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
家屬常見法律問題答疑與程序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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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問:一直處于走讀或者責令候查狀態,是否意味著不會被留置、案件快結束了?
【張律師解答】
不意味著。走讀本來就不是法定的終局狀態,責令候查也只是“人在外面接受調查”的正式措施,并不排除后續因案件推進或者嚴重違反法定義務而轉為留置。現行《監察法》明確規定,被責令候查人員違反法定義務、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予以留置;如果案件調查中已符合留置條件,也可能從走讀、責令候查升級為留置。
【法律上怎么規定】
第二十三條規定了責令候查的義務和違反后的留置后果;第二十四條規定了留置條件。把這兩條放在一起看,就能明白一個基本邏輯:責令候查不是留置的對立面,而是不同階段、不同條件下的不同措施;案件條件變了,措施就可能變。
【家屬現在最該做什么】
家屬不要拿“時間拖長了還沒留置”來給自己做確定性判斷,更應該看三個東西:談話內容是不是越來越具體;外圍取證、財產查控有沒有升級;當事人是否嚴格遵守責令候查要求。與其猜“會不會留置”,不如先把已知邊界守住。
【哪些事不要急著做】
不要把“還沒升級”看成“以后不會升級”;也不要因為暫時在外,就開始隨意外出、聯系有關人員、變更住處聯系方式卻不報告。
【風險提醒】
這種狀態最容易讓家屬掉進“半放松半僥幸”的坑里。越是看起來還沒走到最重那一步,越不能把法定邊界看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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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者簡介】
張智勇,全國優秀律師,智豪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首席合伙人,現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重慶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分管刑事辯護)。 深耕刑事法律實務29年,張智勇長期聚焦行賄類、職務犯罪、詐騙、經濟犯罪及監察留置程序的理論與實戰研究。早在2009年,他便帶領其領銜創辦的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剝離民商事業務,率先完成‘全員、全業務’的刑事專業化轉型,將其打造為業內公認的西南地區專門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事務所。
執業以來,張智勇親自參與辦理各類重大疑難職務及詐騙、經濟類刑案500余件,帶領團隊辦理刑案超5000件,多起案件獲評“年度十大刑事辯護經典案例”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參考》全文收錄。在實戰之外,他堅持“法理與實務雙向賦能”,受聘擔任西南政法大學量刑研究中心研究員及多所高校法律碩士兼職導師,并在律所內部十余年堅持“集體討論全部刑案”制度。其結合二十余年一線實戰經驗撰寫的《職務犯罪組合拳辯護的實踐與運用》、《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等實務成果,為重大刑事案件精細化辯護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此外,張智勇律師常年堅持新媒體普法,全網關注者已突破600萬。面對這份海量的社會關注,他始終將其視為一種沉甸甸的社會責任與執業鞭策。通過持續輸出專業的實務經驗,他致力于打破復雜刑事案件中的信息壁壘,幫助更多陷入困境的家庭建立理性的法律認知,傳遞法律的溫度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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