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5月19日電 (記者孫秀艷)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定點零售藥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監督管理的通知》,明確各省級醫保部門要在現有政策基礎上,結合當地實際,商財政等部門進一步研究規范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管理。各省級醫保部門原則上要于2026年9月底前出臺全省統一的定點零售藥店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白名單。白名單內的,個人賬戶在定點零售藥店可以支付;白名單外的,不予支付。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個人賬戶是職工基本醫保基金的重要組成部分。通知指出,列入白名單的,應是經藥監部門正式批準注冊或備案,可以在零售藥店銷售,并且與治療密切相關、醫療屬性強、價格適宜的藥品、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原則上,可以在零售藥店銷售的國藥準字H(Z、S)、國藥準字H(Z、S)C、國藥準字H(Z、S)J、國藥準字C批文藥品、中藥飲片等藥品,體溫計、血壓計、血糖檢測儀、康復輔助器械等醫療器械,醫用口罩、棉簽(棉球)、紗布繃帶、創可貼、退熱貼等醫用耗材,病原檢測試劑、早孕試紙等體外診斷試劑,一次性末梢采血針、筆式注射器及針頭、碘伏帽、造口護理袋等長期治療使用的器械耗材,可以納入白名單。同時明確允許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流感疫苗費用。
對于保健品、日常生活用品、家具潔具、家用電器等非醫療用品,牙膏牙刷牙線、面膜化妝品、隱形眼鏡、按摩設備、智能通訊計時設備以及用于體育健身、養生保健等生活功能為主、醫療附加值較低的器械耗材,不得納入白名單。
通知明確,要堅決防止將僅為適配醫保支付、無實際醫療價值或實際醫療價值較低的“馬甲產品”納入白名單。各地制定白名單時,要充分聽取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定點零售藥店、參保人的意見,并根據群眾需求和醫藥技術發展動態調整。要及時將定點零售藥店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白名單及有關要求作為定點零售藥店協議管理事項,嚴禁定點零售藥店通過誘導消費、夸大宣傳等方式,誘導參保人員使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購買白名單之外的產品;嚴禁定點零售藥店對醫保參保人員使用個人賬戶支付時實行不公平、歧視性價格,以高于非醫保患者的價格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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