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5 月 12 日消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圣克拉拉縣已起訴 Meta,指控該公司利用 Facebook 和 Instagram 平臺上推廣詐騙內容的廣告牟利,違反了加州虛假廣告法與不公平商業行為相關法律。
![]()
這起訴訟于當地時間周一由圣克拉拉縣高等法院受理,代表加州全體居民發起,指控這家社交媒體巨頭在全球范圍內縱容欺詐性廣告泛濫。訴訟要求 Meta 退還非法所得、支付民事賠償金,并申請法院下達禁令,禁止其繼續開展不公平商業經營行為。
訴狀援引路透社去年曝光的 Meta 內部機密文件指出,該公司每年從各類明顯存在欺詐特征的高風險詐騙廣告中,獲利高達 70 億美元(IT之家注:現匯率約合 476.65 億元人民幣)。
該縣指控,Meta 并未全面整治欺詐廣告投放方,反而在很大程度上縱容此類違規行為;甚至設立了所謂“底線規則”,一旦反詐措施會給公司造成高額經濟損失,便會刻意阻礙反詐工作推進。
Meta 表示,將就此次訴訟指控進行抗辯。
Meta 發言人安迪?斯通稱:“此次訴訟依據的路透社相關報道歪曲了我們的初衷,也無視了我們日常為打擊詐騙所采取的各項全面舉措。”
“我們始終在平臺內外全力打擊詐騙行為,因為詐騙不僅損害平臺自身利益,也會傷害依賴我們服務的普通用戶與各類企業。”
訴狀還指出,Meta 多重行為助長了詐騙亂象:默許中介售賣可投放廣告的賬號,這類賬號可規避平臺監管處罰;還會向過往點擊過虛假推廣內容的用戶精準推送詐騙廣告。
圣克拉拉縣援引路透社的測試結果稱,Meta 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統,時常為不良營銷人員制作詐騙廣告提供技術協助。
縣法律顧問托尼?洛普雷斯蒂表示:“Meta 的違規行為已達到驚人規模,必須立即叫停。作為硅谷的民事檢察部門,我們負有特殊責任,督促科技企業遵守法律、承擔責任。”
訴狀還指出,Meta 對外宣稱大力開展反詐工作,本身也構成違規行為。該縣認為,Meta 一邊向用戶聲稱反詐是工作首要任務、會嚴格審核廣告是否違反平臺規則,一邊刻意欺騙公眾,隱瞞虛假廣告為公司帶來巨額利潤的實際情況。
圣克拉拉縣在訴訟文件中稱:“據現有信息及合理推斷,Meta 甚至會調控平臺允許投放的詐騙廣告數量,以此平穩營收表現、達成特定收入目標。”
洛普雷斯蒂透露,圣克拉拉縣法律顧問辦公室已聯合三家外部律所共同推進此次對 Meta 的訴訟,分別是伯恩斯坦 - 利托維茨 - 伯杰 - 格羅斯曼律所、倫尼公共法律集團以及畢曉普 - 帕特諾伊律所。不過案件所有決策仍由縣政府全權把控,且僅在訴訟勝訴后,才會向這幾家律所支付酬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