,獲得本人同意,都至關重要。
背調時要求提供征信,是否合理?
在《個人信息保護法》中,收集個人信息除了需要獲得對方同意或授權,還要求不能過度收集、避免個人敏感信息的收集。
比如第6條就提到:收集個人信息,應當限于實現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不得過度收集。
不過在有些單位的背調中,除了常規的背調信息,要求準候選人提供個人征信報告的現象也普遍存在,這是否合理呢?
這種需要視情況而定。一般來說,因為個人征信顯得“敏感”,很多人遇到被索要征信報告輔助背調時,內心是比較抗拒的。
不過如果征信沒啥問題,某些特殊性崗位如管理、金融、律師、財務、審計等,需要重點關注個人信用、信貸等情況,謹防挪用公款或貪污等,配合提供個人征信,交由背調負責人參考,其實對雙方都有利。
當然,如果只是普通崗,征信對輔助背調價值不大,也沒必要為了一份可有可無的報告,白白流失一位優秀候選人,關注履歷其他關鍵信息的真實性就好。
不同意背調,能否拒絕入職?
看情況。如果企業不太在乎背調結果,依然想錄用對方,雖然可能擔負一定的用人風險和試錯成本,未經背調直接入職,也是可以的。
如果企業很在乎背調結果,背調內容也合法合理,但對方一直拒絕配合背調,這種情況下,大概率雙方只能一拍兩散了。
背調信息的處理,需要注意哪些?
為了保護個人信息安全,謹防敏感信息被外泄、盜用,當背調目的已完成,不管對方是否被錄用,秉持對雙方負責的原則,都應該對收集的信息進行妥善保管或及時進行刪除處理。這點《個人信息保護法》也有予以明確。
如果存在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非法買賣、提供或公開他人個人信息等行為,極可能因為“侵犯公民信息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背調作假,可能存在哪些風險?
如果前期候選人背調作假,即便已經錄用,如后期被發現,用人單位依然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6條、39條:
因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簽署的勞動合同視為無效(或部分無效),用人單位是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所以既然選擇接受背調,建議大家還是謹慎對待。
以上,希望有用~
備注:本文原創,首發公眾號理才云(dayHR2014),轉載請注明來源。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