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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校園暴力問題正在進入一個新的階段。過去,校園暴力更多被理解為學生之間的欺凌、排擠、毆打、辱罵或性騷擾問題,學校和教育廳通過校園暴力對策審議委員會進行調查和處分。但現在,隨著校園暴力記錄被寫入升學、就業等重要資料,對學生未來產生實際影響,相關案件越來越多地走向行政訴訟和法律攻防。受害學生舉報后,反而被加害方反舉報、反起訴的情況也在增加,導致校園暴力不再只是教育現場的問題,而是演變成一場長期法律戰。
仁川市某中學14歲的A某,就是這種情況的受害者之一。A某在小學6年級時,也就是2024年3月,曾以遭到性騷擾為由,將同班學生B某舉報為校園暴力加害者。班上還有另外6名女同學也聲稱遭受過B某類似侵害。但B某方面反駁稱,所謂性騷擾并不存在,并主張這些女生以舉報校園暴力的方式排擠自己,隨后反過來舉報這7名主張受害的女同學實施校園暴力。
教育廳隨后召開校園暴力對策審議委員會,但由于雙方說法完全相反,最終認定兩起事件均不構成校園暴力。問題沒有就此結束,而是進入漫長訴訟程序。經過近兩年的法庭拉鋸,A某等人直到今年2月才獲得最高法院終審判決,法院最終認定B某行為屬于性騷擾及校園暴力。也就是說,受害學生們雖然最后贏了官司,但這場勝利來得太晚,也付出了很高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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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兩年的訴訟過程中,受害女生們不得不接受精神科治療。A某父母表示,B某方面甚至追加提起誣告訴訟,僅律師費就花費數千萬韓元。父母說,原本一句道歉就能解決的問題,最后變成長期訴訟,即使贏了也感覺不是勝利。這句話很現實。因為校園暴力案件中,受害者真正需要的往往是道歉、停止傷害、恢復安全感和回到正常學校生活。但當案件被拖進法庭,受害者要反復陳述經歷、面對質疑、準備證據、承受律師費和精神壓力,即使最終勝訴,也已經被消耗得筋疲力盡。
韓國校園暴力訴訟增加,與制度變化有直接關系。由于校園暴力記錄會影響大學升學、就業和社會評價,學生和家長都不愿輕易接受處分。一旦被認定為加害者,不僅可能面臨校內處分,還可能影響未來。因此,越來越多加害方選擇通過行政訴訟推翻處分,甚至反過來舉報受害方,以便在訴訟中制造對自己有利的位置。
根據首爾市教育廳資料,校園暴力行政訴訟案件數在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為91起,包括受害方和加害方提起的訴訟;到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這一數字增至169起,兩年間增長約85.7%。其中,最初被指認為加害方的學生,以校園暴力處分不當為由提起的“加害方訴訟”,從67件激增至132件,增幅接近97%。這說明,在校園暴力案件中,法律戰已經越來越常態化。
教育界分析指出,不少被指認為加害方的學生在提起訴訟時,會聘請大型律所或專門處理校園暴力案件的律師,進行系統性應對。事實上,通過訴訟讓加害方處分減輕、撤銷或無效的案例一直存在。根據首爾市教育廳資料,在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間由加害方提起的148件訴訟中,約78.7%,也就是116件,被處理為加害無效或懲戒力度降低。這一數據也解釋了為什么越來越多家長愿意花錢打官司,因為訴訟確實可能改變處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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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于,加害方訴訟往往不只是為了推翻處分。有批評指出,部分案件的目的在于拖延程序、增加受害方壓力、誘導和解,甚至在法庭上把自己包裝成受害者。對真正遭受校園暴力的學生來說,這種反舉報和反訴訟會造成嚴重二次傷害。受害學生本來已經遭受欺凌、恐嚇或性騷擾,之后卻還要解釋自己“沒有誣告”“沒有排擠對方”“沒有反向欺凌”,心理負擔會成倍增加。
京畿道金浦市某中學的D某也經歷了類似情況。自2024年4月起,C某伙同另一名同年級學生,長達兩個月對D某實施搶錢行為,并以拳擊對練為名毆打他,還拍攝視頻。C某甚至通過社交媒體聊天工具,向D某的母親和弟弟發出惡劣威脅。D某舉報校園暴力后,C某反而以“D某離間朋友”為由進行反舉報。雖然一審法院沒有認定C某反訴主張,但D某在校園暴力委員會調查和訴訟過程中,仍然不得不承受額外痛苦。
綠樹基金會校園暴力SOS中心組長李寶藍指出,一旦受害方因反校園暴力舉報而被起訴,就會陷入需要對自己并未實施的行為進行解釋的境地,心理壓力加重,監護人也會在應對過程中承受巨大壓力。這正是反舉報最具傷害性的地方。它不僅爭奪事實敘事,還會讓受害者從“需要保護的人”變成“必須證明自己清白的人”。
學校和教育廳的消極應對,也被認為是訴訟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校園暴力案件中,雙方都聲稱自己是受害者,學校和教育廳如果缺乏專業調查能力,就容易選擇模糊處理。要么對所有涉事方都給予處分,要么干脆以“不構成校園暴力”結案。表面看,這似乎是在避免偏向任何一方,但實際上可能讓真正受害者失去保護,也讓案件最終走向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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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某中學發生的案件也說明了這一點。自2024年5月起,3名初中三年級女生長達6個多月對同班一名學生進行辱罵和集體排擠,甚至說出“要用刀劃爛與受害學生合影的畢業照”等話。校園暴力舉報受理后,加害學生們立即提出反舉報。首爾江南瑞草教育支援廳校園暴力委員會最終認定雙方均“不構成校園暴力”。但一審法院去年12月判定,校園暴力委員會沒有就原告舉報內容向原告或加害學生進行具體詢問,卻以缺乏明確資料為由不予認定校園暴力,程序存在問題,因此判定受害學生勝訴。
這一案例暴露出校園暴力委員會專業性不足的問題。校園暴力問題專家、LifePeace教育研究所所長鄭鎮指出,隨著反校園暴力舉報增多,校園暴力委員會的專業性變得更加重要,但在事由調查和當事人面談過程中,往往不夠充分。也就是說,當加害方也學會使用法律和制度反擊時,校園暴力委員會如果仍然停留在簡單聽取雙方說法、材料不足就不處理的階段,就很難真正查明事實。
校園暴力案件本來就很復雜,尤其是性騷擾、集體排擠、網絡聊天威脅、關系性欺凌等問題,往往沒有簡單的視頻證據。很多傷害發生在同學關系、聊天記錄、暗示性言語、群體孤立和反復小動作之中。如果調查機構缺乏經驗,很容易因為“證據不夠直接”而放過真正的問題。更嚴重的是,一旦反舉報制度被濫用,受害者舉報之前就會產生恐懼:如果我說出來,對方會不會反告我?
這對校園暴力防治非常危險。因為校園暴力最需要早期發現、快速處理和保護受害者。如果受害學生因為害怕反舉報、害怕訴訟、害怕律師費而選擇沉默,學校表面上可能更平靜,但傷害會繼續發生。尤其是未成年人承受法律程序的能力有限,家長也未必有財力和精力長期打官司。最終,誰更有資源、誰更懂法律、誰能請更強律師,可能比事實本身更影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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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校園暴力記錄對學生未來影響很大,保障被指控學生的申辯權也是必要的。不能因為有人舉報,就自動認定對方是加害者。但問題在于,申辯權不能變成壓迫受害者的工具,反舉報也不能成為逃避責任的策略。制度必須區分真正的反向傷害和惡意反舉報,否則校園暴力處理機制就會被法律戰架空。
韓國教育系統接下來需要解決的,不只是訴訟數量增加的問題,而是如何提高前端調查質量。學校和教育廳必須在初期調查中更專業、更細致、更有保護意識。比如對性騷擾和關系性欺凌案件,應引入專業調查人員和心理專家;對反舉報案件,應審查其是否具有報復性和牽制性;對受害學生,應提供法律、心理和經濟支援,避免他們在訴訟中被單獨拋下。
說得更直白一點,校園暴力記錄影響升學和就業后,家長開始拼律師,校園暴力也開始從教室轉向法庭。問題是,法庭能決定處分是否有效,卻很難修復學生被傷害的兩年青春。真正好的制度,不應該讓受害學生必須一路打到最高法院才被承認受害;也不應該讓加害方通過反舉報把案件拖成消耗戰。
所以問題也很現實:校園暴力記錄既然會影響學生未來,申辯和訴訟當然需要保障,但當反舉報和反訴訟成為加害方的常用策略時,誰來保護真正的受害者?再進一步,韓國校園暴力處理機制是應該繼續依賴事后訴訟,還是必須提高校園暴力委員會的專業調查能力,讓真相在學校階段就被更準確地認定?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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