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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你是不是也經常刷到一款
名叫“娜塔莎”的娃娃?
這個既沒有精致做工
也沒有明星帶貨的解壓娃娃
在社交媒體中迅速走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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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塔莎”玩具。電商平臺截圖
目前
“娜塔莎”在抖音上的播放量
已達48.4億次
小紅書相關話題瀏覽量
達2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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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解壓玩具
為何如此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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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塔莎”娃娃爆火
是解壓神器,還是暴力教具?
據“新京報”報道,這款解壓玩具名為“娜塔莎”,起初是一博主以應對母親催婚為由,把它當成嬰兒“養”。在該博主的視頻中,娜塔莎被打扮得嬌俏可愛,一副被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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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網友@蔡大伯Charisse.視頻截圖
有一次,該博主拍攝的娃娃被砸扁在地的視頻突然火了,此后引發大量網友拍攝類似視頻。
走紅之后,娜塔莎的命運變得“多舛”,它的“捏捏樂”特性被無限放大,有很多極端玩法充斥網絡,摔打、踩踏、針刺、注水撐爆、用門夾……這些對嬰兒形象的暴力行為,竟被包裝成“解壓”賣點在社交平臺大肆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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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視頻截圖
有廠家半個月
賣出幾十萬個娜塔莎
社交平臺上相關視頻的泛濫,帶火了該款玩具的銷量。
小福在電商平臺搜索“娜塔莎”發現,娃娃的售價在6元至30幾元不等。其中,不少商品顯示“1萬+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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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平臺截圖
另據“中新經緯”報道,在某線上批發采購平臺,不少廠家的娜塔莎娃娃已售數量超過10萬。記者以采購方的名義咨詢了多家生產廠家,均被告知目前已沒有現貨,必須等排單生產。
“沒有貨,生產時效現在跟不上了,得下單后排單生產,一個月內能拿到。”浙江金華市某玩具廠負責人表示。
“現在娜塔莎特別好賣。”義烏某玩具廠負責人透露,“截至目前,5月我們已經賣了幾十萬個娜塔莎娃娃,現在全部缺貨,下單需要等工期生產。”上述負責人表示,“娜塔莎娃娃沒有版權,大家做的都是一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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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廠商產品截圖
然而,部分網絡賣家的宣傳頁面疑似有色情“擦邊”暗示內容,比如將娃娃的手放到內褲里,把娃娃的內褲提到肩膀上,或將內褲套在娃娃頭上等。
不少網店推銷該款解壓玩具時,為強調玩具耐摔、不易損壞,多以暴力解壓為賣點,強調其適用學習、辦公等多個場合,可供消費者隨時隨地發泄、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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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廣東民生DV現場
已有學校明確
禁止學生將其帶入校園
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布了部分學校的相關通知,其中明確要求,禁止學生將“娜塔莎”這類玩具帶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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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臺截圖
網友熱議
“娜塔莎”的另類走紅方式
在網絡上引發廣泛關注
網友們紛紛表示
“感到不適”“很難理解”
不少人擔心會對孩子的心理
產生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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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觀點
中國婦女報>>“虐嬰式”解壓玩具,有悖社會倫理與情感
諸多心理學研究表明,人的重復行為會反向重塑自身的認知、態度乃至價值信念,且這一過程往往在無意識間發生。如果任由摔打、踩踏等暴力行為被當做營銷點、流量源,即便只是針對一個沒有知覺、沒有感受的玩具,仍可能會誘導人將無辜弱小的嬰兒視作可供發泄的客體,有悖于全社會保護兒童的共識與情感。
更值得警惕的是,該玩具的受眾涵蓋大量未成年人。在反復摔打、針刺玩偶的過程中,孩子會逐漸弱化對傷害行為的敬畏之心,模糊娛樂與暴力的邊界。同時,部分商家為博流量,發布擦邊營銷圖片,搭配低俗惡搞文案,將暴力、低俗、獵奇元素捆綁營銷,進一步污染網絡環境,極易消解青少年的善意與同理心。
光明網>>以暴力當賣點,網紅玩偶不能跑偏
解壓是調節情緒的正常需求,捏捏樂等解壓類玩具流行本無可厚非。但“娜塔莎”的問題,在于把最應被呵護的嬰兒形象異化為暴力宣泄、低俗獵奇的工具。
“娜塔莎”視頻走紅后,某些商家逐利而動,不斷加碼暴力賣點、打擦邊球,把公共利益與未成年人保護拋在腦后;部分網友盲目跟風拍視頻,讓惡俗玩法快速擴散。以“解壓”為名的狂歡,最終演變為漠視生命、縱容暴力、突破底線的負面示范。
未成年人認知能力不足,模仿能力強而辨別力弱,若以隨意捏娃娃、摔娃娃等方式取樂,可能導致其對暴力與傷害變得麻木,這種潛移默化的扭曲,遠比玩具本身更加可怕。
讀特快評>>玩具“娜塔莎”能解壓?我們的情緒出口不該是嬰兒模樣的“沙包”!
解壓方式有千萬種,但沒有一種需要建立在踐踏生命符號之上。把暴力當宣泄,把羞辱當樂趣,這早已偏離“解壓”的本意。
商家逐利,須守住底線。利用暴力、軟色情博取流量,不僅違背公序良俗,更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平臺也難辭其咎,算法推波助瀾,讓畸形內容被不斷放大。
流行不等于正當,爆款不等于價值。把暴力美化成解壓,把低俗包裝成趣味,這樣的“流量密碼”不追也罷。成年人應有基本的價值判斷,更應為孩子把好關。讓解壓回歸理性,別讓所謂的“解壓”帶偏社會的審美、消融我們的良知。
拍攝暴力虐待玩偶營銷售賣
或涉嫌違法
北京市東衛律師事務所黃曉宇律師表示,解壓玩偶本身不是違禁物品,但商家如果打著解壓的旗號,通過拍攝玩偶不雅動作、暴力虐待摧殘玩偶等低俗色情、暴力畫面進行營銷售賣,就會涉及違背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則,嚴重時可能面臨承擔行政乃至刑事責任的風險。
“嬰兒在社會大眾心中有著純真、弱勢、受特殊保護的形象。”黃曉宇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保護社會公序良俗,如果將嬰兒玩偶色情化、暴力化演繹,將扭曲公眾認知,縱容暴力與低俗觀念,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尤其是對未成年人的價值觀、身體邊界認知造成誤導,侵害不特定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利益。”
黃曉宇表示,商家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法律規定廣告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且不得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如果商家行為嚴重,還可能涉及承擔行政處罰乃至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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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廣東民生DV現場
對于“娜塔莎”這類解壓玩具
你持怎樣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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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古丹妮
校對 | 廖靜文、蔡詩妍、王河峰、黃睿曈
審校 | 廖平
監制 | 余治國
信息來源 | 新京報、中新經緯、讀特、廣州廣播電視臺、光明網、中國婦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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