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區2026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招 生 辦 法
為做好2026年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保障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促進教育公平,維護良好教育生態,不斷提高招生入學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水平制定本辦法。
一
基本原則
(一)落實法律責任
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嚴厲查處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切實保障學位供給,嚴格落實起始年級按省定標準班額辦學要求,保障義務教育資源與生源規模相匹配,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就學需求。
(二)嚴格規范管理
落實免試入學規定。學校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或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區教育局科學編制招生計劃,學校須在招生公告(簡章)公布招生計劃并嚴格按照核準的計劃實施招生,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正常錄取的學生,如在計劃執行過程中確需調整,須報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優化招生入學信息管理。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要求,便捷招生入學流程,減輕群眾負擔。使用南京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務平臺,家長進入平臺,填報相關信息,實現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強化分班與學籍管理。堅持陽光分班、均衡分班,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和實驗班等,不得以分層走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強化新生學籍注冊審核,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學校不得擅自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手續。
(三)保障教育公平
全面落實特殊群體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落實“兩為主、兩納入”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以居住證為主要入學依據,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切實做好留守兒童少年、特需兒童少年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入學及服務保障工作。依法對特殊兒童開展教育評估認定,明確科學安置方式,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障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障兒童少年安排至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依規對符合條件的對象子女給予適當照顧。
二
招生方法
(一)報名方式
1.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均需通過“南京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務平臺”平臺進行報名(區特殊教育學校招生除線上報名外也可在本學期其他工作日到校報名)。
2.登錄“南京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務平臺”,家長可通過“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務”專欄選擇“教育入學一件事”進入平臺,填報相關報名信息。平臺將根據家長填報的信息對戶籍、房產等信息自動核驗。
3.有線下服務需要或報名數據校驗未通過的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期間攜帶家庭戶口簿、房屋產權證及其它有關證件到相應施教區學校咨詢,申請協助線下辦理報名登記。
(二)公辦學校招生
1.施教區劃分
街鎮學校施教區按就近入學的原則,由街鎮自主論證,科學劃定,2026年無調整變動。六合主城中小學施教區按《六合區2026年主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施教區方案》執行,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可在“六合教育”(網址http://www.lhenet.net/)“辦事指南”中查詢。
2.入學對象、條件
入學對象為施教區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七年級新生。其中小學入學年齡為年滿6周歲(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不足齡兒童無法取得學籍。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或其他有效材料,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
適齡兒童少年在施教區學校登記入學的條件為:應具有所在施教區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為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一致。
3.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在施教區學校登記入學,兒童戶口應隨監護人在同一戶籍,原則上戶籍應在義務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務平臺信息登記截止日期前取得,且與實際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權證相一致。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持證人應為兒童的監護人,而不是與他人共有權證。
除上述條件外,符合下列情況的,可憑相關材料在施教區學校登記入學:①兒童少年戶籍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并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的;②父母離異,其子女戶籍隨法定監護人(撫養權人),并在施教區常住的;③父母雙方均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其子女戶口單立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的。
4.入學條件其他情況處理
①家庭拆遷戶兒童少年入學。適齡兒童少年家庭拆遷。拆遷未安置到位且未購買其他商品住房的,在原施教區學校入學;已安置到位(拿到安置房并領取產權證或因特殊情況暫未領取產權證的),在安置房所在施教區學校入學;未安置到位已購買其他商品房的,須將戶口遷入,在商品房施教區學校入學。
②戶籍或房產只有一項在主城學區的兒童少年入學。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應在同一戶籍,房產應為監護人自有房產,統籌安排入學。
監護人和兒童少年戶籍房產均在六合主城,因戶籍空掛或掛在他人(不含兒童少年祖輩)房產名下導致房產與戶籍不一致的,應將戶口遷到監護人自有房產處以滿足入學要求。戶口未遷的,以監護人自有房產為入學依據,統籌安排入學。
③共有產權房家庭的兒童少年入學。監護人與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共有或與他人共有(份額主要為監護人所有)產權房,監護人與適齡兒童少年戶口在此房產,可在施教區學校入學,戶口不在此共有房產處的,統籌安排入學。
④戶口在祖(外)父母房產的兒童少年入學。適齡兒童少年以祖(外)父母房產為入學條件,且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戶口在此房產的,可在房屋所在施教區學校入學,戶口不在的,祖(外)父母房產不作為入學條件。
5.特需兒童入學
特需兒童少年入學安置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障兒童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障兒童安排至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特需兒童通過“南京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務平臺”線上報名,同時需于7月20日前向報名學校線下提交相關證明(醫學診斷)材料以便參加教育評估認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絕經教育評估認定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障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因身體原因無法到校學習的殘障兒童少年,由區特殊教育學校提供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納入學籍管理。
6.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非南京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不包括在本市跨區務工人員子女),隨來六合區務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區暫住,申請到本區公辦中小學就讀,應通過“南京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務平臺”,進行報名登記。
7.政策照顧對象子女入學
在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過程中,對以下對象的子女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因公犧牲的軍人;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以及從事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等其他符合現行優待政策的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符合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等子女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政策照顧對象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教育局審核批準后,根據學校學位情況進行統籌安排。照顧政策對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同樣適用。
8.長幼隨學的適齡兒童入學
自2026年秋季學期起,對就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有“幼隨長”需求的新生試行“長幼隨學”。符合我區入學條件的家庭可向學位有空余的公辦學校申請“長幼隨學”,經審核后根據學位情況予以相應安排。
9.特定類型招生
我區經省教育廳審核同意的金陵中學龍湖分校和南京師范大學附屬六合實驗初級中學體育藝術類特定類型招生可進行體育或藝術方面的興趣潛質素養考察,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參加特定類型招生的學生監護人需在統一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在平臺確認,完成后續相關手續,錄取簽約確認的學生,不得被其他學校再次錄取。
(三)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均通過“南京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務平臺”同步登記報名、同步錄取、同步注冊學籍。
1.區內民辦學校招生。六合區勵志學校面向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招生。勵志學校小學部一年級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初中部招生按規定先滿足小學部畢業生直升需求(小學部直升學生按規定仍需通過全市招生平臺同步報名錄入信息),在保證小學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電腦派位計劃由市教育局審核確定。
2.區外民辦學校招生。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向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學校報名申請入學。具體要求見招生學校簡章。
(四)電腦派位招生
1.本區電腦派位學校。熱點公辦學校:六合區廣益小學;民辦學校:六合區勵志學校。電腦派位招生計劃見學校招生公告(簡章)。
2.電腦派位報名。有意向到民辦學校、有電腦派位計劃的公辦學校就讀的本區戶籍學生,可在“南京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務平臺”報名參加電腦隨機派位。幼升小的學生可在民辦小學、熱點公辦小學中最多選2所報名,小升初的學生可在民辦初中、熱點公辦初中和南京外國語學校中最多選2所報名。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直升的學生,可在其他民辦初中、熱點公辦初中和南京外國語學校中最多選1所報名。
3.電腦派位錄取。報名后,被電腦隨機派中的學生(報名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數時,報名的學生視同派中)及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確定直升的學生,需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報名平臺完成確認。如果被2所學校同時派中,則需明確選擇其中1所學校。逾期未在平臺確認的,視為放棄。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隨機派位時,家長可申請綁定作為一個號參加派位,雙胞胎(多胞胎)將同時派中或同時不派中。確認錄取后的學生不得被其他學校再次錄取,也不得回施教區公辦學校就讀;未派中的學生、派中后放棄的學生回原施教區學校入學。電腦隨機派位按照全市統一制定的操作規則組織實施,邀請公證機構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五)招生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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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區教育局成立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實行“陽光招生”,依法公開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全面落實招生管理工作。各學校承擔起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主體責任,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學校實際,認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全面落實招生工作要求。公辦學校報名入學辦法和民辦學校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報區教育局審核后公布,民辦學校招生方案同時報市教育局備案。
2.嚴格執行紀律。各校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嚴禁提前招生、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搶跑“掐尖”招生; 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
3.強化監督檢查。區教育局公布招生工作監督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各學校要完善招生工作流程,按照統一規定時間節點開展工作,嚴格落實各項招生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規范、平穩、有序。對出現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督不力的,要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的責任。
四
本辦法由六合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電話:025-57110256,025-57675005;監督電話:025-57110255,電子信箱:jjk57110256@sina.com。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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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六合教育發布
升學考試、擇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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