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市場播報
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現在必須返回本國才能申請綠卡。在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政府全面打擊移民之際,這一變化可能對合法移民造成廣泛的影響。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發言人Zach Kahler周五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從現在起,暫時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如果想要獲得綠卡,必須返回其本國申請,除非有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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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將如何實施的細節仍不清楚,但要求人們前往海外的美國領事館,可能會讓許多人因為預約系統積壓嚴重而滯留數周、數月甚至數年。這可能會打亂家庭生活,并使為外籍員工擔保綠卡的公司的各種計劃變得復雜化。
對于非法進入美國的移民,包括那些未經授權入境、后來與美國公民結婚的人來說,離開美國申請永久居留可能會帶來更大的危險。一旦他們的歷史受到審查,就可能會被禁止返回美國。
任何申請被拒的人,幾乎沒有上訴或復核的途徑。
波士頓移民律師Elizabeth Goss說,新規定是“又一種試圖驅逐我認為不應驅逐之人的方式”。她的辦公室一整天都在接到咨詢。“這是又一種迫使人們離開的方式。”
“法律上存在疑問”
新規定適用于任何持臨時非移民簽證來美國的外國人,包括學生、H-1B或L簽證員工以及訪客。美國每年發放約100萬張綠卡,不過其中約一半是發給由美國公民擔保的外國親屬。這些申請通常已經在美國境外處理。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表示,歷屆共和黨和民主黨政府都允許綠卡申請人留在美國境內,而且這一流程已在多起法庭案件中得到支持。
該協會在X平臺上表示:“通過備忘錄推翻既定法律,在法律上存在疑問,而且會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USCIS表示,這一變化將使“我們的移民制度按照法律本意運作,而不是激勵鉆空子”。
在一份概述這一變化的備忘錄中,負責綠卡申請的USCIS員工被告知,可以作出一些例外。備忘錄指示他們“考慮并權衡記錄中的所有相關證據,結合整體情況,以確定該外國人是否適合獲得永久居留權”。
在一條腳注中,USCIS表示,申請綠卡的外國人往往是在簽證逾期滯留之后提出申請。該局還警告稱,有人“通過非法就業或其他(與其獲準入境身份)不符的活動,違反了其入境或假釋的條款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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