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燕紅悄無聲息的走了,沒有享受到5年前,她和婁宏春交接時,婁宏春的待遇。
陸燕紅,1974年出生,原是南通市中院民一庭庭長,2015年底到老港閘區法院主持工作,2021年底兩院合并又掛帥新的崇川區法院。
五年前,她和崇川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婁宏春交接時,挺正常,也挺有儀式感的。當時公開報道說:“6月18日,崇川法院召開中層以上干部會議,宣布南通市委關于崇川法院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南通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曹忠明,崇川區委副書記、區長黃衛鋒(注:去年10月落馬),南通中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章智敏,崇川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斌,崇川區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毛宏等出席會議。”婁宏春到站下車去了區政協。
當時的曹院長等都對婁宏春的既往工作予以了肯定性評價,并期許接班的陸燕紅好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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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燕紅的履新表態則是“六個‘一’”——“‘一顆紅心’永向黨……;‘一馬當先’謀發展……;‘一心一意’抓辦案……;‘一以貫之’抓隊伍……;‘一身正氣’守廉潔……”
不想而今5年過去她走人,卻是悄無聲息,還去向不明。僅僅是4月20日南通市委組織部發布了個市管干部任前公告,以及5月9日崇川區法院公號發布了個崇川法院黨組書記谷昔偉出席青年干警座談會的活動通訊,釋放出谷昔偉來了,陸燕紅下課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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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3月11日,南通中院民一庭副庭長張曉光到崇川法院掛職個副院長,都有迎來送往的公開報道。這次,崇川法院一把手的交接,卻十分低調,不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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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新時,陸燕紅表態“六個‘一’”,走人前,她卻喜提“七個‘不’”。
也就張曉光被送到崇川法院那天,3月11日,《二屆區委第十一輪第一巡察組向區人民法院黨組反饋巡察情況》發布,指出崇川法院存在的問題主要是:“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司法改革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推進司法工作高質量發展有欠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實,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組織不力、專項整治成效不明顯;黨建引領作用不明顯,黨的建設、班子建設及干部隊伍建設不動真碰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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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辭嚴厲,除了一項是“有欠缺”,出了“七個‘不””。什么叫“不”?斷語式否定性評價。易言之,陸燕紅在崇川法院的領導工作,受到系統性的否定性評價。她這“班長”沒干好,尸位素餐了。
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
橫向對比一下崇川區公檢法三家的巡察情況通報,就可以看出區別。
3月19日發布的《市委第三巡察組向市公安局黨委反饋巡察情況》提到巡察“同步延伸至崇川分局……巡察中,巡察組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持續用力凈化政治生態有不足,政治建警根基仍需進一步夯實;提升公安機關新質戰斗力有短板,服務中心大局還有差距;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存在薄弱環節,作風建設有待持續深化;推進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向縱深發展還有不足,內部精細化管理不到位;少數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夠有力等。”,評價總體還是肯定性的,不過是說工作有不小的改進空間。比諸小孩子考試,相當于拿了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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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發布的《二屆區委第十一輪第三巡察組向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反饋巡察情況》則提到,“巡察中,巡察組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有差距;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夠有力;政治引領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等。”問題比崇川區公安分局還少,表述也是在肯定的基礎上,說工作有提升空間,相當于小孩子考試拿了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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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隆里東,陸燕紅五年老港閘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五年新崇川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干下來的,十年領導,卻是除一項“有欠缺”而外,喜提七個“不”,盡是否定性評價。比諸小孩子考試,那是妥妥的不及格,并且離及格線60分都差了一大截呢!我都不好意思說12.5分。
巡查情況通報會上,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曹海宏對巡察整改提出明確要求,說要做到真反思、真整改、真負責;做到責任“零懈怠”、問題“零回避”、整改“零拖延”;還要開展“地毯式”整改。可見崇川法院所存在的問題,是系統性的、全方位的。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吶!
陸燕紅則是說的比唱的好聽的,一連三個“最”的唱高調表態:“區人民法院黨組將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舉措、最迅速的行動,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實,不折不扣把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
可是,她值得信任嗎?
巡察通報不是已經指出:之前她“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組織不力、專項整治成效不明顯”——盡是糊差事嘛!要是這次繼續讓她落實整改,誰知道她會不會一如既往的口惠而實不至,嘴上說一套,實際做一套,搞典型的“兩面人”作風呢?
很快的,谷昔偉就來了。
她是連“戴罪立功”的機會都沒有的了。
本來,法院院長一個任期五年,她6月18日下課也沒關系,五年前,她是6月18日和她前任婁宏春交接的。但是,她先走一步了。
仔細研讀一下巡察通報,曹海宏還提到:“要以案為鑒,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來”,那崇川區法院究竟出了什么案?曹海宏總是有的放矢,而非空泛而談的吧?
橫向對比一下崇川區公檢法三家的巡察通報,就可發現,崇川法院這巡察通報會也開得不尋常,居然還是擴大化的——除了常規與會人員,“司法行政裝備科部分非在編工作人員等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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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公安分局的巡察情況通報會,咋就沒有同類項科室警務(后勤)保障科非在編工作人員參加的呢?崇川區檢察院的巡察情況通報會,咋就沒有安排同類項科室計財科非在編工作人員參加的呢?
法院的司法行政裝備科,是負責?后勤保障、財務管理、物資裝備及基礎設施建設?的,一個字,管錢的。區紀委監委需要告訴或回應崇川法院行裝科這些工作人員什么呢?
5月16日,崇川法院公眾號發布“思廉日”活動報道,提到5月7日,曹海宏及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王燁峰等人,又跑崇川法院去了,還召開專題警示教育大會,以案為鑒嚴明紀法底線,并且,王燁峰還“通報了相關案件情況”。
崇川區有那么多的正科級單位及副處級單位,“5.10”思廉日”搞思想教育活動的多的去了,家家都要反腐倡廉;崇川區紀委監委正副書記(主任)曹海宏、王燁峰,怎么就專往崇川法院扎堆,還要通報相關案件情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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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長要人大任免。陸燕紅是市管干部,區紀委監委直接動不了。
陸燕紅有問題還是沒問題?若有問題,問題又有多大?和王燁峰通報的相關案件,有啥關系?
先讓子彈飛。坐等區人大和市紀委監委的后續權威信息披露。
反腐倡廉始終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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