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已施行兩周,其中提到,短信服務提供者應當要求短信發送方提供接收方同意的有關材料,也就是商業短信“先同意才能發”。但記者調查發現,新規施行以來,有市民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還能不斷收到“垃圾短信”。背后的原因,是短信服務商只顧收取費用而沒有查驗環節,隨意為垃圾短信的發送方敞開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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騷擾
新規施行后 一天仍收三四條
“叮!”聽到一聲短信的提示音,李萍趕快拿出手機查看。雖然現在絕大部分日常通信都是由微信完成,但工作單位偶爾還是會通過短信發來一些重要通知,不能怠慢。可這回,李萍看到的又是一條教育培訓的垃圾廣告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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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托管】我是數學在職李老師,同事帶英語,在咱小區附近,帶兩個學生,保數英考135副科95,咨詢回:位置+年級了解師資詳情……”類似這樣的培訓機構營銷短信,李萍平均一天要接到三四條。讓她哭笑不得的是,這營銷短信的內容明顯經不起推敲,既然說是“咱小區附近”,說明對方知道自己住在哪,那為什么還要讓回復“位置”呢?更何況,李萍的孩子才上小學,而短信明顯是針對高中階段的學生打的廣告。
李萍回想,自己之前給孩子咨詢課外班的時候,曾經在一些機構留下過聯系方式,可能信息就是在那時候泄露的。在那之后頻繁收到的教育培訓廣告短信,讓她不勝其擾。
根據5月1日施行的《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通信短信息服務提供者傳輸商業性通信短信息的,應當要求通信短信息發送方提供通信短信息接收方同意或者請求接收商業性通信短信息的承諾或者證明材料。通信短信息發送方不提供前款規定材料的,通信短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傳輸相應的商業性通信短信息。根據這條規定,李萍作為商業短信的接收方,應該在先行表示同意之后,才會接到營銷方的短信。但事實上,李萍從來就沒有同意接收這類短信,而在5月1日之后,這樣的短信仍然源源不斷地發送過來。
李萍接到的垃圾短信,大多是以1068、1069開頭。知名經濟學者盤和林說,106是工信部統一規劃管控的企業短信專用號段,具備正規企業營業執照、持有增值電信業務資質的短信服務商,可向通信監管部門申請獲批專屬106短信碼號及通道,搭建短信平臺,對外提供驗證碼、行業通知、營銷短信等群發服務。有短信發送需求的普通企業,可與短信服務商合作,接入其106短信通道實現短信群發。“106號段的初衷是好的,但如今該號段的確有一些亂象。比如有的隱藏了發信者的準確信息,還有些企業則將該號段的服務轉租。”
溯源
有公司代發 不要求證明同意
記者調查發現,想要找一個可以發送106短信的服務商并不困難。在一家電商平臺輸入關鍵詞“短信”,就能看到不少可以提供群發短信服務的公司。一家標榜“各行業通知短信”的店鋪,宣稱可提供會員通知、快遞物流、單位通知等業務。記者聯系上客服,其開門見山表示只做正規內容,“先編輯好內容發來確認,需要發給運營商審核,不做任何違法信息。”
記者以新開一家社區超市、需要對附近小區居民進行開業短信推廣為由,發去一段編輯好的推廣信息。一番溝通下,客服發來一個后臺系統的鏈接,表示可先點擊注冊,使用該后臺發布推廣信息,最低要充值900元,可發送一萬條信息,不限制使用時間以及使用次數。“每70個字按一條計算,每條可寫入500字超長短信。”從接收用戶端看,所發布的信息將顯示為“1068”開頭。
按照商家建議的步驟,記者注冊登錄平臺后發現,后臺分為發短信、客戶管理、通訊錄等選項。而發短信的步驟,和日常用手機發送區別不大,都是輸入短信內容、填寫接收方手機號碼就能發送。在平臺的注意事項中,還建議單次提交不超過20萬個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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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發送之前,客服表示,要先對記者準備發送的內容進行審核。“發這種內容需要報備,報備約3到7個工作日完成后,才可以發送。”此外,客服還要求記者提供營業執照、身份證正反面等材料。“有些人什么都沒有,怕到時候有客戶投訴就麻煩了。”
雖然客服向記者索要身份信息,但自始至終,該店鋪客服并未提醒記者需要提供接收方同意或者請求接收商業短信的相關材料,只稱營業執照等材料報備成功、短信內容審核通過后,就可以向客戶發送推廣短信。
問題
身份不審核 簽名也只是代號
記者調查發現,通過工信部的電信網碼號資源使用和調整審批系統,可以根據發送方的短信號碼來查找到對應的短信服務商。記者通過倒查李萍收到的短信號碼,發現這些短信來源于北京、河南、江蘇、廣東等不同地區的公司。記者以培訓機構經營者的身份聯系了多家公司,對方均表示可以做短信群發服務。其中一家公司還與記者進行了業務上的“深度對接”。
“6分錢一條,一條70個字符。”客服表示,只需要記者提供想要發送的短信內容,審核后就可以發。記者復制了李萍接到的一條教育廣告短信內容,對方稱內容沒有問題,選一條短信簽名就可以了。
短信簽名,指的是短信一開頭位于【】標志內的內容。客服隨后發來了一長串簽名示例,包括“【學有方】【學必達】【升學橋】”等供記者任選。客服表示,這是短信通道的固定簽名,發送時必須帶的,跟記者是什么機構沒關系。
短信的格式和內容都確認之后,客服為記者開通了短信發送平臺的賬號。記者發現,這與之前那家公司提供的平臺極為類似。唯一的區別,就是這家平臺可以小額充值,并不用一下子充值一萬條短信。記者嘗試充值了幾條,并向自己的手機發送了“垃圾短信”,手機順利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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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發送過程中,平臺客服不僅沒有詢問記者是否征求了接收方的同意,甚至都沒要求記者出示任何的身份信息和營業執照信息。
尷尬
不同意發信 平臺都注冊不上
除了不知名機構發來的教育培訓類垃圾短信,也有人會被各類“大平臺”的營銷短信所擾。本月的中上旬,張峰總共收到了14條騷擾信息,其中大多來源于有名有姓的餐飲店、視頻網站、在線訂票網站等。
其中,有些短信是平臺在宣傳新的優惠活動,張峰還可以理解。但還有的,則有點“越界”的嫌疑。比如,張峰此前注冊了一家旅游平臺,本意是瀏覽機票酒店等旅游信息,可近日他卻收到了該平臺發來的“信用貸”推廣短信,而他從來沒有在該平臺咨詢過這類業務。對此,該平臺客服表示,用戶收到推廣信息是正常的,平臺有很多的部門業務,比如金融產品或者酒店產品等,都會有一些推廣的情況。
但張峰對這種說法表示質疑,自己并未同意對方發來商業推廣短信,按照新規,平臺是不允許擅自發送的。但客服的一句話讓張峰啞口無言,在注冊平臺新用戶的時候,張峰就已經同意平臺發送這類短信了。隨后,張峰確實在平臺的“個人信息保護政策”中看到了同意平臺發送商業短信的條款。與這家平臺類似,記者隨后在餐飲店、訂票網站都看到了類似的條款,用戶必須全部同意,才能注冊平臺。事實上,有些用戶在注冊時無意中勾選了相關選項,根本不知道自己授權了平臺發送推廣短信這件事。
用戶在“被動同意”之后,如果不想受推廣短信的煩擾該怎么辦?平臺客服表示,可以從后臺幫用戶屏蔽處理掉。但這種投訴反饋,不太適用于李萍遇到的情況。根據記者的實測,記者無需提供任何信息,就能任意發送商業短信,連短信內容開頭的簽名也是可以任選的。連服務商都不知道記者的身份,普通人更不可能知道發送騷擾短信的“最終來源”是誰。
目前,用戶能夠使用的“預防”垃圾短信的辦法,除了增強手機的自我攔截功能之外,就是通過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平臺進行舉報。平臺客服表示,收到用戶舉報之后,電信企業可以提供防護服務,屏蔽該短信號碼發送的短消息。
來源 |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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