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醫保基金監管方式變了——不再只查醫院賬本,而是直接盯上醫生手里那支筆。
今年1月,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把醫藥列為12個重點整治領域之一。2月,國家醫保局要求飛檢聚焦骨科、腫瘤、眼科、口腔等科室,自查自糾擴大到12個科室。4月1日,《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正式施行,首次明確不使用耗材追溯碼就要受罰。同時,“駕照式”記分管理也落實到醫生個人:記滿12分,暫停醫保支付資格,1到3年內沒法重新備案。
政策壓到個人頭上,哪些行為最容易被盯上?下面這六種,紀委飛檢重點在查。
第一種:串換耗材。 實際用的是A,收費寫的是B。比如某婦兒醫院把云膠片串成實體熱敏膠片收費,損失醫保基金8萬多。核心問題就是收費名稱和實際用的耗材對不上。編碼一錯,飛檢就認定為串換,沒商量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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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進銷存不符。 入庫數量減去出庫數量,不等于庫存數量。多了說明有耗材沒入賬,少了說明收費數量超過實際用量。有些科室喜歡“以領代耗”,領到科室就當用掉了,但飛檢一查庫存就露餡。這是飛檢的必查項。
第三種:收費數量超出實際使用。 比如一個手術實際用了4顆螺釘,記賬卻記了6顆。國家醫保局2026年骨科負面清單里專門點了這個問題,也是飛檢在骨科最常見、處罰最重的違規之一。
第四種:分解收費。 把一個操作拆成好幾個來收。比如內蒙古某三甲醫院把全腹部CT拆成上、中、下腹三次收費,光這一項就違規超400萬元。貼敷治療應該按“次”收費,不能因為用了幾個電極片就收幾次。這是高頻違規點。
第五種:過度使用高價耗材。 使用高值耗材但病歷里沒寫清楚為什么需要用,缺乏明確的臨床指征。比如沒有冷療設備還收“冷刺激”費。飛檢組一看病歷里沒有充分說明,就會認定為過度診療。
第六種:耗材追溯碼缺失。 2026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規明確要求,沒按規定使用藥品耗材追溯碼的,可罰1萬到5萬元。每個高值耗材從哪里來、用在誰身上、誰收的錢,必須一一對應。這個新重點正在被飛檢盯緊。
飛檢不會停,監管只會更嚴。上面這六種行為,很多不是醫生故意違規,而是習慣性操作、對收費規則理解不準、病歷記錄不完整造成的。但飛檢不會因為“不知道”就不處罰,也不會因為“以前都這么干”就放你一馬。對照自查、規范病歷、管好耗材出入庫,不是應付檢查,是保護你自己的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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