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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政務網刊發《市人社局關于做好2022年局屬單位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租賃房屋位于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的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承租方應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出租單位提出房租減免申請,超過時限原則上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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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減免范圍
承租市人社局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天津國有獨資和全資企業)房屋(含轉租的直管公產房)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服務業行業分類標準,可參照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原則上第三產業都可以視為服務業)。小微企業界定范圍,可參考《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或市場監管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確認。
中高風險地區劃定以我市疫情防控管理部門發布為準。
二
減免措施
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租賃房屋位于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的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承租方2022年內存續租期短于前述減免期限的,按存續租期減免。已繳納租金的,可順延減免。對于其中通過間接方式承租國有房屋的,向最終承租方的優惠金額不得低于國有出租方讓渡的優惠金額。
三
審批流程
(一)承租市人社局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資料包括承租方申請書、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租賃合同、資格確認說明和佐證材料等。
(二)出租單位對承租方的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報上級局屬事業單位復核后,報市人社局財務處審批。
(三)承租方應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出租單位提出房租減免申請,超過時限原則上不再受理。
四
有關事宜
局屬各單位要認真排查承租方情況,切實摸清底數,主動與承租方對接,加強政策宣傳力度,積極做好租金減免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及時告知承租房產的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相關政策及經辦程序,加快受理和審核報送進度,確保政策落實到位,政策咨詢電話:市人社局財務處 8321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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