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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語絲原創制圖,版權所有
最近寫文,有人給我提建議了,說不能自說自話,因為自說自話給人感覺不在乎讀者。
我仔細一想,我太在乎讓每個人變成一個好人,而沒怎么管讀者怎么看文章的舒適度了。確實寫文章,是讀者在看,是我和讀者在互動。如果我不首先服務于讀者,讀者不會和我互動,也不會轉發我的文章。
所以此文改一下行文風格。同時就“送禮就送泰蘭尼斯”討論一下。
這泰蘭尼斯是童鞋品牌。反正我是第一次知道。他們最近做的廣告,引發了消費者的憤怒。
廣告內容是一個女職工送一張鞋卡給她的女上司王姐,廣告詞是:“工作上承蒙您照顧,孩子的小腳我來照顧!”
王姐是女職工的領導,所以人們很快想到這是在宣傳“給領導送禮”了。而職場要不要送禮,人情往來要不要,我反正基本上很少搞。仔細回想一下,以前上班的時候,我還真給全公司買過一次小禮物,不過效果一般。這送禮的事,我建議大家以后別干了。
具體到送禮一事,送禮送給誰是門學問。送對了,消費者喜歡;送錯了,消費者憤怒。
泰蘭尼斯的廣告好像是搞反了,所以引發了憤怒。想一想,如果泰蘭尼斯把廣告設計成領導給員工發鞋卡,讓員工去泰蘭尼斯買鞋,效果會不會不一樣,消費者還憤怒不憤怒。領導給所有員工發鞋卡,是企業福利,估計消費者不會再憤怒,而是高興。
如果當年腦白金,宣傳把禮物送給子女,讓父母給子女送禮,估計腦白金也賣不出去了。
所以泰蘭尼斯的廣告雖然讓消費者憤怒了,但是消費者也別太著急。原因在于,職場上給領導送禮究竟存不存在?
同樣,父母給子女的付出,存不存在?我個人覺得無私付出是送禮的另一種形式。
答案應該是存在的。
大公司基本上是存在的。類似新聞看了不少,諸如酒會上要給企業領導敬酒的事,也經常上新聞。
讓顧客心里不是滋味,卻恰好道出了事實。為什么人們不愿意面對真相呢?
假設一種情況,如果現實生活中,給公司領導送禮是違法行為,公司領導一收禮那么領導做不成了,公眾對公司領導收禮零容忍,那么此時泰蘭尼斯打一個廣告宣傳給領導送鞋卡就違法了。
而現實情況是,給公司領導送禮并不違法,如果沒有超過一定的金額,估計誰也不會放在心上。這樣的事情也不會引起公眾廣泛的憤怒。
我一直覺得企業的營銷行為是在迎合和服務消費者。有了現實生活中廣泛存在的給領導送禮的行為,才有了泰蘭尼斯的廣告里要把鞋卡送給公司領導的創意。
我反而感覺泰蘭尼斯因禍得福。一些喜歡給領導送禮的人可能已經悄悄下單了,正在準備給公司領導送禮的路上。
目前,泰蘭尼斯已經下架了廣告,說鞋卡的年卡活動已經結束了。
有趣的地方在于,泰蘭尼斯的鞋子成本只有37.8元。同時,2021年的行政處罰顯示,一款泰蘭尼斯兒童涼鞋含有鄰苯二甲酸酯,重金屬含量也不合格。這雙涼鞋的銷售價格應該是179元。
據新聞晨報報道,部分消費者反映他們家的鞋子質量差。
給公司領導的孩子送這樣的鞋子,挺有勇氣啊。
企業的品牌經營,還是先做好質量啊。質量差的情況下,營銷不應該先行。
當營銷先行,只迎合和服務于消費者,容易把質量搞得一般。如果質量做好了,再去搞品牌營銷,再去提升服務,才是對的。
另一方面,如果質量一般,不要去迎合不好的價值觀。諸如送禮本是禮尚往來的行為,好的價值觀是“禮輕情意重”,也有“君子之交淡如水”。壞的價值觀是“行賄”。
送小禮物是“禮輕情意重”,送價值上千、上萬甚至百萬的禮品,那就有“行賄”之嫌。
夫妻之間送禮無可厚非。大多數情況下,不應該送重禮,一旦送了,就是不好的價值觀。
盡管現實中送禮的人很多,但是有些事被人公開說出來會讓人憤怒,讓人不舒服。
所以迎合消費者的情緒是服務好消費者的第一步。如果消費者不能容忍一件商品質量有問題,那么將有利于商品質量越來越好。
有時候人情有利,有時候人情沒有好處。假設一個商品迎合了消費者的人情情緒,人們會不會就忽略了商品的質量問題,以及引發的身體健康問題?這值得我們深思。
消費者從喜歡到憤怒,僅僅因為一件商品有沒有恰如其分地迎合人們對人情的情緒。
其實腦白金也是有問題的,它如今銷量一般了,也說明了質量才是商品的生命之源。
由此啟發是,當我們作為消費者購買商品時,關心它的質量才對,不要帶入情緒,不要因為商品宣傳了討好人情或情緒的廣告就去購買,我們要始終關心商品的質量。因為只有這樣,所有商品的質量才能越來越好。
(陳語絲寫于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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