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 題:碰瓷“宇樹機器狗” 如此惡意訴訟不可取
新華社記者馮家順
專利權到手5天就提起訴訟;索賠金額從一審500元抬升至二審8000萬元,隨后又戲劇性撤回,重新改回500元……
近期,兩起涉“宇樹機器狗”發明專利侵權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二審審結,駁回原告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這場“精心設計”的惡意訴訟鬧劇終于收場。
2025年7月,露某美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宇樹科技制造、銷售的“Go2”機器狗侵犯其名為“一種電子狗”的發明專利權。
露某美公司稱,該專利具有“可變色的仿生毛皮”“氣體傳感器”“液位傳感器”等技術特征,而宇樹科技的產品全面覆蓋這些內容,構成相同或等同侵權。
然而,法院在審理中發現,這起案件有三點頗為蹊蹺:
其一,露某美公司經營范圍主要集中在食品、農副產品以及日用百貨銷售,與具身智能、機器人等高科技領域無直接關聯。
其二,露某美公司從案外人處獲得專利權僅5天,就起訴宇樹科技。
其三,起訴狀中露某美公司聲稱宇樹科技侵權獲利高達數千萬元,但僅主張500元的賠償,但又附注要求“以人民法院審計為準”,同時請求宇樹科技按侵權獲利的3至5倍承擔懲罰性賠償。
一審法院認為,被訴侵權產品未落入涉案專利權保護范圍,判決駁回露某美公司的訴訟請求。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怪事”又來了:法院二審詢問前,露某美公司提交了先行賠付申請書,請求先行判決宇樹科技賠付8000萬元;二審詢問中,露某美公司明確請求賠償8000萬元,并詳細說明了計算依據,然而次日又提交了《訴訟標的明確函》,將請求賠償金額再次調整為500元。
最高法知產法庭承辦該案件的法官徐卓斌坦言,這種“反復橫跳”的行為很少見、也很反常。
看似反復無常,背后暗藏的是一筆精心算計的“經濟賬”:如果按照500元索賠額來算,案件受理費僅需50元;而8000萬元索賠額的案件受理費則高達40余萬元。
徐卓斌表示,這種做法一方面意在規避高額賠償訴訟請求所需交納的案件受理費,同時又意圖給對方當事人施加額外的訴訟壓力。
據介紹,宇樹科技在2025年7月前后進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上市輔導期。在企業擬上市的關鍵節點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被業內稱為“專利狙擊”。
除了“Go2”機器狗,露某美公司還于2025年9月就同一專利,針對宇樹科技另一型號的“A2”機器狗提起訴訟,并在已有生效判決認定“Go2”機器狗不構成侵權的情形下,堅持就“A2”機器狗亦不構成侵權的一審認定提起上訴。
“露某美公司提起兩案訴訟的時間,正值宇樹科技IPO的關鍵時期。”徐卓斌介紹。換句話說,露某美公司可能試圖用極低的成本,利用對方上市之機,去博取高額和解或賠償。
荒唐鬧劇終會收場,涉及“Go2”機器狗和“A2”機器狗的兩起案件分別于2026年2月和4月二審審結,宇樹科技均勝訴。并且,在涉“A2”機器狗的案件中,宇樹科技提起反訴,認為露某美公司構成惡意訴訟。
針對宇樹科技的反訴,二審法院認定,露某美公司提起的上述兩案訴訟均構成惡意訴訟,需賠償宇樹科技主張的合理開支8萬元,同時承擔案件受理費共計3700元。
近年來,“專利狙擊”“碰瓷式訴訟”多有發生。一些人假“專利”之名行“牟利”之實,打“維權”之旗行“侵權”之事,擾亂經營秩序與訴訟秩序。
最高法知產法庭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庭長郃中林表示,將秉持“任何人均不得因不法行為而獲益”和不使非誠信者漁利的誠信保護司法理念,嚴厲打擊惡意訴訟,讓不法行為人付出沉重代價,不斷推進知識產權誠信和訴訟誠信建設。
據了解,最高法知產法庭成立7年來,共作出司法處罰13件、移送違法犯罪線索18件、提出司法建議3件,認定構成虛假訴訟1件、惡意訴訟8件,對不誠信行為堅決依法作出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堅決說“不”,讓“真創新”得到“真保護”,“高質量”受到“嚴保護”。這兩起案件向社會傳遞了清晰信號:任何試圖將訴訟當作牟利手段,尤其是在企業發展關鍵節點進行“精心算計”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懲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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