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國早報
日前,南寧市53歲的覃女士從網上認識了一名年齡相仿、自稱姓周的云南籍男子,之后兩人確定戀愛關系。5月3日,周某以合資買房結婚為由,帶覃女士到防城港購房。最終兩人起爭執不歡而散,周某向中介要回了他付的8萬元后失聯,而覃女士支付的4萬元卻無法退還。
覃女士認為自己遭遇了以買房結婚為由的騙局,與開發商協商退款事宜。9日下午,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從涉事樓盤了解到,目前開發商已同意全額退還覃女士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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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女士與周某所認購房子的樓盤。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 周隆富攝
覃女士早年離異后,一直想找個伴過日子。今年4月,她在網上認識了周某,雙方聊了一段時間后互生好感,線下見了兩次面后便確定了戀愛關系。隨后,周某提出兩人共同出資買房結婚,并承諾房子可以登記在覃女士名下。覃女士提議在南寧買房,可周某卻堅持到防城港購買。
5月3日,周某帶著覃女士來到防城港市晨華御海小區售樓部,在中介的推薦下,兩人很快相中了一套89平方米的房子,總價為43.2萬元。經過一番商量后,周某愿意先支付8萬元首付款,覃女士出4萬元,房子則登記在覃女士一個人名下。兩人隨即各自如額支付了首付款,覃女士一個人簽訂了房屋的認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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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提出和覃女士買房結婚。受訪者供圖
合同簽訂后,周某著急地催促覃女士馬上辦理貸款手續。“接待我們的置業顧問都還沒催,你怎么反而這么著急辦貸款呢?”覃女士心生疑惑,與周某爭論。兩人最終因貸款問題起爭執,周某當場讓中介返還他支付的8萬元,覃女士也要求返還卻遭拒絕。
原來,周某名義上的8萬元首付款,是向中介轉賬,有異議后中介就返還了這8萬元。而覃女士支付的4萬元,則是直接打到了開發商的賬戶,并且簽訂的商品房認購合同已經生效,因此不能返還她支付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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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女士簽訂的認購合同。受訪者供圖
覃女士告訴記者,從售樓部出來后,周某以她不配合辦理房貸為由“很生氣”,兩人不歡而散,至此她就無法聯系上這個曾經承諾與她共度余生的男人。“當時確實沒留意他的錢是打給中介,總以為他也出錢了。”覃女士認為,周某是以共同出資買房結婚為幌子,與中介合謀騙她購房拿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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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承諾與覃女士共度余生的“男友”已失聯。受訪者供圖
記者在開發商出具的收據上看到,覃女士交的4萬元明確為購房定金,收款方是廣西防城港城市誠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我知道,根據雙方的約定,如果我不買了就構成違約,4萬塊錢無權主張索回。”覃女士說,這些年她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并不容易,獨自購房壓力非常大,因此她與開發商協商解除認購合同,并申請退回這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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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女士向開發商付的4萬元明確為購房定金。受訪者供圖
5月9日下午,記者來到晨華御海小區售樓部,先前接待覃女士的置業顧問介紹,3日當天,覃女士確實與一名男子前來認購房子,公司財務也收到了覃女士支付的4萬元定金,但她與男子和中介之間的糾紛,售樓部并不知情。這名置業顧問表示,接到覃女士的反映后,公司領導認為她的情況比較特殊,已同意全額給她退款,目前正在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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