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相關圈子里,錢塘江一直有著“釣魚佬天堂”的美譽。作為浙江省的母親河,它的江面開闊,魚類豐富,從常見的鯽魚、鳊魚,到頗具挑戰性的七星鱸魚和野生鰻魚,總能給守候在江邊或者江心的釣友們帶來驚喜。而在我這個菜鳥眼里,也始終對那些能在禁漁期還坐船“跑”到江里去體驗海釣的老手充滿了羨慕和赤裸裸的嫉妒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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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外地人可能不清楚,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錢塘江流域會進入長達四個月的禁漁期,按慣例,很多地方肯定是禁止垂釣的。但杭州的管理確實人性化,既往在禁漁紅線上給普通老百姓留下了一扇窗,即“錢塘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禁止除’娛樂性游釣‘以外的所有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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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人自然能品出味來,這說明只要你是拿著手竿或拋竿,站在江邊的非禁釣區域(如碼頭、橋梁等危險或禁止區域除外)純粹為了娛樂,法律是允許的,并不違規。而這也體現出錢塘江及相關管理部門對廣大釣魚人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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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海釣”這方面,因為心存疑惑,所以曾在網上做足功課,其實在我看來也還是有點風險的:錢塘江是流向東海的,下游段雖然江面寬闊,但在杭州段(如錢塘區、蕭山段)在法律屬性上仍屬于內陸水域,而非海洋。除非船只駛過寧波舟山區域的明確海陸分界線,否則所謂的“海釣”依然適用《漁業法》及錢塘江禁漁規定。在浙江內陸水域,禁漁期內利用船舶進行垂釣,往往會被認定為變相的非法捕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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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風險主要還是來源于“不自覺”,畢竟隨船一不小心就會攜帶釣具進入禁漁水域,然后進行帶有商業性質的“體驗式捕撈”。而這種行為極易被漁政部門認定為“生產性捕撈”。就算用的是竿,但由于船只的作業效率遠高于岸釣,且容易涉及多鉤、延繩釣等違規釣具,所以在現實的執法實踐中無疑也會成為被重點監管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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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我在清晨到錢塘江邊遛車和拍照的過程中,確實會發現一些疑似“擦邊”的行為,不過畢竟隔了幾百米,通過長焦也看不太清,所以大多時候一笑而過。再遙想到不遠處江鮮市場堪稱高昂的“魚獲”價格,不禁搖搖頭:“野生的確實是能賺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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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總的來說,無論吊在錢塘江邊的小漁船還是漂泊在江心的海釣者,在我眼里都只是路過的風景罷了,如果你也對這些內容感興趣,大可以清晨出發,沿著江堤逛逛,肯定能遇見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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