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數》里說過一句話:
“所謂弱勢群體,就是有些話沒有說出來的人。就是因為這些話沒有說出來,所以很多人以為他們不存在或者很遙遠。”
我一直認為,一座城市,無論它的華表如何巍峨、廣場如何寬闊、夜景如何璀璨,如果它的一切繁華建立在對任何一個具體個體的漠視之上,那么它再如何盛裝,也不過是搭在洪荒草莽上的一層戲臺,窺不見任何真正意義上的文明。
文明從來不在最高的那一層,而在最低的那一層——在它如何對待最容易被忽略的那個人。
還是關于盲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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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是心疼的一幕,但這又是一種常態,像日常生活中被電動車、被共享單車、被商販攤位占道,被汽車停放,被設計成撞樹撞電線桿的奇觀。
這就像一條被默許了無數年的虛線,所有人都看得見那條黃色的凸起帶子,所有人卻又都不把它當回事。
直到有一天,一個真正的盲人走在上面,真正地被撞倒,才在短暫的幾秒鐘里想起來:原來它本來是給她們走的。
早干嘛去了?
肇事者那句“什么盲道”,真的只是肇事者的問題?
處罰他,盲道照舊被占,下一個盲人照舊會被撞倒。
問題是什么?
占用盲道不是一個人的惡,是一整條責任鏈的失靈,最該承擔責任的,是從未把無障礙常識普及到基礎教育里的系統,其次是允許盲道被長期侵占卻幾乎不執法的城市治理,最后才是每一個具體的、在日常中習慣性繞開盲道、習慣性把車停上去的我們。
三環里前兩環不動,光指望第三環靠良心覺醒,盲道永遠不會真正還給她們。
還有一點胖胖忘了說,盲道被占用是規劃時就預埋的。
你仔細看就會發現,現在盲道幾乎都鋪在人行道最中間,而人行道兩側本該是非機動車道、商鋪通道、停車帶。
結果在實際使用中,人行道被各種業態擠壓,電動車要走、外賣要停、共享單車要堆、商鋪要把貨架搬出來——所有這些活動最后都擠到了人行道中間,也就是盲道上。
一座對盲人真正友好的城市,會把盲道鋪在遠離沖突的位置,會用物理隔離(矮樁、綠化帶、抬高路緣)保護它不被侵占。
但如果規劃不做這種事,那規劃的目標是不是從來沒有考慮一個個具體的人?
布萊希特說過一句話,大意是:
不幸不是從天而降的雨水,它是由那些從中獲益的人制造的。
一個盲人要走出家門,需要鼓起怎樣的勇氣,我們這些視力正常的人是很難想象的。
她要面對的,不只是黑暗,黑暗對她而言反而是常態,是她從一開始就在的世界。
她真正要面對的,是一條名義上屬于她、實際上不屬于她的路,她要面對盲道上突然出現的電動車、突然伸出來的車頭、突然橫亙的臺階、突然消失的引導磚、突然撞上的電線桿。她要面對一個把她那條路涂成黃色、又默許所有人占用它的城市。
這難道是一個被日日稱頌的城市該有的一幕?
車水馬龍、霓虹閃爍的城市,和她那天走過的這條城市,真的是同一座嗎?
通報發布之后,盲道會被還給她們嗎?那條凸起的黃色帶子,會真的成為一條路嗎?
如果只是靠個體的良心覺醒,我想盲道永遠不會真正還給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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