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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樊中福出生在四川省資陽市安岳縣石羊區護龍鄉彎橋村一戶平凡的農民家庭。安岳縣位于成渝兩城直線的中心點,以精湛的石刻藝術聞名遐邇,被譽為“石刻之鄉”。
在這片青山綠水的土地上,樊中福的童年和少年時光緩緩流淌。那時的日子,清貧困苦,而樊家卻是溫暖的,低矮的農舍里,父母的關愛如同柔和的燭光,為他留下了一段美好的記憶。
1965年,青春正好,18歲的樊中福如愿參軍入伍。軍營的生活,緊張而有序。在部隊里,他艱苦訓練,努力學習,關心戰友,一年后被提升為副班長。可時光荏苒,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三年的軍旅生涯太過短暫,轉眼已經服役期滿,他懷著對部隊的不舍,復員回到了故鄉。
回到老家,樊中福被分配到安岳縣一家木器加工廠,成為一名木工學徒,盡管是最底層的學徒,畢竟身份不再是農民,而是工人,他珍惜這份工作,平時努力鉆研技術,虛心請教師父,希望能盡快轉正,提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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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工人的樊中福開始是努力的
1970年春節后,經媒人介紹,樊中福認識了比自己小五歲的鄰村女孩舒本秀,姑娘溫柔賢淑,又體貼大方,二人很快就訂下了婚約,當年國慶節,舉辦婚禮組建了家庭,第二年舒本秀生下一個男孩,取名平娃,家庭雖不富裕卻也其樂融融。
木器廠的木工一般要學徒三年,學徒工資一個月25元,結婚生子后,樊中福感覺生活的壓力漸漸襲來,舒本秀是農民身份,平時在家主要是照顧孩子,幫公婆做些家務、農活,沒有收入。家庭的開銷日益增大,樊中福作為家里唯一的工人,要依靠自己那點工資,養活三口人,還要貼補爸媽、弟妹,真是捉襟見肘,妻子賢惠從不抱怨,但拮據的生活讓樊中福難以安心。他常常為此發愁,心里想著一定要想辦法提高家庭的收入,給妻兒更好的生活。轉年如期轉正,工資提高到36元,窮困的生活雖然有所改善,但依然入不敷出。
因為有木工手藝,他便利用業余時間接一點鄉鄰的私活,賺點外快,可沒多久不知道被什么人捅到廠里,廠領導找到他警告說不要違反政策和廠規做私活,一切生產經營活動都要在集體和組織的統一安排下進行。這種私自攬活的行為不僅破壞了生產秩序,還可能滋生個人主義思想,這是搞資本主義,挖社會主義墻角,是絕對不被允許的。如果再發現他有這樣的行為,廠里只能按照規定對他進行處分,甚至丟掉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
一直努力工作,積極表現的樊中福對廠里的批評想不通,但也沒有辦法,可又找不到改變窘迫生活的途徑……
1972年1月,他聽說以前在部隊時的同鄉排長唐明祿從渡口市攀枝花鋼鐵廠回鄉探親。便帶著妻子抱著兒子前去拜訪。
渡口市在1987年1月改名為攀枝花市。當時位于渡口市的攀枝花鋼鐵廠是一家大型國營鋼鐵廠,在國內鋼鐵行業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是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工人待遇、工資水平都遠遠高于地方企業,而且廠區有自己的職工醫院,方便工人就醫。同時,還建有職工宿舍,幼兒園,學校,為外地來的工人解決了后顧之憂。
唐明祿比樊中福大七歲,二人同一年入伍,當時唐明祿已經25歲超過了22歲的入伍年齡,便托人改了年齡得以順利入伍,那時候社會管理比較混亂,改戶口本年齡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到了部隊,唐畢竟比那些十八九歲的新兵們大幾歲,多一些社會經驗,有眼色,嘴也甜,很快就當上了班長,之后還入黨提干當了排長。唐明祿春風得意本打算繼續往上爬,在軍隊里干一輩子,不想趕上精簡編制,在1971年退伍。還好,因為他在部隊表現優異,而且是黨員干部,被分配到渡口市的攀枝花鋼鐵廠成了一名有編制的正式工人。
在渡口市攀枝花鋼鐵廠的下屬煉鐵廠當工人,當然要比在安岳縣這種小地方做木工體面不知道多少倍。兩人一見面,便熱情地攀談起來。唐明祿向樊中福講述著渡口市的繁華和在攀鋼工作的種種好處,說自己是三級爐前工,一個月不僅能拿八九十元的工資,還分了一居室的樓房,廁所和廚房就在樓道里,電燈一拉就亮,自來水一擰就有,這讓樊中福浮想聯翩,羨慕不已。
樊中福左想右想,終于沒忍住問道:“哥,你給我講一哈嘛,我要咋個才可以來你們廠頭上班喲?我現在待的這個爛廠兒哦,硬是沒得點意思得!一個月就那滴點工資,連打兩壺醋的錢都不夠噻!”
唐明祿說,“你個娃兒,退伍能進縣頭的廠子還不曉得滿足嗦?想進攀鋼哪有那么容易嘛!這個國營的大工廠哪個不想切哦,排隊等起進廠的人沒得千把個,也有好幾百嘛。上頭沒得人幫你說哈好話、打個招呼這些,那肯定是進不去噻。”
攀枝花鋼鐵廠是在1965年,三線建設的大背景下,由國家批準,匯集十萬建設大軍,歷時5年建成投產,當年是西部唯一一家大型鋼鐵企業。
“哥,你看哈,你做事情有板有眼滴,能不能幫我想點辦法嘛?這世上哪點還有你搞不定嘞事情嘛!”樊中福一臉的諂媚,說著遞上一根“五牛”牌香煙。
唐明祿用手擋開,掏出“阿詩瑪”:“來噻,抽我嘞!”二人點上煙,唐明祿瞇著眼說:“這事兒也不是說辦不成,請客送禮這些肯定是少不了嘞噻,要花黑多錢兒喲!”
提到錢,樊中福遲疑了,他缺的就是錢,便唯唯諾諾的問道:“哥,你說哈要拿多少錢嘛?”
唐明祿吐了一口煙,抬手翹起大拇指伸著食指,比劃了一個“八”字。樊中福瞪圓了眼睛:“八十啊!”
“哈哈”唐明祿笑了,“兄弟,你是真沒經過事兒哦,八十就想進攀鋼?啷個還能進不切?最少都要八百哦!”
樊中福的臉色一下暗了下來,他知道這事已經跟自己沒有關系了。上哪里找八百元去啊?這相當于全家不吃不喝,自己兩年的工資。唐明祿一雙小眼睛斜著樊中福,緩緩說道:“八百塊錢是有點多,但是你好生想一哈嘛,只要你進了攀鋼,干個兩年,工資都拿得到七八十塊錢咯。你堂客作為家屬,廠頭肯定也會安排工作噻,你兩個加起一個月就有百把塊錢咯嘛。這點兒錢還算個啥子事嘛!而且廠頭還要分房子,看病這些也可以報銷。這么算下來,這八百塊錢便宜得很嘛!”
樊中福皺著眉,搖搖頭,“您說的我曉得,但這八百……哎!”這八百元在當時可以在鄉下蓋起一套磚瓦房,樊中福全家現在住的還是土坯的草房子。
唐明祿眼睛轉了轉說:“我在攀鋼還真認得到個老漢兒,是個老絕戶。年輕的時結過兩回婚,婆娘都病死咯,后頭就再沒娶過。眼前兒都快到退休的歲數咯,身邊沒得兒沒得女嘞,哪個都莫得人照顧。這老漢兒以前還給我說過,想認個干兒子,要是哪個給他養老送終,就可以頂替他的工作。而且這老漢兒退休了也有退休工資,一輩子肯定還是存了不少錢噻。給他養老,不光不是啥子負擔,說不一定還能得到不少遺產哦。只要你肯出八百塊錢,我就去廠頭疏通哈關系,就算是臨時認的干兒子,要進廠的話,應該也沒得好大個問題。”這一番話,讓樊中福心中又燃起了希望,他太渴望能有這樣一個機會改變家庭的現狀了。
離開唐明祿家,樊中福一路上有些失魂落魄,妻子舒本秀看出了丈夫的心動,提醒道:“怕是這個唐明祿硬是要白拿你八百塊錢呦!他又不是廠長,說讓哪個進哪個就能進切?”樊中福擺擺手說:“他的本事我曉得,厲害的很,只要進得到攀鋼,白白送他百把塊錢也不算個啥子大問題噻,就怕有些人揣起錢都找不到門路進切喲!”
回到家,樊中福翻來覆去一晚上沒有睡踏實,第二天天還沒亮就把媳婦推起來,說自己下了決心,不想在這個爛縣城的爛木器廠受那些冤枉氣,八百就八百,只要到了攀鋼,那八百算個啥子?而且到了那邊你也可以工作,還有幼兒園,不比現在美嗎?
舒本秀看丈夫決心已下,聽上去也確實不錯,只要能到攀鋼,的確不是虧本買賣。二人便去和父親樊遠益商量,父親多少也有點擔心,問兒子那個唐明祿信得過信不過?樊中福說以前的戰友,黨員,排長,您說信得過信不過。老漢兒再沒旁的話好說,于是全家決定變賣部分家產并向親友借貸,湊了500多塊。樊中福又跑到唐家,說明心意。唐明祿收了錢說回去盡快辦,你在家踏踏實實等著。
這一等便是半年,樊中福度日如年,實在等不了了,便多次去信催問進度。終于唐明祿在八月回信說,事情辦好,老漢同意認你作干兒子,廠子也同意接收。并說他國慶節回來,接樊中福全家赴渡口市攀鋼入職。請提前做好準備。樊中福接信后喜出望外,立刻再次變賣剩下的一些家當,籌集路費,準備啟程。
國慶節剛到,樊中福就提著禮物跑到唐家卻沒有見到唐明祿的身影,心里更加焦急,隔三差五就去看看,但始終不見唐明祿回來,于是又寫了一封信問他到底是個什么情況。信發出半個多月了,也沒看到回信。老漢兒樊遠益心里起疑,整天念叨,這人辦事情不巴適噻,咋個連一封信都沒得,那五百塊錢怕是要遭洗白喲!樊中福心里煩悶,整日悶著頭不做聲。
10月24日晌午,唐明祿突然來了,進了樊家便說為了辦成此事是如何辛苦,“兄弟,你是不曉得,我給那老漢好好說了你嘞情況,老漢當時就答應了,可是嘞,廠頭不好辦,我跑上跑下,找了好多關系喲。請那些人吃飯,送了好多禮,嘴巴都說干了,腿都跑細了。為了給你把這個事情落實下來,我在廠里頭都遭別個說了好多閑話哦。不過還好,總算是把事情給你辦妥了。你看嘛,這是廠里頭給的入職通知,你就放心嘛,到了那邊好好干。”
說著,唐明祿從懷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張皺巴巴的紙,遞給樊中福。樊中福雙手接過,眼睛緊緊盯著那張紙,臉上滿是激動和興奮,那是一張有“攀鋼”紅頭的信箋紙,上面是手寫的入職通知,蓋著攀鋼下屬煉鐵廠的紅色印章。“哥,真的太感謝你了,要不是你,我這輩子都沒得這個機會哦。你這份恩情,我記在心頭。以后你有個啥子事情,只要我辦得到,絕不含糊!”
唐明祿擺了擺手,“自家兄弟說這些干啥子,只要你以后在廠里頭混得好,比啥子都強。對了,你這邊準備得咋樣了?我們盡快出發,到了那邊還有些手續要辦,也免得夜長夢多。”
樊中福連忙說道:“都準備好了,就等你來了。這幾天我又把家里頭能賣的東西都賣了,湊了點路費。我和婆娘也把東西都收拾好了,隨時都可以走。娃兒也高興得很,聽說要去新地方,天天都在問啥子時候走呢。”
舒本秀在一旁也笑著說道:“是啊,唐哥,真的太謝謝你了。要不是你幫忙,我們一家哪有這個好機會哦。以后到了那邊,我們一定好好謝你。”
唐明祿嘿嘿一笑,“客氣了,都是一家人。到了渡口,那邊的情況和這邊不一樣,你們到時候要多注意點。攀鋼是個大單位,人多嘴雜,說話做事都要小心點,不要得罪人。”
樊中福和舒本秀連忙點頭稱是。樊中福又說道:“哥,你放心嘛,我曉得輕重。到了那邊,我一定老老實實做事,本本分分做人。爭取早點在那邊站穩腳跟,以后把老漢兒也接過去享福。”
樊遠益雖然不認字,但一看到白紙黑字,蓋著紅印章,也知道兒子的事情辦成了,心里沒了疑慮,連忙招呼婆娘炒菜擺酒,一家人坐下陪著唐明祿喝酒。
酒足飯飽,唐明祿起身說,“時間也不早了,你們再好生檢查一哈東西,明天一早我來接你們動身。這一路可不近哦,還要帶著個娃兒,到時候路上還要吃好多辛苦!”
樊中福一家連忙起身相送,唐明祿走后,一家人又興奮地忙乎起來,憧憬著即將到來的新生活。
1972年10月25日天剛亮,唐明祿就來了,樊中福背上行李,提著箱子,舒本秀抱著一歲多的兒子平娃,在晨霧中離開村子,啟程去往渡口市。
可是,這一去便沒了音信,三年過去了,樊中福沒有給家里寄過只言片語的一張紙片,更別說給老爸老媽寄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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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在晨霧中離開了家鄉
樊中福走后,父親樊遠益一直放心不下。頭一年沒有音信,老漢想著兒子剛去,還沒立穩,顧不上那么多。但三年過去了,依然沒有消息,心里知道兒子不是那種不顧家的人,卻為什么不和家里聯系呢?對兒子的思念和擔憂愈發濃烈,他很想去渡口看望樊中福,但當時交通不便,路途遙遠。兩地相隔千里,坐長途汽車要三天時間。即使去成都坐火車,至少也是兩天路程。遠不是問題,只是樊老漢哪來路費盤纏呢?這一趟去,怎么也要花個大幾十一百的,老漢雖然思子心切但也只能在老家苦苦等待兒子的消息。
樊中福有個弟弟叫樊中榮,哥嫂一家離開安岳縣時,才19歲,如今已經22歲,看著父親整日愁眉不展,就四處打聽唐明祿的住址,果然被他找到了。逢年過節就去唐家附近看唐明祿回來沒有。功夫不負有心人,1975年12月元旦前終于遇上了唐明祿。便連忙死活拉到家里吃酒。唐明祿開始推讓說太忙分不開身,但樊中榮死拽著唐明祿的胳膊不放,唐明祿無奈只得去了樊家。
到了樊家,唐明祿說樊中福在渡口三〇二電廠作管道工,工作不錯,現在一個月能有六七十元的工資,舒本秀也被安排到廠食堂工作,平娃上了廠子弟幼兒園,長得聰明可愛,能說會道。去年廠里還分了兩間宿舍,現在日子過得很好。
樊遠益問唐明祿為啥兒子去了也不來封信?唐明祿說,咱們這邊太偏僻,肯定是來過信的,大概是在路上弄丟了,沒有送過來。樊遠益便說這次能不能讓唐引路一起去趟渡口探望兒子一家。
唐明祿見樊老漢思子心切,只得滿口答應,說那你們得準備百十塊錢的往返路費啊,去看兒子,總要給孫子帶些禮物吧。樊遠益咬咬牙,說沒得問題,二人便約好了出發的時間。唐明祿走后,樊中榮說也想去渡口看哥哥和侄子。樊遠益心疼路費,沒有答應。樊中榮說如果那邊還有工作機會,我也想留在攀鋼。樊遠益的婆娘說,你倆一起去也能搭個伴,中榮要是也能留在那邊是再好不過了,等你兄弟倆都站穩了,把我們老倆也接過去享享福。樊遠益聽了這話就答應了。
就這樣,1976年1月2日,樊遠益和樊中榮跟著唐明祿踏上了前往渡口看望樊中福的路,然而,他們這一去也再沒有回來過,如同人間蒸發一般,讓留在家里的親人們焦急萬分,卻又無可奈何,只能日夜盼望著他們能平安歸來,這一等就是九年。可憐這樊家人一直被蒙在鼓里,還不知道等待他們的將是一個殘酷而可怕的真相……
時間來到了1985年初夏的一天,渡口市攀枝花鋼鐵公司公安分局,突然接到兩封由最高法和四川省高法轉來的控告信。寫信人是安岳縣石羊區護龍鄉彎橋村的農民舒明均,他在信中控告他的一個同鄉,現在攀枝花鋼鐵公司煉鐵高爐當爐前工的唐明祿。信中說一九七二年農歷九月十九日(陽歷10月25日),唐以到渡口市幫忙找工作為名,將他的女兒舒本秀、女婿樊中福、外孫平娃一家三口騙走后,十多年來一直沒有下落,之后多次去他家尋找不是找不到就是找到了各種言語搪塞。舒家懷疑其圖財害命,多年上告,當地都沒有立案,只得寫信去省城和北京上告!
之后,攀鋼公安分局檢查發現此前曾收到舒明均和他的兒子舒本祥、舒本宏連續六年寄去的同樣內容的五封控告信,當時以為是人口失蹤,并未引起重視。攀鋼公安分局決定立即抽調專人進行調查,決心將來信中所控告的問題,查個水落石出。
現在大家都知道只要直系親屬失蹤24小時以上,就可以到派出所報案。警方會通過失蹤者的交通記錄,網銀或信用卡的交易記錄,手機定位、視頻跟蹤等技術手段,很快找到失蹤者,但在七十年代,在茫茫人海中尋找一個大活人是非常困難的,除非確認失蹤者死亡,警方才會立案,否則警方也沒有這個時間和能力去對一件家屬都無法確認行蹤的失蹤案件展開大規模的搜尋工作。很多失蹤案,就算家屬心急如焚,四處張貼尋人啟事,發動親朋好友尋找,往往也如同大海撈針。警方日常的工作重點主要在處理各類刑事案件以及維護社會秩序等方面,對于單純的失蹤事件,在沒有明確線索指向失蹤者遭遇危險或犯罪行為時,實在難以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進行深入查找。所以許多失蹤者就那樣消失在人們的視野里,留給家屬無盡的牽掛和遺憾,他們只能日復一日地盼著親人能夠突然出現在家門口,帶著熟悉的笑容,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場漫長的噩夢。
所以作為現代人,我們也不好指責當時警方的態度!
攀鋼公安分局,將調查樊中福一家三人下落的任務,交給分局刑警隊和煉鐵廠公安科,由兩個單位共同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根據舒明均等人在控告信中提供的情況,調查組很快獲得了如下的重要線索:
樊中福同他的妻子、兒子三人,確實在一九七二年農歷九月十九日,由唐明祿帶出,走后一直就沒有回過家,也不知道具體落腳在哪里,而且頭三年,樊中福一家人都沒有聯系過家人,之后斷續來過六封信,從筆跡和語氣看,舒家懷疑是偽造。而且,樊中福的父親樊遠益和他的弟弟樊中榮,在樊中福離家后的第三年,即一九七六年初,又在唐明祿的帶領下,說是去渡口市找樊中福,也是一去就不見返回。
調查組在獲得這一情況后,接著又從舒明均家中得到署名樊中福、舒本秀,從渡口市郵寄給舒家的六封信件、一封電報和以樊中福名義托唐明祿帶給舒家的皮鞋、襯褲等物品。而有趣的是,這些信件和物品無一例外都是在一九七六年一月樊遠益和樊中榮去渡口失蹤后寄來或者捎回的,那在此之前,樊中福夫妻為何在將近三年的時間內不和家人聯系呢?
事情已經再明顯不過:樊中福,不僅本人和他的妻子、兒子三人失蹤,他的父親和弟弟也失蹤了,一家五口人都下落不明,而且,都是由唐明祿帶出去失蹤的,有時間、有地點、并有證明人。攀鋼公安分局領導和調查人員研究后,決定將舒明均家中提供的署名樊中福寫的信件、電報及托唐捎回的物品進行技術鑒定。
唐明祿雖然作為嫌疑人已經很快被鎖定,但是要查出真相還需要公安人員深入調查掌握證據撥開迷霧。俗話說:“鳥飛留影,兔走留蹤”。壯壯實實的五個人出去后沒了下落,怎么一點影子都找不著呢?就算是病死了也會留下尸骨,倘若被人暗算,再狡猾的罪犯也會留下蛛絲馬跡。
公安人員在第一次傳詢唐明祿,正面接觸時,唐一口咬定,從沒有同樊中福家中的任何人一起出走過,更說不上帶樊中福一家三口人到渡口市去。此后,他一面在單位群眾中說,他根本就不認識姓樊的人,一面又無中生有地在當地群眾中散布:“樊中福等人出去犯了案,被人打死了,坐牢關死了”,“樊中福外出染上傳染病死了”,“樊中福被人拐騙到省外、國外去了”等等,一時間,確實迷惑了一些不明內情的人。但這無法迷惑警方,他的這些說法明顯難以自圓其說,因為前面說過,他曾專門去舒家替樊中福、舒本秀捎帶過禮物。可是事情發生在多年前,唐明祿不承認去過舒家,舒家又如何證明他去過呢?
警方從舒明均家中提取的樊中福、舒本秀寄回家中的六封信件,經技術鑒定,其筆跡、用語與唐明祿的手跡、語氣完全同一,可以斷定是他假冒樊中福、舒本秀之名寫回家的。而那些樊中福托唐捎回舒家的皮鞋、襯褲等物品,經查也是唐明祿在煉鐵高爐車間工作期間配發的專用勞保用品。還有一封以舒本秀名義發自渡口的電報,經郵電局調出底單,確認是一位姓楊的工人所發,楊供稱是唐明祿寫好請他代發的。
為什么樊中福一家出走三年后才和妻子娘家聯系,又為何十二年來從不聯系樊家?這些證據的匯集,表明唐明祿有殺害樊中福一家五口的重大嫌疑,警方失蹤調查組決定對唐明祿殺人案正式進行刑事立案偵查。
省政法和省廳指示,為偵破這一重大案件,由內江、渡口兩市組成聯合專案調查組,在省廳的直接指揮下進行偵破工作。專案組制定了內審外查兩個方面同時向縱深發展的方案。
專案組經上級公安機關批準,首先對重大殺人嫌疑人唐明祿采取緊急措施,實行拘留審查。1985年8月31日,唐明祿被從渡口市押到安岳縣審查。同日凌晨,專案組同志又奔赴護龍、瑞云兩鄉的有關村組,開展調查、取證工作。9月1日,公安偵破人員同唐明祿開展了面對面的交鋒。
問:1972年10月25日是不是你帶著樊中福一家三口離開護龍鄉的?
答:沒有,我跟他不熟悉,我們是在部隊認識的,后來他退伍了,我退伍比他晚幾年,回到地方我們沒有聯系過。
問:有人證實1972年春節期間,樊中福一家提著禮物去過你家。之后你也去過樊家,都有人看到了。
答:時間太久了,我不記得了,也許是有過來往,畢竟是戰友嘛,但沒有太多交往。
問:1972年10月25日一早,有人看到你帶著樊中福一家三口到橋碼頭公路,乘坐一輛大卡車往石羊區瑞云(現石羊鎮)方向去的。你們是去哪里了?
答:不記得了。
問:你好好想想!
答:實在想不起來了。
問:這些信的筆跡和你的一致,你為什么要寫這樣的信?
答:我沒寫過!
問:你不要抵賴,我們是經過技術鑒定的,這就是你寫的!
答:我不懂啥鑒定,反正不是我寫的,我沒寫過。
問:那你為什么要請楊某某代你以舒本秀的名義給舒家發電報?要不要請楊某某來當面跟你對質?
答:我不記得有這樣的事情,楊為什么要這樣做,我也不知道,我沒讓他發過什么電報。
畢竟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唐明祿故意回避,很多人證和目擊證據在此刻變得模糊難以擊倒這名狡猾的罪犯,審訊變得異常艱難。即使這些問題他都認下,也無法證明他殺害了樊家五口人,他此刻心理上還沒有被擊垮。
專案組停下了審訊,重新梳理案情,唐明祿如果殺害了樊中福一家,那他到底會在哪里動手呢?警方認為首先肯定不會到千里之外的渡口,唐和樊沒有矛盾,所以他殺人就是為財,一行人千里赴渡口,一路上花銷不菲,對于視財如命的唐來說去渡口殺人并不劃算。唐也不會選擇在路上動手,因為他們的行蹤在沿途會被很多人看到,那樣變數太大,容易暴露自己,而且在路上,處理尸體和后續事宜都極為不便。他應該更希望在自己能夠掌控的范圍內解決問題,以最小的風險獲取最大的利益。
而且那天一早有人看到他們去了石羊鎮瑞云鄉方向,而唐明祿的家就在瑞云,一般預謀殺人案都會選擇在自己熟悉和方便的地方動手,因此警方認為,唐根本就沒有帶著樊中福一家離開過資陽,而是在石羊的家里殺害了樊中福一家。是否如此呢?與其猜想不如實地查看,警方開出搜查令,對唐明祿家進行搜查,果然查出了不容辯駁的實證。
偵破人員從唐明祿家中查獲兩口箱子及箱子內的被子、蚊帳、木工工具等物品。經樊家和舒家辨認這些物品就是樊中福一家五人先后同唐明祿一同離家時準備帶往渡口的。其中還有一床小棉褥子,上面有舒本秀親手用紅線繡的一個“平”字!
面對物證,唐明祿設置的最后一道“防線”終于被摧垮了,在事實面前,他不得不交代了先后殺死樊中福一家五口的罪行及埋藏尸體的大致方位和地點。
9月2日,偵查人員根據唐犯的交代展開了尋找受害者尸骨的工作。在當地干部群眾的支持下,當日下午四時半左右在三墩石山坡上一巖洞口處發現一根股骨,接著挖出一個頭骨,繼續深挖,挖出一具完整的人骨。這一片山坡是當地村民的柴山地,平時很少有外人進入。村民砍柴也基本是在山林邊緣,不會深入山林砍柴。山溝里有一條小河,將林地分成東西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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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員們在河岸尋找尸骨
9月3日晨六點半,天剛蒙蒙亮,專案偵破人員趕到埋尸現場進行深入勘察。這里山勢陡峭,雜草叢生。警員和村民們走進山坡上茂密的蘆葦叢中,展開了一場尋尸取證的戰斗。繼頭天傍晚挖出一具完整的尸骨后,又相繼在小河西側柴山山坡上挖出大小尸骨各一具,在河東側柴山竹林邊小河旁挖出成人尸骨一具。當天下午,冒著連綿秋雨,經過多方挖掘尋找,終于在竹林中挖出了第五具完整的尸骨。同時,樊中福被殺時所穿的黑色塑料涼鞋,樊中榮所穿軍裝的鍍銅鈕扣,平娃身上穿的膠布圍腰(北方叫屁簾兒)殘片,舒本秀帶的尼龍網兜和鐵發夾等物證也分別在埋尸的地點被發現。
根據唐明祿交代,其殺人用的鋤頭、篾刀(劈竹子用的刀具),也于九月三日在唐犯家繳獲。經法醫鑒定,五具尸骨的傷痕,系鋤頭、篾刀等兇器所致。舒本秀的頭骨上還有鋤頭、篾刀等銳器傷,與唐犯交代的用鋤頭、篾刀作案的口供吻合,而且唐犯供認的作案時間、地點,使用的兇器、打擊部位、各個受害者的衣著等特征以及埋尸地點與調查和現場勘驗一致。確鑿無誤地證明了唐明祿是殺害樊中福一家五口人的兇手。
唐明祿,男,1939年生人,現年(1985年)四十六歲,1965年3月,25歲的唐明祿謊報年齡參軍,在1969年入黨,破格升為排長,之后復員被安排到渡口市攀枝花鋼鐵廠下屬煉鐵廠當工人。由于他是黨員且是退伍軍人,在廠里很受重視,曾任過黨支部委員、治保會副主任,兩次被評為治安積極分子。
在攀鋼安頓下來以后,他想把妻子也接過來,但是始終沒有辦成,那時想讓一個農民變成有編制的正式工人,幾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夫妻倆一直兩地分居。當年樊中福如果看到唐明祿連自己媳婦都沒有能力辦到攀鋼,也許會多聽家人兩句,或許不至于一家五口死于非命了。但,能到國營大廠去工作,實在是太誘人了,樊中福被自己的渴望蒙蔽了心智。
一九七二年,唐明祿妻子生小孩,遂請假回家,花銷陡增,面對經濟困難和生活壓力,便逐步產生了搞錢的惡念。此時遇戰友樊中福,騙了樊中福500元后,被樊催逼的緊,自己又無法交代,便起了殺人的念頭。1972年10月25日,唐明祿將樊中福一家三人騙出后,沒有去渡口,而是先去了自己在石羊瑞云的家,說中午可以搭朋友的車去渡口方向,等到傍晚也沒有來車,唐謊稱是朋友可能有事耽擱了,明早肯定來,先將舒本秀騙去小河西側的柴山地摘菜,乘舒不備,用鋤頭猛擊其頭部,并用篾刀砍殺,將舒殺死。又幾鋤頭,將舒本秀懷中抱的一歲多的男孩平娃活活打死,就地挖坑,將母子尸體埋掉。接著,又將樊中福哄騙上山,二人坐在小河東側的竹林邊商量外出當工人之事,趁樊不備,唐用鋤頭猛擊樊頭部,將其打死,取走樊身上帶的三百五十元路費之后,將尸埋在河畔竹林邊。
1975年12月底,唐犯回家探親,被樊中榮撞見,拉到家里打聽樊中福和舒本秀的情況,唐只得繼續編造謊言欺騙樊家人。一是覺得長此以往,無法交代,二是想著再得一筆錢,便答應帶樊遠益和樊中榮去渡口。第二天樊中榮按照唐的要求,將父親送到唐家返回收拾行李,準備第二天再到唐家一起出發去渡口。當日傍晚,心狠手毒的唐明祿如法炮制,先將已經喝得微醺的六十歲老漢樊遠益騙至河東的竹林中,用鋤頭猛擊頭部將其打死,就地挖坑掩埋。次日上午,樊中榮按約去到唐家,唐謊稱樊父在其三哥唐明康家。又借故因天下雨不能馬上走,要樊幫他上山挖芭茅(可以當柴燒,也可以編筐、喂牛,治病),樊、唐兩人到了三墩石坡上,唐見雨大,又將樊騙至山巖上的巖洞燒火取暖,趁樊趴在地上吹火時,這個滅絕人性,雙手還在滴血的劊子手,用鋤頭猛擊樊的頭部,將其打死,劫取其身上帶的現金一百五十元,將樊尸體拖出,挖坑埋在洞口下的斜坡上。
法律是無情的,圖財殺人血債累累的罪犯唐明祿,逍遙法外已十三個年頭,但終于沒有逃脫正義的懲罰,被判死刑!
唐明祿也許最開始并沒有想殺人,只是想騙樊中福幾百塊錢,但苦于應付,便起了殺人的惡念,一旦開始就難以停下,最終將自己也葬送其中。從唐的手段看,筆者懷疑他應該還有人命在身,一個人怎么可以如此從容殺人呢?現如今也只能是猜測了。唐雖然能言善辯,但只是小聰明的魯莽之人,騙錢也好,之后殺人也罷,稍微多想一點,也會知道后面無法收場。所以做事不要沖動,要多想想后果。
在閱讀一些歷史書籍時,筆者常常會想。在那些遙遠的年代,不知有多少無辜的生命含冤而逝,他們的冤魂如同孤苦無依的幽靈,在歷史的黑暗角落里徘徊,無法得到昭雪。又有多少令人發指的可怕案件,被掩埋在歷史的塵埃之下,成為了永遠的秘密,沉入歷史汪洋的最深處,不為后人所知。這也是本號努力挖掘民間舊案小事的初衷吧。
相比之下,生活在當下的我們是如此幸運。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法制體系也在不斷完善,它如同一張嚴密的大網,守護著社會的公平與正義,讓人們的權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我們似乎已經遠離了歷史上那些動蕩與黑暗的時刻,能夠在法治的陽光下,安心地生活與發展。但也要銘記人性的貪婪與殘忍是一種永恒的存在,從未因時代的變遷而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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