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金霞妻,我被冤死以后,你們一定要繼續幫我申冤,不管申多久都要幫我申,你們千萬不要灰心,不要放棄。這世上肯定有好人,也肯定有正義感(感)的人,也有講理,也有公道,也有公正的地方。”
“爸媽、金霞妻,我死了以后,你們千萬要幫我申冤,一定要幫我討一個公道,要還我一身清白,不要讓我死得不明不白,不要讓我死得不明(瞑)目。”寫這封信的人名叫方春平,是曾經轟動一時的江西省樂平市“5·24”特大奸殺碎尸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然而,寫下這封遺書的五年之后,真兇浮現,疑云始散!
兇案頻發
江西景德鎮樂平市中店村,是一個千年古村,有1000多戶人家,近5000人口,沿溪而居。村北頭有一塊大濕地,名叫“無天底”,長滿水草,一條清澈見底的小溪從中流過,旁邊是樹木叢生的登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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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上,中店村的年輕人常來山腳下的草地、涼亭里談戀愛,一對對,一雙雙,賴在草地里,躺在美人靠上,在黑燈瞎火中,親親蜜蜜,噥噥唧唧。
但從1999年起,這里卻讓人聞之色變,兇案頻發。
1999年9月9日凌晨0時許,戀愛中的蔣某才與熊某,正在最東邊一個涼亭內發生性關系,突然一個黑影從林中竄出,手持斧頭猛擊鄒的頭部,致其顱骨骨折,當場死亡,躺在鄒身下的熊某同時受傷。
隨后兇手用繩子反綁熊的雙手,將她帶至登高山東南角的一個三岔路口處,實施強暴后逃離現場。
2000年5月24日清晨,相同的地點,以同樣的手段,“無天底”再次發生殺人強奸碎尸案,超市老板蔣某才在與其超市外來打工妹郝某約會時,被手斧劈殺,郝某被奸殺后碎尸。
第二天一早村綠寶超市老板蔣某才的尸體被村民發現,現場還遺留了郝某帶血的發夾、上衣、高跟鞋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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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后,村里一條狗叼著郝某的一只手臂回家,但其他人體部位一直沒有發現。
如此殘忍的作案手法,一經披露就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大地恐慌,一時間,樂平人心驚惶。
警方經過初步調查走訪,總結出歹徒作案特點:慣于使用繩子、斧子和尖刀3種作案工具,乘人不備時,用繩子從背后勒住受害者頸部,致對方昏迷后,拖到僻靜處實施強暴或猥褻,如遇反抗,則用斧頭或尖刀殺害。
由于兇案頻發,樂平警方面臨著巨大壓力,但壓力并沒有對案件的偵破起到催化的作用,直至兩年后,五名嫌疑人被推到了前排!
所謂“交待”
2002年6月7日,當地媒體《樂平報》刊發了“市公安局偵破兩起重大殺人搶劫輪奸案紀實”報道,該案才得以向大眾作個交代。
報道稱,當地警方在2002年春節前的一次清網行動中,發現中店村一個叫程立和的人可能與此案有關。同年6月19日,中店村黃志強、程立和、方春平、程發根4人因涉嫌搶劫、強奸、殺人被逮捕。另一村民汪深兵隨后也被樂平警方從南昌抓捕“歸案”。
根據警方案卷顯示,2000年5月23日晚,黃志強、方春平、程發根、程立和與汪深兵5人相邀至市內嫖娼,苦于手中沒錢只好作罷。
看完廉價的艷舞表演、在宵夜攤喝了兩斤白酒,之后顛悠悠地來到登高山附近。正想借著酒勁爬上登高山,突然看見不遠處有兩個晃動的身影,走近發現蔣某與郝某在幽會。
于是,他們以蔣某踩壞了自家莊稼為由索賠。蔣某不依,程立和幾人便拿出刀,朝蔣某亂砍一通,蔣某被當場砍死。隨即,五人先后對郝強進行輪奸。
為滅口,被嫌疑人程發根又找來繩子勒郝頸部,其余四人按住郝,將郝勒死,后抬到附近樹林掩埋。為滅跡,次日中午,五人抽簽決定順序后依次持刀將郝碎尸,并將尸塊裝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處拋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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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進入到庭審階段后,由于黃志強等4人一再在庭審中集體翻供,此案曾被檢察機關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4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提起公訴后,該案即引起普遍關注,前后有20多名律師參與其中,均做無罪辯護。
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4人死刑;
也就是在這次被判死刑后,方春平在“遺書”中 寫下了“冤枉”兩個血字。
這期間,方春平的父親方桂水還跑到大街上,對著路人哭訴著冤情:大家來看啊,我兒子冤枉,被錯判死刑,司法不公。
方桂水一直堅信兒子不在現場。他記得在案發后不久,警方曾懷疑方有兵為兇手,但當時小兒子在看家看電視,大兒子方春平和兒媳錄的口供可作證,但兩年后大兒子被抓時,當時的詢問筆錄卻消失了,負責調查的民警也拒絕作證。
潦草收場
程發根、程立和也有不在案發現場的證據。程發根的父親說,當天兒子還到景德鎮買摩托車,留有200元的定金便條可作證,次日,兒子嫌摩托車聲音不好聽就沒買,又到景德鎮建設銀行存款,律師提取了證據。而程立和當時正在福建晉江打工,其堂叔和兩個朋友可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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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汪深兵的父親汪水家也說,案發時兒子也在晉江工作,拉黃包車,而且除了鄰居程立和,兒子和其他幾人都沒有來往。
據尸檢報告,被害人蔣某才的創口都較規則地排布在頭部右側,且有7處鈍器傷,這和黃志強四人所供述的亂刀砍死有很大出入。
案卷材料顯示四人作案時沒有戴手套,但案卷材料也記載,現場收集到3個兔牌煙盒和27個煙頭,此外還有毛巾、紅色上衣、高跟鞋、摩托車等物,但警方均未提取指紋。
被告的辯護律師稱,公訴機關認定黃志強等5人對郝某分尸,但除狗叼出的一段手前臂外,至今未能找到關鍵的人體部位,被告指認的分尸、拋尸地點也均無發現。
2002年8月,在案件宣告告破兩個月后,樂平公安在一份《說明》中也承認本案“未提取到有價值的物證”。
最難解釋的是,如果根據判決書,案發次日警方勘察命案現場時,4名被告就出現在離現場不到400米的樹林里分尸滅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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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上訴后,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也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4人口供前后有明顯不一致之處,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重審后,景德鎮中院仍維持原判,四人接著上訴。
2006年5月31日,江西高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原判對4人所犯罪行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但“鑒于本案具體情況”,改判4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但何謂“具體情況”,終審判決并沒有做出具體解釋。
至此,此案潦草收場。
雖然案子結案,犯案人正在蹲牢,破案警察也已立功升遷,但圍繞著案子的各種質疑,仍不絕于耳。
最奇怪的是,五人落網并沒有使得案件的高發形勢出現好轉,系列奸殺案件仍在中店村接連發生,受害者既有晨練的52歲家庭婦女,也有給父母上墳的25歲女青年,甚至有出門玩耍的十余歲少女。
直到8年后......
我是兇手
2011年12月4日,中店村。
下午5點,方國根正在家里陪著兩個小孫子玩耍,在村里做水泥工的弟弟方林崽路過自家門口時,進屋打了個招呼,兩個孫子一個孫女見到方林崽便纏著他喊“爺爺、爺爺”,方林崽咧開嘴笑,親昵地從口袋里掏出3塊零錢給了孩子們,一人一塊。
之后,方林崽在大哥家吃了個便飯。直到晚上,走出大哥的家門,鉆進了黑夜里。
當晚23時30分左右,樂平刑警大隊接報警稱,在市郊羅源村附近山上,一男子以打車為由,劫持一名三輪車女司機,并向家屬索要1萬元。民警趕到現場圍捕。追至離案發現場幾公里外的蔚藍家園小區時,發現一男性嫌疑人,并當場從其身上搜出一把短斧、一把自制匕首、兩根繩子、三根煙蒂及現金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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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正是方林崽。方林崽最開始謊稱是欲行偷竊,但經過連續審訊,在見家人的要求得到滿足后,方林崽交代了全部罪行,包括一起未報警的命案。
據方林崽交待;1999年9月至2011年12月,8年間,其在樂平先后實施犯罪行為14起,其中,故意殺害3人,強奸婦女10人,綁架1人,搶劫4人,強制猥褻婦女3人。
然而,戲劇性的一幕卻發生在了2012年4月21日方林崽指認現場的路上;當天上午,中店村村民鄒蘭蘭和黃彩華在樂平市贛東北大市場,正遇上戴著手銬的方林崽被押著指認現場。
鄒蘭蘭看到方林崽沖自己勾了勾手,兩人便一道上前,走到他身后時,方林崽突然回過頭說,“綠寶超市的老板是我殺的”。聽聞此話,方林崽立即被幾名便衣捂住嘴,帶走了。
方林崽的話被兩人傳回村里,一石激起千層浪.....
心魔暗生
1965年出生方林崽,個頭只有1米6左右,讀完小學后的方林崽,就開始跟著父親打魚。此后,還干起了收購廢鐵的買賣。
方林崽收購廢鐵時賺的錢,比哥哥在家打魚和種田的收入要高很多,這讓方國根認為弟弟“頭腦很聰明,很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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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在1983年前后,18歲的方林崽突然有一天,跟家人不辭而別。
隨后,從當地公安傳來消息,方林崽因偷盜自行車被抓,被判5年有期徒刑。
刑滿釋放后,方林崽與在農場服刑期間認識的任紅霞結了婚,先后生下兩個兒子。
方林崽種了多年甘蔗后,開始做水泥工。村里很多人開始建房子,他就去建房工地澆水泥。
他的活總干不完,早些年賺一兩百元一天,后來賺的多點,三四百一天。
偶爾有村民家里的壓水井或電路出問題,都跑去叫方林崽修理,不過從來沒有問誰家收過一分錢,修好了最多抽人家一根煙就走。
但多年來,方國根和家人以及村民們也發現,方林崽在因盜竊服刑后,在村里一直很少說話,也很少和年齡相仿的人聊天,沉默寡言、不修邊幅,不喝酒,不打牌,空閑下來,就一個人蹲在門口抽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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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趙女士和方林崽的老婆曾共事過一兩年。趙女士發現任紅霞經常會因為一些小事情破口大罵,“她也跟其他村民吵過架,看得出來性格可能比較暴躁”。
而村里人也發現,方林崽平常在家里總是被性格暴躁的老婆罵個狗血噴頭。
在農村,男人怕媳婦兒總是會被人從背后指指點點,這給方林崽的生活留下了心理陰影。
久而久之,方林崽的心里對女性這個群體產生了一種異常的憎恨,心魔暗生!
找回自尊
方林崽選擇以侵害女性方式,竟是為了找回自尊。
1999年9月份的一個深夜,惡魔終于占據了方林崽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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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天底”一出手便是兩條人命,蔣某才被錘殺,熊某被奸殺后分尸于荒野!
第一次作案的方林崽在起初的一段時間很害怕,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警方并沒有找到任何線索,方林崽在蟄伏了幾個月后再一次冒出強烈的作案沖動,異常興奮到無法控制。
每每這時,他便帶上斧頭、匕首、繩子到市郊游蕩,隨時選擇目標,逮誰算誰。直到2000年5月24日清晨,方林崽一手實施了5·24奸殺碎尸案。
雖然無法控制尋求刺激的沖動,但每次作完案后,他又會充滿愧疚。甚至有一次方林崽曾在侵害一名十二三歲少女后,突然“良心發現”,以路人身份撥打110,透露小女孩的位置。
“人是我殺的,你們為什么不查?”2013年10月,方林崽在法庭上“自首”,這讓本已結案的樂平5·24奸殺碎尸案,再次成為關注焦點。
方春平幾人的家屬雖然沒有當庭見證方林崽的“自首”,但他們還是從律師之口獲知了情況,這又讓他們燃起了一絲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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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景德鎮中院和檢察院均稱,由于方林崽自認綠寶超市老板為其所殺,他所涉及的系列侵害女性案立即中止審理,目前已經撤回檢察機關補充偵查。
2015年5月11日,此案多名申訴代理律師到江西高院申請查閱案卷,但遭到拒絕。經多方交涉, 2015年7月6日,江西高院立案一庭一副庭長承諾,安排律師在8月初查閱了卷宗。同年7月31日,江西高院決定立案復查該案。
2016年1月19日,在立案復查即將到期前,經最高法批準,江西高院決定延長復查期限三個月。
4月27日,江西高院依法作出決定,對原審被告人黃志強、方春平、程發根、程立和故意殺人、搶劫、強奸、敲詐勒索一案進行再審。
由于此案受社會關注度極高,經最高法出面協調,此案又有新的證據浮出水面。
江西省檢察院在一份物證檢驗報告中發現還有一份未移送的檢驗報告。在這份物證檢驗報告中,檢材包括現場提取的20余枚煙蒂,以及包括方林崽、黃志強、程立和、方春平、程發根、蔣澤才、汪水家、程雪嬌的血樣。
鑒定結論顯示,所檢現場提取的3枚煙蒂上的DNA來源于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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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此案的民警也曾對媒體提及,系列女性被侵害案嫌疑人反偵查意識強,在現場抽完煙后,往往將煙頭都全部帶走。而方林崽被抓獲時,其身上被搜出了3根煙蒂。
看到這一新聞,“煙友”黃全正想起來,過去方林崽抽煙時也把煙頭扔在地上,自從聽他講了“5·24”案中27根煙頭的細節,方林崽就改了習慣,煙頭抽完藏在身上。
尾聲
2016年4月30日到期。4月27日,江西高院依法作出決定,對原審被告人黃志強、方春平、程發根、程立和故意殺人、搶劫、強奸、敲詐勒索一案進行再審。
坐牢14年,2016年12月22日,四人被判無罪。當天下午,四人帶著大紅花,坐車從南昌回到了樂平。
汪深兵于2016年12月23日,收到了景德鎮市檢察院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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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6日上午,江西樂平“5·24”殺人案5名蒙冤者在律師陪同下來到江西省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控告公檢法當年辦案人員,并以“徇私枉法罪”控告原審改判黃志強等4人死緩的江西省高院法官。
2017年8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向方春平、程發根、程立和、黃志強送達了該院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書。江西高院將向方春平等4人分別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27萬元。
在樂平冤案平反之后,2017年5月11日,自認樂平案真兇的方林崽,在景德鎮市中院出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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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8日,景德鎮中院一審判決:方林崽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犯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方林崽上訴,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量刑,對方林崽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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