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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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區(qū)早高峰,一輛小轎車正在“龜速”行駛,警察上前一看,驚訝地發(fā)現(xiàn)駕駛員歪著腦袋躺靠在座位上,雙手已完全脫離方向盤……原來是駕駛員飲酒后瞌睡,疑似由車內的“智駕”系統(tǒng)接管行駛,還想把車從市區(qū)開到寶山!
今天上午,上海警方披露近期查獲的一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案件。新民晚報記者獲悉,目前,涉事駕駛員已被警方依法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對其駕駛證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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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酒后打瞌睡、雙手脫離方向盤
5月6日7時54分,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天目西路派出所民警顧赟珺在轄區(qū)恒豐路橋沿線開展巡邏時,意外發(fā)現(xiàn)對向車道一輛黑色小轎車行駛狀態(tài)異常,明顯低于正常車速。
“我看到車輛主、副駕人員都處于瞌睡狀態(tài),已經迷迷糊糊了,駕駛員歪著頭躺在座椅上,雙手甚至已完全脫離方向盤。”顧赟珺認為,這輛車存在較大安全隱患,遂依法將它截停。“在截停時,車輛有自動避讓行為,我懷疑車內開啟了‘智駕’系統(tǒng)接管。”
顧赟珺用力拍打車門,叫醒駕駛員。上前核查時,他便聞到車內有明顯酒氣。經詢問,駕駛員趙某、副駕駛呂某兩人均承認前一晚在本市黃浦區(qū)聚餐飲酒過量,稱僅在電競酒店休息過一段時間。駕駛員趙某便自認為已經“醒酒”,又覺得車輛有智能輔助駕駛系統(tǒng)“幫忙”,足以安全開回寶山區(qū)的家,而結果卻是險些釀成事故。
靜安公安分局交管支隊民警嚴奕傑到場后依法對駕駛員開展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趙某血液酒精含量為62mg/100ml,已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
隔夜酒≠已醒酒 酒后“智駕”仍違法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靜安警方對駕駛員趙某作出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對其駕駛證記12分,其車輛則由專業(yè)代駕人員駛離現(xiàn)場。
“目前,市面上車輛的智能駕駛系統(tǒng),本質上均為輔助駕駛功能,不能替代駕駛人履行駕駛職責。開啟智能駕駛后,駕駛人的法定義務和責任,與普通駕駛人沒有區(qū)別。”市公安局交管總隊法制部門民警龍嘉敏介紹。
當前部分駕駛人存在認知誤區(qū),極易引發(fā)違法及交通事故。上海公安交管部門提醒:
一、隔夜酒≠已醒酒,酒駕認定不看時間只看酒精濃度
不少人認為前一晚飲酒,次日睡醒即可駕車,實則酒精代謝因人而異,即使身體無不適感,血液酒精含量仍可能超標。酒駕、醉駕認定只看血液酒精濃度,與飲酒間隔時間無關,隔夜酒駕同樣依法處罰。
二、智能輔助駕駛不能“雙脫手”
目前車輛智能駕駛僅為輔助功能,駕駛人仍是第一責任主體,需手握方向盤、緊盯路況,隨時接管車輛。即使開啟智能駕駛,駕駛員“方向盤雙脫手”等行為,也屬于分心駕駛,會被依法處罰。
三、酒后“智駕”仍屬于酒駕
注意,酒后開啟智能駕駛上路,依然屬于酒駕范疇,一旦達到醉駕標準,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請各位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幸,自覺抵制酒后駕駛行為,守護自己與他人的出行安全。
原標題:《酒后“智能駕駛”算酒駕嗎?一男子酒后在上海“雙脫手”開車被扣12分》
欄目編輯:顧瑩穎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楊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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