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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靜安警方查獲一起酒后靠輔助駕駛“代勞”的交通違法案件。
5月6日7時54分,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天目西路派出所民警顧赟珺在恒豐路橋沿線巡邏時,發現一輛黑色小轎車行駛狀態異常:駛過恒豐路和長安路交叉口時近乎“龜速”,被多車超車避讓,且仔細觀察發現駕駛員頭部歪斜,疑似犯困,雙手已脫離了方向盤。
“正值早高峰,車流密集,且這一路段是上海火車站北廣場到南廣場唯一的通道,涉事車輛的危險駕駛行為極易誘發交通事故。”民警顧赟珺遂依法將車輛截停核查。
攔停后,民警顧赟珺明顯聞到車內彌漫濃重酒氣,經詢問,駕駛員趙某、副駕駛呂某坦言當天凌晨在黃浦區聚餐飲酒,但已在電競酒店短暫休息,便主觀認為酒精已代謝完畢,加之車輛配備輔助駕駛功能,便心存僥幸,打算駕車開回位于寶山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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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車輛行駛在恒豐路與長安路交叉口“龜行”,正被超車避讓。靜安分局供圖
靜安公安分局交管支隊民警到場后依法對駕駛員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駕駛員的血液酒精含量為62mg/100ml,已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靜安警方對駕駛員趙某作出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對其駕駛證記12分。涉事車輛由專業代駕人員代為駛離。
隨著智能輔助駕駛車輛日漸普及,不少駕駛員陷入認知誤區,認為輔助駕駛等于自動駕駛。市公安局交管總隊法制部門民警龍嘉敏介紹,當前市面上在售車輛均不具備脫離駕駛人監控、接管的全自動駕駛能力,更重要的是,即便開啟輔助駕駛功能,駕駛人的安全駕駛法定義務也不會轉移、減免,全程必須保持專注、隨時接管。
警方同時提醒,高架道路等路段、停車等待紅綠燈場景下,常有駕駛人瀏覽手機、吃東西等。對于此類分心駕駛的違法行為,無論是否開啟輔助駕駛,一經查實,便依法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
不少人認為前一晚飲酒,次日睡醒即可駕車,實則酒精代謝因人而異,即使身體無不適感,血液酒精含量仍可能超標。酒駕、醉駕認的唯一標準是血液酒精濃度,與飲酒間隔時長無關。
原標題:《酒后開啟輔助駕駛、雙手脫離方向盤,上海一男子被扣12分罰1500元》
欄目主編:王海燕
來源:作者:解放日報 周昱帆 通訊員 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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