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飾演《人民的名義》中“程度局長”被觀眾熟知的演員徐光宇,早年受邀商演時礙于情面,無償獲贈一家公司的股權。他全程未出資、未參與任何經營管理、未享受過一分錢股東分紅,對公司對外負債更是完全不知情,卻在時隔7年后,被債權人起訴要求為公司債務兜底。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的主持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徐光宇在30萬元認繳出資范圍內,僅需承擔11萬元債務,案件圓滿結案,徹底消除了后續法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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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師周兆成認為,這起典型案件也給全社會敲響警鐘:世上從沒有免費的股權,工商登記即具對外公示效力。切勿因人情面子隨意掛名股東,否則看似天上掉的餡餅,最終只會變成壓在自己身上的債務包袱。徐光宇突然在手機上收到法院傳票,這才知道自己因該公司股東的身份,被債權人宮某給告了,要求其在30萬元未出資范圍內承擔公司的債務。“這家公司的注冊資本是300萬元,我10%的股份就是30萬元,雖然我沒出資也沒參與過經營,但對方要求我承擔公司欠下的債務,本金是21萬多元,這么多年過去了,加上滯納金還有利息一共36萬多元。”徐光宇告訴記者,他也是后來才發現,自己賬戶上30萬元錢已經被法院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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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宇的代理人,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案早已超過3年法定訴訟時效。同時,該案涉公司尚有44萬余元到期債權未執行到位,完全具備清償能力。“即便退一萬步講,責任也僅限未實際出資的范圍,無限度追責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周兆成表示,“我想通過這個案子,給所有人提個醒:天上掉的股權餡餅,背后全是深不見底的坑。只要你登記為公司股東,哪怕是無償獲贈的干股、哪怕你從未參與經營,公司資不抵債時,債權人都有可能起訴你承擔責任。千萬不要抹不開情面,隨便接這種免費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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