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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午,我寫下了一篇關于汪涵的文章《汪涵估計要翻車了》,寫下這篇文章后,評論區立刻涌入上千人留言,留言大都是對汪涵的批評言論。
看到這些言論我才發現,原來大家苦汪涵這類人久矣。
而當大眾對汪涵的批評聲越來越大之后,汪涵估計也感受到了壓力,所以沒過多久,汪涵也出來道歉了。
汪涵在道歉聲明中表示:
“自己的初衷是為扶持文藝創作,所以未對電影項目背景及內容進行充分盡職調查,疏忽之下同意掛名出品人,對此向公眾表示深深的歉意。這件事是個深刻的教訓,將引以為戒。需要說明的是,本人未參與影片投資,且已與片方解除一切關聯,該片不再保留本人出品人署名。本人堅決尊重司法判決,維護司法尊嚴……”
當看到汪涵的這封道歉信后,我的第一個感受,就是十分佩服汪涵的時間觀念。
因為他這封面對大眾的道歉信,竟然選擇在凌晨一點半發布:
不得不說,汪涵這個人,真是不容易啊,那么晚了還在為這個事操心得睡不著覺,可見人家是真的用心反省了。
那么,汪涵的這個道歉聲明,到底有沒有什么問題呢?
只能說我也不知道。
但是眾所周知,身為麥杰遜讀者的各位,邏輯能力和分析能力都是很強的,所以今天,我們就來分析一下在汪涵的這封道歉信里,存在哪些耐人尋味的邏輯細節。
第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我認為是這句話:
“本人初衷為扶持文藝創作,未對項目背景及內容進行充分盡職調查,疏忽之下同意掛名出品人……”
那么問題來了:一個人,想扶持文藝作品,卻不對這個作品進行充分調查,疏忽之下就同意當這個作品的出品人了——請問,這個邏輯,是不是非常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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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普通人給別人推薦一個東西,一般都是會“親測有效”之后才會推薦給別人的吧?
但是汪涵呢,對于一部電影,而且還是一部關于“監獄、殺人、殺人犯本人親自出演”的這種敏感題材的電影,他卻調查都不調查,就同意當這部電影的出品人,請問到底什么樣的人才會干出這種事來?
三歲小孩搭伙玩游戲,都會先判斷哪個小朋友靠不靠譜,才會跟他一起玩吧?
而汪涵呢,對于這樣一部渾身都是G點的敏感電影,卻調查都不調查,就同意當出品人了……
不得不說,汪哥真是太敞亮了啊。
出品人是什么職位?
出品人,其實就是一部影視作品的主要投資決策者,而且還負責評估這個電影項目的商業前景,并主導創作方向。
但是汪涵呢,對這部電影的背景卻了解都不想了解,就在“疏忽之下”同意當這部電影的出品人了,不得不說,汪涵這位大佬,真是太優秀了。
汪涵這封道歉信的第二個耐人尋味的細節,就是這句話:
“本人未參與影片投資,且已與片方解除一切關聯,該片不再保留本人出品人署名。”
請問,到底是什么樣的一個人,才能在不參與投資的情況下,就能署名成為一部電影的出品人的?
你不參與投資,不給錢,不出力,那么我請問,人家到底看中了你的什么,才會讓你當出品人的?
不給錢,不出力,甚至連這部電影的內容背景是什么都不了解,人家就去找你當這部電影的出品人,請問,人家為什么會這么干?
大家仔細想想這個問題。
是不是因為你手上有的某種東西,能超越金錢帶來的效益,而且這種東西比金錢還要稀缺,人家才會來找你?
不然人家干嘛就偏偏找你,而不找我家隔壁的劉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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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因為你身上有的某種能力,遠遠大于金錢的能力,人家才會來找你?
拍電影的人都不傻,如果你沒有東西跟他們交換,人家憑什么這么抬舉你呢?
大家說對不對?
而且更耐人尋味的一個細節就是,一個人,對一部電影的出品人這個職位,竟然是想當就當,不想當就解除——請問,這個人身上到底有什么力量,能讓這個電影項目團隊變得那么卑微的?
即便是一個小演員,都不敢在一部電影里做出“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干”的這種行為來吧?
敢這樣干,還想不想在這個圈子里混了?
哎……不說了,今天就寫到這吧。
文章的最后,給大家留個作業,考一考大家的邏輯能力和分析能力。
題目:以下選項中,有且僅有一個選項正確,請問正確答案是?
① 愛X進App是個好App;
② 老X酸菜泡面干凈又衛生;
③ 嚼檳榔是個好習慣;
④ 電影出品人想當就當,不想當就可以不當;
⑤ 麥杰遜原名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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