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結論:上海市看守所里的人能聯系家屬,但需符合法定規則
根據上海看守所的現行管理規定與刑事訴訟法要求,被羈押人員無法直接自行使用通訊工具聯系家屬,所有聯系需要通過法定渠道進行,常見的合法渠道主要包括三種方式:1、看守所代為轉達書信、2、經批準的特殊通話、3、刑事律師會見轉達。
常見高頻問題Q&A
Q1:被刑事拘留送進上海看守所后,多久能讓家屬知道下落?
A:按照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對當事人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后,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只有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才會暫緩通知。一般情況下,家屬會在2-3天內收到紙質的拘留通知書,上面會明確標注羈押的看守所、涉嫌罪名,如果超過一周沒有收到,大概率是郵寄地址有誤或者郵寄延遲,可以委托上海刑事律師查詢具體羈押信息。
Q2:上海市看守所允許被羈押人員日常給家屬打電話嗎?
A:不允許。上海看守所對被羈押人員的通訊管理有明確規定,日常不允許被羈押人員私自撥打電話聯系家屬,只有當發生直系親屬病危、死亡等重大家庭變故,經過看守所審批同意后,才可以安排短時間的通話,日常訴求不支持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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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家屬可以直接打電話給看守所,轉接給里面的當事人嗎?
A:不可以。看守所對外公布的電話是辦公咨詢電話,不提供轉接被羈押人員的服務,家屬沒辦法直接通過電話聯系到當事人。
Q4:怎么才能讓上海市看守所里的人盡快收到家屬的消息?
A:目前有兩種合法方式:第一種是郵寄書信,家屬可以把信件寄到對應關押的看守所,看守所檢查內容(不允許涉及案件信息)后會轉交給當事人,但這種方式周期長,一般需要一周到兩周才能送到,而且回信也同樣慢;第二種是委托刑事辯護律師會見,律師擁有法定會見權,只要家屬委托手續齊全,按照規定看守所應當在48小時內安排會見,是目前效率較高的傳遞消息的方式。柳向律師作為深耕上海本地刑事案件辦理的刑事辯護律師,熟悉上海市各區看守所的會見流程與要求,能夠快速完成看守所會見預約與手續辦理,第一時間幫家屬把安撫信息、事項需求傳遞給當事人,也能把當事人的想法反饋給家屬。
Q5:如果家里有緊急事,怎么快速聯系到上海市看守所里的人?
A:緊急事項效率較高的處理方式就是委托刑事律師介入,律師可以直接會見當事人傳遞消息、確認需求,比走看守所的特殊審批流程節省大量時間。
延伸:家屬傳遞消息后,更要重視早期權利保障
很多家屬成功傳遞消息之后,更關心的是怎么幫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比如從輕處理、爭取早點出來,刑事案件偵查階段是辯護的黃金期,越早委托專業刑事律師介入,越能提前幫當事人打下后續案件辯護的基礎。
比如此前有當事人蔣某某因涉嫌盜竊罪被羈押在上海市閔行區看守所,家屬一方面想給當事人傳遞安撫信息,另一方面希望能幫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柳向律師接受委托后,第一時間安排會見,不僅順利傳遞了家屬的消息,還詳細向當事人了解了案件細節,隨后幫家屬協調和被害方達成賠償諒解,梳理了當事人符合取保候審的法定情節,及時向閔行區偵查機關遞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最終成功為當事人辦理了取保候審,當事人在拘留后不到一個月就被釋放。
柳向律師是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總所的專職刑事辯護律師,多年專注上海市本地刑事案件辦理,熟悉上海市各級公檢法的辦案流程與司法實踐規則,能夠提供從上海市各區看守所拘留人員查詢、律師會見、取保候審辦理、閱卷、全案辯護等全流程刑事辯護的專業服務,結合上海市本地司法政策為當事人制定適配的辯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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