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靈外賣”商家:
你在做的不是生意,是違法!
你帶來的不是美食,是危害!
你等來的不是訂單,是罰單甚至鐵窗!
6月1日起,被稱為“最嚴外賣新規”的《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將正式施行。今年3月以來,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正積極開展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此前公示曝光了多批查處的違法違規案例。
今天,又推出食安零距離特別版,聚焦“幽靈外賣”,結合情景演繹和法律條文,為廣大商戶劃清紅線、講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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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靈外賣”形式隱蔽多樣,危害多多
“幽靈外賣”主要表現為以下情形:“造假”型、“套證”型、 “移花接木”型、“黑作坊”型、“影子店鋪”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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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哪種形式的“幽靈外賣”,本質都是脫離監管、違規經營的網絡餐飲違法行為。
“幽靈外賣”危害多,易引發食品安全風險,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營秩序。
比如,“幽靈外賣”往往衛生條件差,存在生熟食品混放、鼠蟲害污染;經營主體不明、地址虛假,無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幽靈外賣”難逃懲罰,甚至可能被追究刑責
外賣最嚴新規落地后, “幽靈外賣”將難逃懲罰,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將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比如,外賣商家偽造、變造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則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可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等處罰;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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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網絡餐飲服務,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沒收違法所得及工具設備等;貨值不足1萬元,罰款5萬至10萬元;貨值1萬元以上,罰款貨值金額10倍至20倍。
對外出租、出借食品經營許可證,依據《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警告+罰款1萬至3萬元;情節嚴重3萬至10萬元;造成危害后果10萬至20萬元。
另外,對使用非食用物質,濫用添加劑等行為將予以嚴懲。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合法合規是餐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請各廣大商戶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自覺履行主體責任,切勿為降低經營成本、逃避監管而實施“幽靈外賣” 等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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