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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最后一天,
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網(wǎng)站發(fā)公告宣布,1127個“欺騙性”商標無效。
這一千多商標里,有些你肯定熟悉,甚至曾長期購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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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千禾0+”、“白象多半袋”、“德子土”、“壹號土豬”、“120W”等品牌。
這些商標有一個明顯的特征,通過打擦邊球,或通過文字引導暗示,給消費者造成一種品質上的錯覺,一種功能上誤解,從而心甘情愿的掏錢買單。
而實際情況正好相反,所謂的壹號土豬,你以為是貨真價實的土豬肉,可“壹號土”只是商標,那就是普通豬肉而已;“120W”充電寶,你以為其功率是120W,不好意思,120W是商標,實際容量看“小字”。
一些媒體在報道此類事件時,文雅的將商家這種行為冠以“心機商標”的稱呼,小編完全不能認同。
從本質上講,這就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商業(yè)欺詐,大部分消費者正是因為那個帶有明顯誤導性商標才上當受騙的。
這一次,知識產(chǎn)權局直接稱其為“欺騙性”商標,讓人感覺很贊,這屬是官方定性。
對于這種大搞商標欺騙的商品,消費者苦之久矣!
因此,國家這次重拳整治,可謂是民心所向,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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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久以來,有件事小編始終不明白,《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明確規(guī)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chǎn)地產(chǎn)生誤認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既然法律明文禁止,那么這些明顯違反該法規(guī)的商標是如何通過審核,相關商品又是如何堂而皇之擺在超市貨架上公開銷售的呢?
而且不是個例,是一批,僅這次宣布無效的,就多達1127個!
這種欺騙性商標得以泛濫的根源在哪?
曾看過一位博主寫的文章,他說這樣的商標之所以蒙混過關通過審核,是因為它們在法律的夾縫中“精準卡位”,讓審查陷入兩難。
博主特意拿“千禾0+”說明:從商標本身來看,千禾是企業(yè)字號,而“0”具有多義性,既可以表示“零添加”,也可以象征系列編號“零號”、“零起點”等,因此,審查員在單獨審查時,未必能認定其本身具有欺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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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這位博主的腦回路過于奇葩。
醬油瓶子上的幾個醒目的“千禾0”究竟想表達什么,估計連小學生都懂,博主竟然說審查機構可能將這里的“0”字和“零號”聯(lián)系在一起,你是侮辱審查員的智商嗎?
還有博主說,這些商標之所以泛濫,企業(yè)的“惡意”是真正的罪魁禍首,眼下的商標亂象,完全是不良企業(yè)挖空心思的玩文字游戲所致。
小編的看法和這位博主正好相反,這么多欺騙性商標得以通過審核,頂著欺詐性商標的商品能合法合規(guī)銷售,監(jiān)管機構要負主要責任,放行這些欺騙性商標的審批機構更是難辭其咎。
法律和監(jiān)管的存在,難道不正是為了杜絕這些違法亂象發(fā)生的嗎?
《商標法》設立的那個條款,就是要用公權力在注冊環(huán)節(jié)筑起一道墻:把具有欺騙性的標志擋在市場的大門之外。
監(jiān)管審批部門,是這道墻上的唯一入口,守好門是審查員的基本義務,這是源頭性、制度性的責任。
而如此規(guī)模的欺騙性商標能順利通過審核,完全是守門員的嚴重失職。
1127個欺騙性商標的存在只能證明一個問題:監(jiān)管的那道墻形同虛設,墻上的那道門可自由進出。
而最終受傷害的,是廣大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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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歡喜喜買了一斤土豬肉,結果發(fā)現(xiàn)就是普通豬肉,壹號土是商標;精挑細選買了個大容量充電寶,結果發(fā)現(xiàn)120W是商標而非功率,實際容量只有20W。
這既是商業(yè)欺詐,但又有別于傳統(tǒng)的商業(yè)欺詐!
真正的商業(yè)欺詐有地方說理,但被欺騙性商標所騙,基本投訴無門。
商標是通過監(jiān)管部門審核后發(fā)放的,合法合規(guī)。
至于所謂的誤導,實際操作起來難以界定,商家一句“誰讓你不認真看說明書呢!”能輕易將責任推個一干二凈。
最終結果是:商家沒錯,廠家沒錯,錯的只有消費者,錯在輕易相信!
還有比這更荒唐又無恥的嗎?
對這次治理,肯定值得稱贊,但若就此止步,似乎并不夠。
病根深入機理,若醫(yī)治只流于表皮,如何能真正剔除頑疾?
要深究欺騙性商標泛濫的責任,首先該被問責的不是企業(yè),而是那些手握審核權利,有責任將欺騙性商標擋在門外的人。
若審批環(huán)節(jié)嚴格把關,監(jiān)管機構及時發(fā)現(xiàn)并糾正問題,“千禾0”“壹號土”“白象多半袋”何至于在超市的貨架上存在好多年?
企業(yè)有歪心思很正常,那是人性使然!但這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問題在于理應負起監(jiān)管責任的部門、負責人,為何沒能有效制止這種不良動機變現(xiàn)?
當一批又一批的心機商標暢行無阻的時候,消費者有理由質問:監(jiān)管這道防線的人在干什么?一直在睡大覺嗎?
2026年4月,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副局長芮文彪在新聞發(fā)布會上對媒體說:我給你們念念,商標是用來識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的,不能當做廣告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說得真好,點贊。
只是,這樣淺顯易懂的道理難道不該是監(jiān)管機構了然于心,并被認真貫徹執(zhí)行的嗎?
為什么非要等無數(shù)老百姓上了當,罵了娘,將事情推上熱搜若干次才被當成大事來抓?
企業(yè)像河里的水,往低處流、往縫隙里鉆,這是水的特性。
而監(jiān)管是河堤,就是為了防止洪水泛濫,為害四鄰。
水漏了,不能一股腦將責任推到水身上,而是應盡快修堤補漏,追查堤壩出現(xiàn)縫隙的原因。
只有堤壩牢固,水才會老老實實沿著河道走。
1127個商標被宣布無效,數(shù)量不可謂不多,這不是監(jiān)管部門的業(yè)績,但能證明以往的審核工作有多失職。
有些人,應為此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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