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老撾中國總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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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在泰國首都曼谷,老撾公共工程與運輸部水路司與泰國交通部港口廳正式舉行了諒解備忘錄(MOU)簽署儀式,共同通過關于湄公河航行安全與污染防治的聯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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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撾水路司司長坎臘·蓬馬萬與泰國港口廳廳長格里佩奇·猜猜分別代表雙方簽字,兩國相關部門代表共同出席見證。
此次諒解備忘錄的簽署,標志著兩國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旨在使航行法規與1995年《湄公河協定》的內容相一致。主要目標包括:
促進航行自由:依據1995年《湄公河協定》精神,保障湄公河上的航行自由。
提升安全保障:增強在湄公河上往返航行的船只、生命及財產的安全。
防治環境污染:預防和減少航行造成的污染,維護湄公河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
支持區域愿景:支持老撾從“陸鎖國”轉變為“陸聯國”并成為區域物流中心的愿景。
首期階段,雙方同意先行實施經過聯合研究的5項核心聯合法規,具體包括:
1.水上交通規則條例
2.船舶技術安全、設備及船舶檢查條例
3.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與協調條例
4.搜尋、救助、打撈及沉船移除法管理條例
5.船員(老撾籍和泰國籍)能力認證發證條例
簽署后,雙方將在6個月內成立雙邊指導委員會,負責監督和推動MOU的落實。此外,雙方還計劃在2035年前完成另外8項補充法規的制定工作。
素材來源:老撾發展報、老撾中國總商會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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