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證券日報記者 張薌逸
在“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的政策背景下,收購存量商品房正成為各地穩定房地產市場、優化住房供給的重要抓手。近期,多地進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推動存量商品房收購工作加快落地。
5月13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湖南省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新湘十條”)提出,支持各地利用地方政府專項債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等。
近年來,各地持續推進收購存量商品房工作,資金來源與房源用途不斷拓寬。例如,在資金方面,各地多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以下簡稱“專項債券”)、保障性住房再貸款、商業銀行貸款等作為收購存量商品房的資金來源。
據中指研究院統計,截至2026年3月末,全國累計發行用于收購存量商品房的專項債券超60億元,收購存量商品房約1.3萬套,建筑面積超100萬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多地支持經營主體通過發行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收購存量商品房資金。
例如,“新湘十條”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長租房等租賃資產發行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等金融產品,推動租賃資產證券化;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等11個部門4月30日印發的《關于優化本市房地產市場供給促進住房消費的通知》提出,鼓勵住房租賃企業等經營主體多渠道籌集資金,依法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賃住房。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當前收購存量商品房工作已有專項債券、銀行貸款、專項借款、REITs、財政補貼等多種資金來源。這不僅為收購提供了資金支持,也有助于搭建“投融管退”的運作機制,對于做大做強市場、探索新的機制都具有重要意義。
在拓寬資金來源的同時,各地也進一步豐富已收購房源用途。
例如,5月2日,蘇州發布《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舉措》,鼓勵國有企業、社會資本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及人才住房、青年公寓、養老公寓等;支持實施搬遷的工業企業,可按照價值相當的原則,調換存量商品房進行安置。
“存量商品房收購后的用途,一是拓寬至宿舍、人才房、青年公寓、養老公寓等新居住業態;二是發展醫療、教育、養老、酒店、康養、文旅、學生宿舍等民生用途。”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樓市進入存量時代后,對于新業態、新消費帶來的物業需求,首先考慮的就是如何盤活存量,將存量供給與新增需求匹配起來,而不是新增建設。
嚴躍進建議,后續各地應更加注重先摸排保障性住房、人才房、安置房的需求缺口,再匹配收購房源的地段與戶型。同時,還需要結合新的場景去挖掘需求,結合當前內需提振的大背景,圍繞住房空間需求進行深度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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