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鄭皓元 實習生|邢藝凝
主編|陳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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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持續承壓下,奈雪的茶試圖借潮玩IP“LABUBU”以“大字宣傳、小字免責”的方式快速引流,最終被司法裁判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近日就泡泡瑪特訴奈雪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奈雪賠償泡泡瑪特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合計32萬元,因雙方均未上訴,判決現已生效。
目前,奈雪的茶急于尋求增長突破口,背后是連續兩年的業績下滑。財報顯示,奈雪2025年全年營收43.31億元,同比下降11.99%,凈虧損2.39億元;茶飲店總數較上年凈減少152家,直營門店收縮明顯。在茶飲賽道內卷加深、常規聯名營銷吸引力下降的背景下,奈雪選擇了一條高風險的路徑。
據案件信息披露,事件源于2025年9月,奈雪在門店及線上平臺推出“米布布”主題營銷活動,將多款茶飲冠以“米布布”之名,宣傳圖文大面積使用“LABUBU”的美術形象,并打出“喝米布布抽LABUBU”等醒目標語。
泡泡瑪特方面隨即提起訴訟,主張其享有“LABUBU”系列美術作品著作權,且該名稱已構成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奈雪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極易使公眾誤認為雙方存在商業合作,構成不正當競爭。
奈雪的茶抗辯稱,已在宣傳文章中標注“活動獎品由奈雪自行采買,與泡泡瑪特無官方合作”,且用作贈品的LABUBU盲盒均為合法采購。已盡到經營者告知義務,不存在混淆可能性
判決書的核心落在消費者視角與傳播效果上。判決明確指出,“LABUBU”憑借尖牙、立耳、圓潤臉型等特征塑造出辨識度極高的形象,已成為現象級潮玩IP,其商品名稱應受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奈雪在應知“LABUBU”市場知名度的情況下,突出使用極為近似的“米布布”等標識,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
法院認為,被告在宣傳中以大號字體/畫面中心位置強化“LABUBU”“米布布”等要素的關聯感,卻把“無合作”信息壓至極小字號/底部,這種“大字宣傳、小字免責”不足以以合理方式提醒消費者其宣傳與權利人無關;相關公眾仍易誤認雙方存在特定商業聯系,故對被告的“已盡提示義務”等抗辯未予采納,并作出前述認定與判賠。
最終,法院判令奈雪賠償泡泡瑪特經濟損失3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2萬元。業內分析認為,此案判賠數額本身雖有限,但其真正警示意義在于,劃清了茶飲品牌利用字體排版“打擦邊球”攀附知名IP的法律邊界。在流量成本高企、行業競爭加劇的當下,試圖靠“文字游戲”走捷徑的空間已越來越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