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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中記錄借款關系的很重要一種形式就是書寫借條,而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往往有貸款合同來全面明確的約定當事雙方的權利義務,所以在發生借貸糾紛時,貸款合同法律關系更明確,借貸事實清楚,出借人基本能勝訴。
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一是沒有專業的法律團隊把關;二是熟人朋友之間產生的借貸關系很多;很多時候往往寫一張簡單的借條就行,甚至好多關于借款的內容都沒有約定清楚,或者約定不明確,或者存在瑕疵,這樣在產生糾紛時,案件爭議點不少,有的出借人甚至拿不回來自己合法借出的錢。
結合題目信息,我們來分析看看這個問題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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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們的借貸關系應該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而不是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你手上持有的是借條)。
為什么要這樣區分呢?
因為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而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由上可知,對于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如果約定不明的是可以不支付利息的,但對小貸公司與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是允許按習慣推定的。主要是因為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更多是互助性質。
只有區分明確,才能幫助你找到正確的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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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你的借條關于利息的約定應該屬于瑕疵,而不是約定不明確。
自然人借條中關于借款利息的約定,如果存在瑕疵的話,還可以雙方協商解決,爭取達成一致意見。如果是自然人借款中關于利息的約定是不明確,那么將會視為沒有約定,對方可以不支付任何一分錢的利息的。
兩種情況,前者你可以舉證主張你所認為的利息,對方也可以抗辯他主張的利息,最差的情況你也可以拿到對方主張的利息標準計算的利息;而如果被定為利息約定不明,你或許一分錢的利息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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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不管借貸雙方是朋友還是親戚,在發生借貸關系時,一定要認真規范的書寫借條,至少把借款人的身份證號,住址,借款用途,本金支付方式,利息標準按年化計算,還款日期,加對方身份證復印件,這些是借條最基本要具備的條件;避免日后產生糾紛,引起不快,自己還要承受不少損失,當然一份完美的借條,需要的內容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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