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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財經 劉治穎 5月8日,證監會對清越科技、元道通信兩家上市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IPO財務造假及上市后年報造假等行為,其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具體如下
經查明,清越科技及相關人員違法事實如下:
一、清越科技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2021年12月21日,清越科技披露《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說明書》)申報稿;2022年8月22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說明書》上會稿,將報告期更新為2019年至2021年;2022年9月9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說明書》注冊稿;2022年11月11日,清越科技披露《關于同意清越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2022年12月27日,清越科技披露《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2022年12月28日起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交易,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8.24億元。
經查,2021年,清越科技通過故意少計存貨跌價準備、虛假銷售芯片等方式虛增利潤總額1065.49萬元,占《招股說明書》上會稿、注冊稿披露的2021年度利潤總額的21.72%。清越科技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二、清越科技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事項,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計存貨跌價準備、少計應收賬款減值損失、虛假銷售顯示模組、未及時對補繳稅款進行會計處理等事項,導致2022年度利潤總額虛增4540.21萬元、占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104.58%,導致2023年上半年利潤總額虛增4753.6萬元、占2023年半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45.10%。2023年,清越科技未及時披露補繳4441.99萬元出口退稅款事項,占2022年經審計凈利潤的79.74%。
證監會擬決定:對清越科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73億元罰款;對高裕弟(時任清越科技董事長、總經理)給予警告,并處以1050萬元罰款;對穆欣炬(時任清越科技副總經理、清越科技全資子公司義烏清越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給予警告,并處以900萬元罰款;對張小波(張小波時任清越科技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給予警告,并處以750萬元罰款;對吳磊(時任清越科技監事會主席、總監(管理銷售部))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
另外,證監會擬決定:對高裕弟采取8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穆欣炬采取6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張小波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吳磊采取4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收到的《告知書》認定情況,清越科技可能觸及相關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如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結論,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經查明,元道通信及相關人員違法事實如下:
(一)元道通信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6月28日,元道通信多次披露《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說明書》)申報稿。2021年7月28日,元道通信披露《招股說明書》上會稿。2021年11月12日至2022年6月8日,元道通信多次披露《招股說明書》注冊稿,所涉報告期最終為2019年至2021年。2022年6月13日,元道通信披露《關于同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2022年7月7日,元道通信披露《首次公開發行并在創業板上市公告書》,自2022年7月8日起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交易,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11.69億元。
經查,2019年至2021年,元道通信通過虛構工作量確認單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6590.26萬元、1.61億元、2.64億元,分別占《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上會稿、注冊稿)披露的2019年度至2021年度營業收入的8.75%、13.12%、16.23%。元道通信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二)元道通信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
經查,2022年元道通信通過虛構工作量確認單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1.66億元,占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營業收入的7.87%。
證監會擬決定:對元道通信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39億元罰款;對李晉(時任董事長)給予警告,并處以750萬元罰款;對燕某(已故)(時任總經理)免予處罰;對曹亞蕾(時任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給予警告,并處以750萬元罰款;對吳志鋒(時任董事、副總經理)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
另外,證監會擬決定:對李晉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曹亞蕾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情況,元道通信可能觸及相關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如根據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結論,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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