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2年,蘇格蘭人羅伯特·安德森造出了第一輛電動車。那時候,馬車還是主流交通工具,蒸汽機和內燃機剛開始爭奪"無馬馬車"的定義權,而電池驅動已經悄然登場。
這不是什么平行宇宙的歷史。安德森的發明相當粗糙,只是個原型,但它確實是今天所有電動車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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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讓電動車進入公眾視野,要等到19世紀末。1890年代初,美國人威廉·莫里森打造了美國第一輛電動車——外形模仿馬車,沒有車頭引擎艙,駕駛座設在原本車夫的位置,能載6人,最高時速14英里(約22.5公里)。對比今天能反向給家庭供電的高性能電動車,這個數字顯得 quaint,但在當時,它意味著普通人不必再依賴馬匹或雙腳。
進入20世紀,電動車一度相當流行。但和今天一樣,價格是個門檻:當時一輛電動車約2000美元,換算成今天的購買力接近6萬美元,比當下最便宜的全新電動車還貴。不過優勢也很實在——比馬車、蒸汽車、汽油車都安靜,沒有刺鼻尾氣。斯圖貝克公司在報紙上打廣告,主打"無噪音、行駛平順"。
這家馬車制造商1902年開始生產電動車。就連托馬斯·愛迪生也在1889年造過一輛。這些車的核心痛點和今天驚人地相似:鉛酸電池需要充電,而美國大部分地區缺乏充電設施。車主得自己維護電池,或者找廠家、家用充電站、修車鋪幫忙。
續航呢?早期電動車一次充電能跑30到40英里(約48到64公里)。不算遠,但足夠替代步行和馬車,讓日常出行更快、更省力。在那個時代,這已經算工程上的突破。
所以當下電動車面臨的很多爭議——價格、續航、充電基建——其實是兩百年前就寫好的劇本。技術迭代了幾輪,但人和車的關系,似乎沒怎么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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