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老師老師來回答這個問題。
這幾天,圍繞“耿同學”學術打假的討論里,有一個問題很容易被情緒帶著走。
他說,很多學術造假扛不住“重復實驗”。
不少人聽完以后,馬上把這句話理解成另一句話:只要別人重復不出來,原論文就是假的。
這個理解太快了。
我在高校做科研,也帶過學生做實驗。實驗重復不出來,在實驗室里并不稀奇。尤其是生物、材料、醫學這些領域,樣本批次、試劑純度、設備狀態、操作者手法、環境濕度,甚至一個看起來不起眼的前處理步驟,都可能讓結果變得不一樣。
很多研究生都經歷過這種時刻。論文里圖很好看,步驟也寫了,自己照著做,結果就是不出來。連著做幾次以后,人會很崩潰。到底是我手笨,是論文寫得太省略,還是那篇文章本身就有問題?
這個問題不能靠一句話判死刑。
但另一邊,也不能把“科學有不確定性”當成萬能擋箭牌。尤其當一篇論文里出現明顯不合常理的數據、疑似復制粘貼的圖片、前后對不上的圖表、統計規律異常的數值時,事情就不只是“別人沒重復出來”這么簡單了。
實驗失敗本身,不能直接推出造假。可如果失敗長期存在,多個獨立實驗室都復現不了,作者又拿不出完整原始數據、實驗記錄和合理解釋,那疑點就會越積越重。到了這個階段,討論的重點已經不是“某個人做不出來”,而是這項研究還能不能被專業共同體信任。
很多公眾理解的重復實驗,大概是“按論文步驟再做一遍,看結果一樣不一樣”。現實并沒這么簡單。
有些論文的方法寫得很粗。比如溫度寫了,升溫速率沒寫;試劑名稱寫了,廠家和批號沒寫;細胞處理時間寫了,細胞狀態沒寫;圖像處理方法寫了,但原圖、裁剪范圍、曝光參數沒有交代清楚。
這種情況下,后來者做不出來,不一定說明論文造假,也可能說明論文報告不充分。這個問題也嚴重。因為科研論文不是故事會,讀者不是來猜作者到底怎么做的。所以,論文中的method部分,一定要寫清楚些詳細,這是一份提供給讀者的說明書。
更復雜的是,有些發現本來就處在邊界狀態。樣本量不夠,效應不強,統計處理又比較激進,原作者在特定條件下看到了一個結果,別人換一批樣本就看不到了。這個現象有時屬于科學研究中的不穩定結果,可能是研究設計太弱。它未必等同于造假,但也不能算高質量證據。甚至有時,作者自己那么做了,也并不清楚自己的處理方式實際是不夠可靠的。
所以,“重復不出來”更像一個警報,不是判決書。
警報響了以后,接下來要看別的東西。有沒有原始數據。有沒有完整實驗記錄。圖像有沒有處理痕跡。統計方法是否合理。作者是否愿意回應。期刊和單位是否啟動調查。能不能請獨立團隊復核。這才是發現學術造假的有效方式。
但少了這些步驟,網上再吵,也只是吵。
我不贊成把所有復現失敗都說成造假。這樣會傷害正常科研,也會讓真正的問題被稀釋。
但我同樣不贊成另一種說法:只要實驗有復雜性,外界就不該質疑。這也不對。
科研不是私人經驗。論文一旦發表,就進入公共知識系統。別人引用它,學生學習它,基金和獎項可能依據它,后續研究也可能建立在它上面。它不能只靠作者一句“我當時做出來了”來維持可信度。
尤其是起到監管作用和直接利益獲得者的那些人物們,享用好處超前,監管論文漠視,這才是真正的人渣行為。所以,那些占有大量科研資源、擁有顯赫頭銜、長期以高影響力論文作為學術資本的人,更應該承受更嚴格的檢驗。
普通學生做不出來一個實驗,可能先懷疑自己。年輕老師做不出來一篇大論文里的結果,也未必敢公開質疑。很多時候,大家只是在私下說一句“這篇文章不太靠譜”,然后繞開它,繼續做自己的課題。
但這樣其實很糟糕。沉默會把成本轉嫁給后來者。一個假的結果,或者一個嚴重不可靠的結果,可能讓很多學生耗掉半年、一年,甚至更久。實驗做不出來,課題推不動,最后學生還以為是自己不夠努力。
做過實驗的人都知道,這種消耗很傷人。
誰來判定?不該是博主,也不該是圍觀者
耿同學這樣的打假者,真正有價值的地方,是把疑點翻出來,把問題推到公眾視野里。他可以提出線索,可以做初步核查,可以把論文中的異常擺出來。
但他不是最終裁判,網友也不應該是裁判。
公眾輿論可以推動調查,但不能替代調查。因為學術不端的判定,最后要靠證據鏈。原始數據在哪里,實驗記錄是否連續,圖片是否經過不當處理,數據是否被編造或篡改,通訊作者是否盡到審核責任,單位實驗室管理是否失守,這些都要查。
該誰查?該查誰?
涉事單位必須查,而且要公開到足夠程度。不能只寫一句“高度重視,成立工作組”,然后沒有下文。尤其近期那些遲遲沒有下文的高校,明里暗里都讓人覺得正在桌上討論利益損害的事情而不是真的重視學術問題。
期刊也要查,必要時發關注聲明、勘誤、撤稿。
基金管理部門、人才項目管理部門也不能裝作沒看見。因為論文如果被用于項目申請、職稱評審、人才稱號,那問題就不只是一篇論文的問題。
還有一種情況更需要第三方介入。單位和被舉報人存在明顯利益關聯時,單靠本單位調查很難讓人信服。外部專家、原始數據封存、實驗記錄核驗、必要的獨立復現實驗,都應該進入程序。但推動起來很難,因為專業壁壘太高,圈內的專家不可能都認識。
而且,這個過程不會很快,也不會很漂亮。很多原始記錄可能不完整,很多實驗樣本已經不存在,很多學生早就畢業了。查起來會很麻煩。
可正因為麻煩,才更需要制度。
在整個事件上,最怕的是兩種偷懶。一種偷懶,是把“重復不出來”直接說成造假。
這會讓討論變得粗糙。正常的科學不確定性、實驗條件差異、報告不充分,都可能被一棍子打成學術不端。最后誰都害怕探索邊界問題,誰都只做穩妥、安全、容易發表的小題目。
另一種偷懶,是把所有質疑都說成“外行不懂科研”。最像最近不知道哪里跳出來,說耿同學是退學博士沒資格打假的論調一樣。這種居心妥測的說法不知道是哪個利益受損者打出的一張昏牌。
其實很多造假痕跡并不需要多高深的理論才能看出來。圖片重復、數據異常、統計結果荒唐、圖表前后沖突,這些問題有時就擺在論文里。認真看,就會覺得不對勁。
科研共同體不能一邊享受公眾資源,一邊拒絕公眾監督。高校、期刊、基金、人才項目,花的并不只是少數人的錢和名聲。它關系到學生的時間,關系到年輕人的機會,也關系到社會對科研的信任。這個信任一旦壞掉,修起來很慢。
這次關于耿同學的討論,不該只停在“他是不是英雄”、“被舉報者是不是倒霉”以及“網友是不是看熱鬧”等這些問題。
相比這些問題,我覺得更該關注:論文發表時,原始數據能不能留存。圖像處理有沒有清晰規則。研究生是否知道哪些操作不能做。通訊作者有沒有真正看過數據。單位調查能不能有時間表。期刊面對舉報能不能給出明確流程。人才評價能不能減少對論文數量和頭銜的迷信。
如果一個實驗真的可靠,它應該經得起合理質疑。經不起質疑,也至少要經得起解釋。解釋不了,就要接受調查。調查發現只是記錄不規范,那就改記錄。發現是圖片誤用,那就勘誤或撤稿。發現是編造和篡改,那就不該再用“科學不確定性”來遮掩。
科學允許失敗,允許誤差,也允許后來者推翻前人。
但科學不允許把假數據包裝成成果,再讓后來者用青春和經費去買單。
所以,重復不出來不自動等于造假。這個判斷要謹慎。
可一項研究如果長期沒人能重復,作者又拿不出經得起檢查的原始證據,那也別再輕飄飄地說一句“科研就是這樣”。
科研不是這樣。至少,好的科研不應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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