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蔣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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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元四年(公元92年),一位南陽新野的女子被選入掖庭。她的家族譜系可追溯至“云臺二十八將”之首的髙密侯鄧禹。《后漢書·鄧禹傳》記載鄧氏“自中興后,累世寵貴,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將軍以下十三人”,該書《皇后紀(下)》則直接記敘而這位女子“六歲能《史書》,十二通《詩》《論語》”。她就是鄧綏,未來的和熹皇后。
在陰皇后“巫蠱事發(fā)”被廢的永元十四年(102年),鄧綏被立為皇后。她立即展現出與其家學淵源相稱的政治自覺:“是時,方國貢獻,競求珍麗之物,自后即位,悉令禁絕,但供紙墨而已。”當東漢第四位皇帝——漢和帝劉肇欲依慣例封賞鄧氏家族時,她“哀請謙讓”,帝遂止。這種克制,在東漢外戚迭起的政治生態(tài)中顯得尤為審慎。
元興元年(105年)冬,二十七歲的漢和帝崩于章德前殿,帝國陷入繼承危機。“皇子肇生始百余日,后乃迎立之,是為殤帝”,二十五歲的鄧皇后被尊為太后,臨朝稱制。然而,這位即位時“誕育百余日”的幼主,在位僅八月便夭折。史載太后與兄車騎將軍鄧騭等“定策禁中”,夜迎清河王劉慶之子劉祐入宮,即漢安帝,時年十三。
面對“主幼國危”的局面,鄧太后開始了長達十六年的執(zhí)政。她的首要舉措是構建執(zhí)政班底:以鄧騭“遷大將軍,常居禁中”,其弟鄧悝為虎賁中郎將,鄧弘、鄧閭皆侍中(《后漢書·鄧禹傳附鄧騭傳》)。然而,與常見的外戚專權不同,鄧太后同時大力延攬士人。《后漢書》明確記載她推進“賢士何熙、祋諷、羊浸、李郃、陶敦等列于朝廷,辟楊震、朱寵、陳禪置之幕府”,形成了外戚與名士共治的局面。
翻閱《后漢書·安帝紀》,永初年間(107——113年)的記錄觸目驚心:
——永初元年:“是歲,郡國十八地震,四十一雨水,二十八大風,雨雹。”
——永初二年:“五月,旱……十二月,郡國八地震。”
——永初三年:“三月,京師大饑,民相食……十二月,郡國九地震。”
面對“十年之間,災異屢見”的困局,鄧太后的應對系統(tǒng)而務實。她首先削減宮廷用度:“減太官、導官、尚方、內署諸服御珍膳靡麗難成之物”(《后漢書·皇后紀下》)。永初二年正月,她“稟河南、下邳、東萊、河內貧民”,同年“秋七月戊辰,詔曰:‘…其減太官、導官、尚方、內署諸服御珍膳靡麗難成之物。’”
在司法層面,她開創(chuàng)了太后親錄囚徒的先例。永初二年夏,“京師旱,親幸洛陽寺錄冤獄”。此舉兼具實際司法監(jiān)督與政治象征意義,展現了最高統(tǒng)治者對民瘼的關切。
邊疆危機接踵而至。永初元年,羌亂大起,《后漢書·西羌傳》載“羌遂反叛,殘破并、涼”。朝議多有棄涼州之論,鄧騭也主張“譬若衣敗,壞一以相補”。然郎中虞詡力諫:“棄之非計。”太后最終采納虞詡之議,“更集四府,皆從詡議”(《后漢書·虞詡傳》)。盡管如此,迫于壓力,永初五年(111年)仍“徙金城郡居襄武”,邊民“流離分散,隨道死亡”。西域方面,永初元年“罷西域都護”,東漢勢力暫時退出西域。這些決策體現的是在國力衰退時的戰(zhàn)略收縮,而非進取。
鄧太后執(zhí)政期間,宮廷文化氣象為之一新。她自幼受經學熏陶,入宮后“從曹大家受經書,兼天文、算數”。永初三年(109年),她做出開創(chuàng)性舉措:“詔中官近臣于東觀受讀經傳,以教授宮人,左右習誦,朝夕濟濟。”這在當時是罕見的宮廷女子教育實踐。
永初四年(110年),她“博選諸儒劉珍等及博士、議郎、四府掾史五十余人,詣東觀校讎傳記”。這項文化工程歷時多年,對東漢典籍整理貢獻顯著。在個人修養(yǎng)上,她“晝省王政,夜則誦讀”,曾對從兄鄧豹說:“吾所以引納群子,置之學官者,實以方今承百王之敝,時俗淺薄,巧偽滋生,欲褒崇圣道,以匡失俗也。”這種對經學的推崇,既是個人的志趣,也是鞏固執(zhí)政合法性的文化策略。
隨著漢安帝年歲漸長,歸政問題日益凸顯。據《后漢書》卷八十七《杜根傳》記載,永初元年(107年),郎中杜根“以安帝年長,宜親政事”,與同僚聯(lián)名上書。結果觸怒太后,“令盛以縑囊,于殿上撲殺之”。杜根詐死得脫,逃竄為宜城山中酒家傭保。此事暴露了鄧太后權力的敏感神經——任何提前歸還權力的建議,都被視為對現有權力結構的挑戰(zhàn)。已故美國漢學家楊聯(lián)陞先生在《國史上的女主》一文中指出:“直到晚清,對士大夫而言,杜根仍是一個很有啟發(fā)的例子,這在1898年維新運動死難的六君子之一——譚嗣同,于刑前所作的一首四行詩可以看出來。”
這里需要贅語的是,楊聯(lián)陞先生此文原來是用英文寫出的,文中出現的“四行詩”,臺灣譯者林維紅是應該將其譯為“七絕”的。
建光元年(121年)春,執(zhí)政十六年的鄧太后病逝。權力的平衡瞬間傾覆。《后漢書》記載:“及太后崩,宮人先有受罰者,誣告(鄧)悝、(鄧)弘、(鄧)閭(皆太后兄弟)…謀立平原王(劉)得。”漢安帝遂令有司奏“大逆無道”,鄧騭“免特進,遣就國”,不久“宗族皆免官歸故郡,沒入騭等貲財田宅”。鄧騭與子鄧鳳“并不食而死”(《后漢書·鄧禹傳附鄧騭傳》)。曾經煊赫無比的南陽鄧氏,在太后薨逝后迅速土崩瓦解。
縱觀鄧綏一生,從經學世家的才女,到臨朝稱制的太后,其軌跡深深嵌入東漢中期的政治肌理。楊聯(lián)陞先生在《國史上的女主》一文中還指出:“范曄于《后漢書·鄧后記》中,雖然稱贊其統(tǒng)治的能力和成就,但卻批評她之稱制終身,在‘皇后紀’序文中,范曄也強烈反對這樣的攝政。尤其是太后們企圖以自己的親戚來控制政府。”
我想指出的是,鄧太后臨朝的本質是“代行皇權”,當漢安帝成年,這一“代行”便失去制度依據。“杜根事件”顯示鄧太后難以主動讓渡權力,而鄧氏家族的覆滅則揭示了一個殘酷規(guī)律:在東漢的政治邏輯中,外戚的權勢與太后的生命緊密綁定。太后既逝,其政治遺產便成無根之木。在歷史的天平上,鄧太后的政績與她的命運,共同構成了東漢王朝由盛轉衰時期的一幅復雜政治圖景。(2026年5月10日寫于千葉豐樂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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