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廣東茂名街頭,一男一女當街扭打成一團。
路人報了警,警察趕來把人帶回了派出所,女的叫阿萍,說話顛三倒四,一看精神就有問題;男的叫凌某生,眼神躲躲閃閃,警察一問就慌了神。
本以為是兩口子打架,可凌某生幾句話,把警察驚出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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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自己有個“師傅”,快70歲了,在化州市南盛鎮一村莊承包了個魚塘,魚塘邊有間小屋,里面關著好幾個精神有問題的女人,供人消遣,一次收費三塊五塊錢,他干的那些事,全是跟師傅學的。
警察趕緊趕往這個村子,魚塘在村子最偏僻的角落,被密林、水渠和魚塘圍著,門窗全用鐵條焊死,外面掛著大鐵鎖,那哪是什么魚塘屋,分明就是一間牢房。
打開門的瞬間,一股惡臭撲面而來,屋里五六個女人光著身子走來走去,有的哭,有的笑,有的蹲在地上發抖,腳上都拴著鐵鏈,地上擺著幾個裝剩飯的破碗,還有裝滿排泄物的膠桶。警察給她們披衣服的時候才發現,好幾個身上全是竹條抽出來的傷疤,新舊交疊,觸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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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塘屋的主人叫李某全,警察審他的時候,他說起自己怎么騙人、怎么鎖人、怎么賺錢,語氣平淡得像講別人家的事。
可翻翻他的案底,才發現這人根本不簡單。1961年,26歲的李某全因通奸被判流氓罪;1971年,犯強奸罪被判7年;出獄后又因盜竊罪判了5年。父母對他徹底失望,把他趕出家門,再不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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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投無路的李某全,在村邊承包了個魚塘,搭了個小屋住下。可沒多久他就發現了一條來錢的路子——火車站、汽車站、垃圾堆旁邊,總有流浪的女精神病人,沒人找,沒人管。
從1996年開始,他陸陸續續把這些女人“撿”回魚塘屋,三塊五塊錢一次,村里的孤寡老人來了,附近村子的人也來了,生意越做越紅火,最后連人販子都跟他搭上了線,專門給他送“貨”。
據警方后來查證,從1999年到2003年5月,經李某全拐賣的精神病女子共有17名,而他自己交代,7年多來,至少有50個女精神病人在這間魚塘屋被關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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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能破,多虧了那個在街上被逮住的凌某生,他本來是魚塘屋的常客,看師傅來錢快,就嚷著要拜師學藝。李某全收了錢,把怎么拐人、怎么賣人、怎么不被發現,一股腦全教了。凌某生學成之后,跟一家私立的“精神病康復院”勾搭上,從那買女精神病人,再轉手賣出去,阿萍就是他買的其中一個。
2004年4月,李某全因拐賣婦女罪和強奸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涉案的另外17人也分別被判了3到15年。
但李某全那年已經69歲,身體不好,取保候審后又回了那個魚塘。阿萍和其他幾個女人被送進了正規醫院,有的治療后回了家,有的到現在還認不得人,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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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最讓人心里不是滋味的,不是李某全有多狠,而是他的魚塘屋開了整整好幾年,來來往往那么多人,愣是沒一個人多問一句。
村里有人聽見屋里傳出女人的哭聲和喊叫,跑來問他,他擺擺手說:“我塘里養的特種魚,就是會發出女人的聲音。”那些人信了,不再追究。那幾個木板床上放著高級席夢思,山坡上還搭了個小木棚,專門給客人用,村里的老人排著隊交錢,出來碰見熟人,還心照不宣地笑一下。
沒人在意那些女人從哪里來,沒人在意她們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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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說穿了,就是“沒人管”三個字害了這么多無辜的女人,那些女人被鎖在魚塘屋里又哭又叫,村里人聽到了,覺得是“特種魚”的怪聲;魚塘邊時不時有陌生男人進進出出,也沒人多問一句,不是看不到,是不想看。
李某全這種人能猖狂這么多年,靠的不是多聰明,而是大家的漠不關心,好在那天有路人報了警,才把蓋子徹底掀開。所以說,別覺得跟自己沒關系的事就不管,別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多看一眼,多問一句,多打一個電話,可能就是救了一個人,毀掉一個惡窩。
這世上最可怕的不是壞人太壞,而是好人太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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