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0年5月21日,紐約州奧爾巴尼的河畔球場發生了一件怪事。利普·派克為當地的全國協會球隊擊出一記飛越右外野圍墻、落入附近河中的高飛球。然而,這記球并未被記為本壘打——因為按照當時的規則,球過墻后仍然是活球。
Worcester Ruby Legs隊的外野手隆·奈特的反應堪稱離奇:他翻過圍墻,跳上一艘小船,劃船去追那顆球。現代棒球中,球一旦越過圍墻即死球,根據飛行或彈跳決定是本壘打還是場地二壘安打。但這條規則并非自古如此。棒球年鑒的規則變更記錄未能給出確切誕生時間,但可推測其早于1876年國家聯盟成立——當年5月2日,芝加哥白襪隊二壘手羅斯·巴恩斯擊出了大聯盟歷史上首支本壘打。
19世紀的棒球組織方式與今日截然不同。國家聯盟成立前,主隊決定比賽采用的具體規則,慣例僅約束最基礎的條款。即便聯盟成立后,主場球隊仍保有相當話語權,聯盟辦公室早期更專注于打壓其他聯盟以壟斷市場,而非規范場上產品。這種遺風至今可見:各球場針對貓walk、常春藤等特殊情形制定專屬規則。但在19世紀,連球過圍墻這類基礎規則都因場地而異。
奈特是否真的劃船追球?SABR(美國棒球研究協會)的奈特傳記直言"無疑有些夸張"。但無論如何,這個故事揭示了棒球規則演化的荒誕與漫長——一項今日看來理所當然的規定,曾經需要外野手變身船夫才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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