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區法院:
節假日不是逃避執行的“避風港”
5月6日凌晨,一名長期隱匿行蹤、涉案標的金額達300余萬元的被執行人程某在長沙火車站被成功控制,為一起拖欠借款執行案件打開了突破口。
PART 01
案情回溯
2013年7月10日,被告程某因項目開發急需資金用于短期周轉,通過他人介紹向原告熊某借款200萬元,借款到期后,被告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原告遂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判決被告程某償還原告熊某借款本息300 余萬元,但判決生效后,程某不僅拒不履行,還玩起了“人間蒸發”,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僵局。2025年初,熊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由赫山區法院立案執行。
PART 02
跨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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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17時法院執行人員接到被執行人程某行蹤的線索后,迅速組織相關人員集合并制定拘傳方案,經過執行人員周全的部署,一張嚴密的法網正悄然鋪開。
5月5日晚22時,執行干警們提前到達長沙市開福區某小區,找到被執行人程某的暫居處,上樓敲門但始終無人開門,大約10分鐘后,執行人員在該單元樓發現一形跡可疑的男子借助夜色從三樓平臺處翻窗逃走,后經申請人辨認該男子系該案的被執行人程某。隨后,執行人員立即前往長沙轄區公安機關,請求公安機關協助調查被執行人程某的行蹤線索,經公安大數據系統查詢,確定程某購買了5月6日凌晨2時40分由長沙前往貴州貴陽的火車票。
PART 03
蹲點守候
5月6日凌晨0時許,執行干警們提前抵達長沙火車站,根據火車站的地形和列車時刻表,在火車站進站口提前進行了布控。經過2小時的耐心等待,凌晨2時20分許,被執行人程某出現在長沙站進站口,執行干警在出示證件后第一時間將程某拘傳至長沙市公安機關,并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和釋法說理。然而,程某仍負隅頑抗,拒不履行還款義務。鑒于此,執行人員于凌晨5時許,將被執行人程某帶至益陽市監管中心,并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的決定,程某終于在早上7時被順利送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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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不是逃避執行的“避風港”,此次拘留行動有效打擊了被執行人程某逃避執行的囂張氣焰,有力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三審:李 杏
二審:皮宣文
一審:李鑫航
供稿:吳 盈
2026年第70期之一
總第197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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